假币换真钱 换来15天拘留

假币换真钱 换来15天拘留

近日,三名外地男子来到黔江区阿蓬江镇游玩,在离开之前,用非法购得的假币支付摩的车费“以假换真”,被警方抓获。日前,三名违法人员已被黔江区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假币换真钱 换来15天拘留

假币换真钱 换来15天拘留

△ 三名嫌疑人被抓获

01

两外地人搭摩的使用假钞

“警察同志,我刚才拉了一外地客人跑摩的,收到一张100元的假币,请帮我查查。”4月16日上午10时许,阿蓬江镇居民隆某气喘吁吁地跑到区公安局阿蓬江派出所报案。民警正在询问时,居民董某也急冲冲地跑进来反映,自己也收到了一张100元假币。

经了解,两名报案人长期在阿蓬江镇街上跑摩的,一前一后各自载了一个外地客人,都是拿的一张100元面值的假币付车费,两位司机分别找了95元。

连续发生两起假币换真钱,办案民警分析,很有可能是团伙作案,且外地人流窜作案的可能性较大,并且极有可能自带交通工具,便于作案后迅速逃离。

根据调查掌握情况,民警立即围绕案发现场开展广泛调查摸排,发现两名嫌疑人下了摩托车后都上了一辆重庆牌照的海马轿车,迅速离去。

02

寻踪追击抓获三嫌疑人

民警迅速围绕嫌疑车开展跟踪调查,查明该车所有人为河南信阳人陈某。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车4月18日离开黔江开往湖北省来凤县方向。办案民警迅速驱车赶赴湖北来凤县追踪调查。

4月19日凌晨2时许,在来凤县凤翔派出所的协助下,民警在来凤县城某公寓成功将车主陈某和两名乘客文某、张某抓获,连夜将三人带回黔江。

在事实与证据面前,三人对4月16日在阿蓬江镇街上乘坐摩的、以假币以换真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假币换真钱 换来15天拘留

违法人陈某指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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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张某指认现场

经查,陈某(男,43岁,海马轿车车主)、文某(男,40岁,曾因盗窃被拘役5个月,2016年、2017年两次使用假币分别被江津公安、黔江公安拘留15日)、张某(男、28岁),三人均是河南省信阳市人。

4月11日,三人从重庆驾车到黔江游玩。陈某之前购得20张百元面额假钞,想在开车回老家途中利用假钞换真钱以节省开支。于是,三人开车来到阿蓬江镇街上,按事前谋划实施了上述行为。

破案后,已追缴该伙人非法使用假钞违法所得1240元,并分别依法返还受害人隆某、董某各100元,其他违法所得已依法上缴国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黔江区公安局依法对非法使用假币的违法人员文某、张某及陈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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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黍微言警语:

市民朋友们要提高警惕!收到钱币时应认真检查,如不慎收到假币,要及时向当地警方报警或交银行处理,绝不能持有甚至使用假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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