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工商局查獲多起食品、保健食品虛假宣傳案件

為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和消費安全,我市工商局自今年4月起持續開展了食品、保健食品虛假宣傳專項整治。截至目前,已立案查處多起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相關案件,有效遏制了我市食品、保健食品虛假宣傳行為。

我市工商局查获多起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案件

捆綁銷售,普通食品也能治病?

我市一家保健品店經營者董某為了招攬生意,將其銷售的×××丸、茶以及壓片糖果類產品進行捆綁銷售,採用來店體驗和廣散宣傳頁等方式對產品進行宣傳,廣告中,大量充斥著對患者承諾療效、誇大宣傳的用語。

執法人員通過詢問當事人和查看產品的說明書得知,×××丸為保健食品,茶以及壓片糖果類產品均為普通食品,並不具備當事人宣傳的功效。

執法人員當場對剩餘的宣傳頁予以收繳,對當事人立案查處,依法作出行政處罰,並將行政處罰決定通過國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向社會公眾進行了公佈。

我市工商局查获多起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案件

召集老年人“會銷”保健品被舉報

近日,工商局接到舉報,我市太行大道附近一家生活館通過給老年人送麵粉、醬油、舉辦知識講座等方式吸引廣大老年人前來免費體驗、聽講座等“健康活動”,並向老年人推銷一款“葡萄素”產品。

經調查,該生活館經營者趙某今年四月份開始銷售這款“葡萄素”產品,其聘請的講師通過講座形式宣傳該產品具有治療腰痛、失眠、大便幹、前列腺、渾身沒勁等功能,同時利用“現身說法”的形式,請一些所謂的患者講述服用“葡萄素”後的效果。截止被調查,該生活館已經組織講座30餘場,銷售該產品120餘瓶。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明確規定,“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並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當事人行為已涉嫌虛假宣傳。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我市工商局查获多起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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