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湖人不願意給詹姆斯交易否決權這項霸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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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夏,詹姆斯與湖人隊簽下4年1.54億美元合同,其中第四年為球員選項。這份合同中不包含有球員交易否決權。

詹姆斯沒有拿到交易否決權是因為規則所致。

交易否決權獲得條件:球員在NBA效力8個賽季以上;球員簽約球隊效力4各賽季;合同為新簽約合同。——還有被動獲得交易否決權的條款,詹姆斯也全部不符合。

詹姆斯首次加盟湖人隊,不滿足為球隊效力4個賽季這一條件,所以根據規則無法獲得交易否決權。



雖然因為規則沒能拿到交易否決權,但詹姆斯合同中有交易保證金條款,此交易保證金條款約束力不亞於交易否決權。

詹姆斯與湖人簽約合同中,包含有最高標準15%比例的交易保證金。如果湖人在想要交易詹姆斯,會為此付出2000萬美元的鉅額交易賠償。



從現實角度出發,湖人隊不可能會將詹姆斯交易走。

雖然詹姆斯已經33歲,但以他目前的身體狀態,將巔峰期維持到36-37歲應該沒有問題。在未來的4個賽季中,詹姆斯都將是球隊的絕對核心,幫助湖人隊完成重建,再次衝擊總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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