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宣布 292個「紅頭文件」失效

南方日報訊 (記者/周歡)近日,惠州市政府發佈《惠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宣佈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對1988年惠州升格為地級市以來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文件進行全面清理,292件市政府文件被宣佈失效。

記者瞭解到,此舉是為貫徹落實中央、省有關文件要求,進一步推進惠州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經過清理,惠州市政府決定,對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省文件規定、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適用期已過、調整對象已消失、規定任務已完成的292件市政府文件宣佈失效。凡宣佈失效的市政府文件,自該決定印發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宣佈失效的292個文件有各個時間階段的。《關於惠州市區內計劃生育工作管理問題的通知》《關於惠州市區教育若干問題的決定》等在1988年制定,已經過去30年。也有不少是近幾年才出臺的,如《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惠州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工作要點的通知》《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深刻吸取近期火災事故教訓全面加強社會面火災防控工作的通知》等。

2015年,惠州市政府對以市政府或市府辦名義發佈的規範性文件進行過一次清理,27個“紅頭文件”被廢止,還有133個文件被重新界定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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