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农喝止小偷行窃被刺死案”一审宣判,为什么未动刀的一人会被判无期?

笺字


这个案件的判决大快人心,也算是对见义勇为者崔婧祥的一种告慰!

案件发生在河北廊坊,当日,王卫书等六人驾车至廊坊一集市,按照预谋盗取被害人刘艳辉的黄金项链,在旁边卖瓜的崔靖祥提醒刘艳辉其项链已被剪断。未得手的王卫书便对崔靖祥拳打脚踢,崔靖祥拿起马扎反抗,耿伟东抓住马扎,其他五人围殴崔靖祥。崔靖祥后退,王卫书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刺扎崔靖祥右锁骨一刀。张彦武将崔靖祥摔倒,张来齐用辣椒水喷崔靖祥面部,后他们逃离现场。崔靖祥因大失血死亡。

2018年7月18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案犯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卫书因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被告人张彦武因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耿伟东、张来齐、孙国江因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十年六个月和九年六个月;被告人张燕清因盗窃罪、窝藏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这些罪犯的行为,很明显是对见义勇为者的打击报复。在如今的法治时代,竟然敢如此猖狂。他们受到法律的制裁是必然的,罪有应得。

在这起案件中,题主问,为什么未动刀的张彦武会被判无期徒刑。

其实,很简单,在王卫书对崔靖祥刺伤后,张彦武接着将被害人摔倒。崔靖祥最后大出血死亡,与张彦武的这一摔也有脱不了的干系。所以,虽然他没有直接拿到刺,但崔靖祥的死他负有很大责任。因此,判处张彦武无期徒刑是合理的。

在惨案发生后,有不少爱心人士从北京、上海等地特意赶到死者崔靖祥家中,慰问其家人。并表示要帮助他们,但都被崔靖祥的儿子婉言谢绝。他家人只接受了廊坊市赋予死者崔靖祥的“见义勇为”称号及荣誉证书。

崔靖祥走后,家里的顶梁柱没了,还剩下几千斤甜瓜没卖出去。廊坊市民为了能让崔靖祥的家人在经济上宽裕一些,用两天的时间,将这几千斤甜瓜全部买空。

整个事件,有悲伤也有感动。在此,要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点赞;也要为爱心满满的廊坊市民及关心崔靖祥家属的好心人点赞!

大家觉得对见义勇为者还应该有哪些鼓励呢?

【谢谢朋友们耐心阅读,欢迎关注、评论等,发表看法,一起互动交流!】


龍族社


这个事件过去已经近一年的时间了,死者的见义勇为最终换来的是凶徒的残忍的报复。为了便于各位理解,我引用了法院查明的事实和判决部分,供大家来阅读,然后就为何没动刀的人也被判了无期徒刑进行简要的说明。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7年7月23日8时许按事先预谋,张彦武负责剪断项链,张彦清负责开车接送,其他四人配合张彦武进行遮挡、放风等。王卫书、张彦武、耿伟东、张来齐、孙国江在安次区水务局机井队门前窃取被害人刘艳辉的黄金项链过程中,张彦武剪断项链后认为被发现,遂与孙国江、张来齐离开。在一旁卖瓜的被害人崔靖祥提醒刘艳辉其项链已被剪断,

滞留在现场的王卫书闻听后即对崔靖祥拳打脚踢,崔靖祥拿起马扎反抗,耿伟东抓住马扎阻拦崔靖祥。张彦武、张来齐、孙国江返回现场,五被告人对崔靖祥进行殴打和围攻。崔靖祥后退至机井队门前,王卫书持随身携带的折叠单刃尖刀刺扎崔靖祥右锁骨处一刀,紧随王卫书的张彦武将崔靖祥摔倒,张来齐用辣椒水喷洒崔靖祥面部。五被告人作案后逃离现场,崔靖祥因被锐器刺破右锁骨下静脉及右肺致急性大失血死亡。

法院判决: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卫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张彦武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耿伟东、张来齐、孙国江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十年六个月和九年六个月;以盗窃罪和窝藏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张彦清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未动刀的张彦武被判无期,没有任何问题:

首先在这里需要给各位读者介绍一个专业名词:共同犯罪。所谓共同犯罪简单的说就是两人或者多人之间存在共同犯某一个罪名的这种行为和主观认识。

本案中共同犯罪列举如下:

  • 1、本案中王卫书、张彦武、张彦清、张来齐、孙国江五人之间在行窃前已经预谋并分别分工各自的职责情况下,毋庸置疑五人之间具有共同盗窃的意思和行为表示;
  • 2、但是本案中在死者提醒受害人项链被盗窃后,滞留在现场的王卫书临时起意对死者直接行刺,而其他四人在事先并没有对该部分的犯罪行为有过共同预谋,系王卫书临时起意,并且王卫书明知死者可能死亡的情况下,放任了这种结果的发生,具有主观的间接故意,构成故意杀人罪无疑。
  • 3、本案中其他四人并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而是故意伤害罪的原因在于,王卫书的行刺行为事先其他四人并不清楚,但是当场发现此行为后,四人仍然继续对死者进行殴打,显然此时其他四人具有故意伤害死者故意,在该部分范围内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关系,但与王卫书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关系,所以其余四人定罪中都是以故意伤害罪来定罪判罚。

其次虽然没有看到具体的判罚理由,但是从案发时的细节描述来看,张彦武既参加了围殴死者的过程,也在王卫书刺伤死者后单独进行了摔打死者的行为,故而从犯罪情节上来看,虽然其行为恶劣性轻于王卫书,但是明显重于其他三人,所以对其判处无期徒刑的惩罚来看,并没有什么问题。

后言:虽然案发五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是死者已经不能复生,而行凶的这几人均被处以了重刑,我想也算是还受害者家属一个公道了!其次本案中并没有提到刑事附带民事方面的判决部分,作为受害人家属有权利要求几个凶手支付必要的直接损失!


麋鹿说法


99随便语:告慰逝去的英雄,小偷团伙被判一死一无期,罪有应得。

一位平凡的英雄——

崔靖祥,47岁的河北廊坊瓜农,儿子在外打工,于2016年成婚,并生下一个小女孩。崔靖祥还有一个女儿,学习很好,为了供女儿读书,家里被迫借了30余万元外债。

2017年7月,女儿刚刚大学毕业,崔靖祥成天起早贪黑,家里的外债也即将还清。

儿子成家立业,女儿大学毕业,崔靖祥的苦日子,眼看熬到了头。

7月23日,一切戛然而止!

这一天,由于好心提醒买瓜女顾客注意小偷,崔靖祥遭到小偷团伙6名成员追打,身中数刀,当场死亡!

2018年7月18日下午,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1)王卫书,31岁,河南省杞县人。

当日,小偷团伙剪断女顾客金项链后,其余小偷离开,王卫书滞留现场,听到崔靖祥提醒女顾客,即上前对崔靖祥拳打脚踢。

团伙成员返回后,王卫书等5人,对崔靖祥进行殴打和围攻。

期间,王卫书使用折叠单刃尖刀,刺中崔靖祥右锁骨处,这是造成崔靖祥死亡的直接原因。

判决结果: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死刑。

(2)张彦武,35岁,河北省定兴县人。

盗窃案中,张彦武出手剪断女顾客金项链。

当五人殴打崔靖祥,王卫书用刀刺伤崔靖祥后,张彦武紧随其后,将崔靖祥摔倒在地。

判决结果: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无期徒刑。

(3)耿伟东,张来齐,孙国江,张彦清分别为河北省定兴县人,河北省承德市人,河南省上蔡县人。

其中,前三人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处以有期徒刑11年6个月,10年6个月,9年6个月.

张彦清驾驶汽车负责接应,犯盗窃罪和窝藏罪,处以有期徒刑4年6个月。

第一,张彦武等人为什么是故意伤害罪,不是故意杀人罪?

这里必须提到一个让人不爽的词,临时起意。

本案分为两个部分,其一是合伙盗窃,所有6名团伙成员,都是盗窃案的共犯。

其二是当盗窃行为终止后,其余团伙成员离开,王卫书听到崔靖祥提醒女顾客,怀恨在心,故意上前踩到崔靖祥的脚,引发冲突,并借机殴打崔靖祥,又在其余团伙成员围殴崔靖祥时,用刀刺向后者。

后一个行为中,王卫书的行为属于“临时起意”,是没有预谋的。

也正因为如此,另外四人没有“故意杀人“的故意,只有”故意伤害“的故意,所以,王卫书被判故意杀人罪,而张彦武等四人被判故意伤害罪。

第二,张彦武被判无期,一点没有冤枉他!

依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罪有三个量刑幅度,其中”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参与殴打崔靖祥的五人中,除王卫书之外,张彦武对崔靖祥的死亡,责任最大。

他在崔靖祥被刀刺伤后,依旧上前,将崔靖祥摔倒在地!

据当时新闻报道,崔靖祥负伤后,全身是血,爬行20余米回到自己的西瓜摊边,然后再也没有了动静!

张彦武应当对崔靖祥的死亡,负有直接责任。

第三,案发时当事人描述。

据盗窃案受害人杨女士介绍,当天上午,她带女儿赶”大集“,在一个鞋摊前买鞋时,发现一名男子一直往她的包里看,还有一男子”热心“帮她拿塑料袋装鞋,于是起了疑心,准备离开。

就在这时,有个男性声音道:”有小偷!

杨女士这才注意到,自己的项链被人剪断,但还没有掉,由于害怕,立刻带着女儿走了。

第四,依照法律规定,此案已属”重判“,但从情理上讲,还是轻!

崔靖祥无疑是一位英雄,更是个好人,正是由于有着崔靖祥这样的好心人,小偷们还算有点顾忌,否则,以杨女士的表现看,普通人是非常害怕小偷的,就连发现自己项链被剪断,也不敢声张,只是赶快”逃走“。

小偷们是多么嚣张啊!

由于有人出声提醒,怀恨在心,就围殴提醒者,这些小偷比想象中还要嚣张!

所以,从情理上看,对这些凶狠的小偷,应当从重,从严判罚。

比如说,对于参与殴打,并摔倒崔靖祥,致崔靖祥死亡的张彦武,哪怕按照最高刑期,判处其死刑,又有谁会说不应当呢?

其余三名参与殴打的犯罪分子,就算判处他们无期徒刑,又有人会说判的太重?

重判这些嚣张的小偷,才能震慑其余犯罪分子。

结束语:未动刀的张彦武被判无期,那是他罪有应得,而且他应当庆幸自己”走运“,因为法律本着教育惩戒的目的,给他留了一条小命!


99随便


这个案件涉及共同犯罪的有关问题,我来简单介绍一下。

基本案情

2017年7月23日,在廊坊杨税务大集上摆摊的48岁瓜农崔靖祥,喝止正在行窃的小偷,小偷因未能得手而报复崔靖祥,并在厮打中用刀捅了他,崔靖祥随后不治身亡。事发后4天,该案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经法庭审理,持刀刺死瓜农崔靖祥的王某因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被判死刑;绊倒崔靖祥阻止其逃跑并在其死后摔打尸首的张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4人因故意伤害罪、盗窃罪、窝藏罪,分别被判4年6个月至11年6个月有期徒刑不等。

法律分析

所谓的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即二人以上在主观上存在共谋,在客观上共同实施犯罪行为

崔靖祥喝止小偷行窃后,6个小偷正准备四下逃散,但王某因怀恨在心临时起意转身回来殴打崔靖祥,其余5人见状也立刻回过头来殴打他。因此,他们六人都具有伤害崔靖祥的共同故意,并且也都实施了伤害行为,他们在故意伤害罪范围之内成立共同犯罪。

随后,王某打红了眼竟拿刀刺向崔靖祥,故意伤害升级为故意杀人,但杀人行为是出乎其余5人意料的。在共同犯罪中,其中1人手段升级构成其他犯罪的,叫做实行过限,其他人对过限的犯罪行为不承担责任。因此,其余5人并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另外,共同犯罪的处罚原则是“违法是连带的,责任是个别的”,即要根据共同犯罪的参与人所起作用与情节轻重分别量刑。未动刀杀人的张某固然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但他在整起伤害案件中所起作用较大,并且摔打死者尸首的情节也非常恶劣,因此法庭以“故意伤害罪”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冰焰


我国法律规定,小偷偷盗被发现,威胁报复他人的,包括口头言语威胁,是抢劫罪,最少判五年。造成伤害的,重判死刑无期。

如果小偷偷盗,被人发现,只能赶紧逃跑,如果敢于口头威胁,或者暴力对抗的,最少坐牢五年。如果造成伤害的,重判死刑无期。


benalee


一键代偿观点:未动刀不代表罪行轻,被判无期徒刑的张彦武是罪有应得,这种人必须依法严惩。

事情简介:

2017年7月23日,王卫书一行六人来到廊坊市一集市实施盗窃。在他们盗窃受害人刘艳辉的项链时被崔靖详发现,而崔靖详及时提醒了刘艳辉,然后这六个人便开始对崔靖详实施报复。在对崔靖详实施殴打的过程中,王卫书使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将崔靖详扎上,然后张彦武又将崔靖详摔倒,张来齐则使用辣椒水喷洒崔靖详面部,随后一行人逃离现场。

2018年7月18日下午,该案件一审宣判:持尖刀刺死瓜农崔靖详的王卫书因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被判死刑。张彦武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无期徒刑,其余几人则分别判处4年六个月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张彦武的罪行要比其他同伙更恶劣

可能有些人会觉得,从理性的角度来说,刺死崔靖详的是王卫书这个人被判死刑是罪有应得。但是,张彦武作为同伙,其他人都是有期徒刑,怎么就他被判了无期徒刑呢?

因为通过后期尸检发现,最后崔靖详死亡原因是被锐器刺破右锁骨下静脉及右肺导致急性大面积失血死亡。而通过这伙儿人的作案过程批我们不难发现,这个死亡原因则主要和王卫书用刀刺伤崔靖详以及崔靖详被刺伤后张彦武又将崔靖详摔倒有直接关系。

甚至,我们可以这么说,正是张彦武在崔靖详受伤后又将其摔倒,才加速了崔靖详的死亡。并且张彦武还是这起案件的主要作案分子,是该团伙的主要组织者。所以,综合这两点来看,张彦武被判无期徒刑一点也不冤枉。

严惩犯罪分子有助于维护社会正义

从我个人角度来说,这些人真的是罪有应得。这种事早已经超过了普通的团伙盗窃性质,而是团伙抢劫,并且还是在白天,还造成了人员伤亡,这造成的社会影响着实太恶劣了。因此,这些人必须要从严惩罚。

因为对犯罪分子严惩不仅仅只是对他们自身所犯罪行的惩罚,更重要的是通过对他们的惩罚可以起到社会警醒作用,也是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所以,综合来看,无论是对主要犯罪嫌疑人判处死刑,还是对其他同伙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惩罚都是他们罪有应得。


一键代偿


案件回溯

去年七月的一天,瓜农崔靖祥喝止正在行窃的小偷导致小偷未能得手。随后,他被几个小偷报复殴打,五被告人对崔靖祥进行殴打和围攻。后,崔靖祥后退至机井队门前,被告人之一的王卫书持随身携带的折叠单刃尖刀刺扎崔靖祥右锁骨处一刀,紧随王卫书的张彦武将崔靖祥摔倒,张来齐用辣椒水喷洒崔靖祥面部。五被告人作案后逃离现场,崔靖祥因被锐器刺破右锁骨下静脉及右肺致急性大失血死亡。

张彦武为什么会被判处无期徒刑

1. 共同犯罪,即二人以上处于共同的犯罪目的,共同实施犯罪行为。

2. 尽管说用刀刺杀死者的行为是王某的临时起意,五个被告人并没有杀害死者的共同犯罪故意。但是,五被告人在故意伤害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其中,张彦武在死者被刀刺后,还进行了摔打行为,情节十分严重,并且张的摔打行为很有可能是导致急性大失血情况加剧的原因,换言之,如果说没有他的摔打行为,如果救治及时,死者还有生的希望。

3. 尽管四人是共同犯罪,但是责任的承担确实要依据各自的罪责程度来确认的。在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四人中,张彦武的情节最为严重,应当认定为故意杀害罪中致人死亡的情形。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称,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所以说,判处他无期徒刑毫不为过!


刘辉律师


苹果耗子来回答此问题。

1.这是一件让人心寒的见义勇为被捅死的事件,被害者(瓜农)被6名不法分子(小偷团伙)围攻而死,其中一名不法分子直接动刀,而未动刀的不法分子中有一人被判无期。

2.未动刀,不代表不犯罪,借刀杀人也是犯罪,更何况直接参与了围攻,其充分而又必然的成为了动刀分子的共犯。既然是共犯,也就涉嫌了故意杀人罪;既然是故意杀人罪,最高刑是死刑;所以,即使未动刀,被判无期徒刑也是符合法理的。

3.现在的小偷的职业素养是在太差,难怪有人担心小偷会失业。话说盗亦有道,偷东西被发现就应该立即闪人,不留下一点痕迹,这才是“职业素养”。而这群小偷竟然不尽快离开案发现场,反而把瓜农围殴致死,那么根据《刑法》的规定,偷盗中实施暴力行为,由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小偷变成了抢劫犯,且还在抢劫的过程中杀人,罪加一等~

4.被救助者在整个事件过程中好像都没露面,莫非又是一起白眼狼事件,真让人寒心。至少,他应该在事后站出来给瓜农道一声谢,或者给予瓜农的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

我是资深法律顾问、顶级吃货、新手奶爸的苹果耗子,交流法律问题,请点击关注我~


苹果耗子


一个善意提醒他人“有小偷”的47岁老人被当街刺死,本是图财的罪犯要了别人的性命,如果没有公正的判决,法律的威严将当然无存,还好,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于法、于理、于理的公正判决。



部分判决原文:

2017年7月23日8时许按事先预谋,张彦武负责剪断项链,张彦清负责开车接送,其他四人配合张彦武进行遮挡、放风等。王卫书、张彦武、耿伟东、张来齐、孙国江在安次区水务局机井队门前窃取被害人刘艳辉的黄金项链过程中,张彦武剪断项链后认为被发现,遂与孙国江、张来齐离开。在一旁卖瓜的被害人崔靖祥提醒刘艳辉其项链已被剪断,滞留在现场的王卫书闻听后即对崔靖祥拳打脚踢,崔靖祥拿起马扎反抗,耿伟东抓住马扎阻拦崔靖祥。张彦武、张来齐、孙国江返回现场,五被告人对崔靖祥进行殴打和围攻。崔靖祥后退至机井队门前,王卫书持随身携带的折叠单刃尖刀刺扎崔靖祥右锁骨处一刀,紧随王卫书的张彦武将崔靖祥摔倒,张来齐用辣椒水喷洒崔靖祥面部。五被告人作案后逃离现场,崔靖祥因被锐器刺破右锁骨下静脉及右肺致急性大失血死亡。

法而言:


张彦武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首先,张彦武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量刑范围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其次,从判决可以看出“当五人殴打崔靖祥,王卫书用刀刺伤崔靖祥后,张彦武紧随其后,将崔靖祥摔倒在地。”足见其犯罪情节比较恶劣,看到盗窃同伙拿刀伤人,不给予制止,反而参与进来。

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可以说是罪责刑相适应

于理而言

崔靖祥在看到刘艳辉的项链被剪短后,选择善意提醒,这个没有任何过错,反而在盗窃过程中发现的几名犯罪人,不仓皇逃跑,却暴力施害于崔靖祥,如果不能做出公正判决,天理何在。本应该“犹如过街老鼠之人却害了善良人的性命”,公平何在?

于情而言


社会道德面临重新洗牌的情况下,譬如摔倒的老人没人扶,打人者猖狂入市……如果不能树立正确的道德观,让人们知道“坏人终将为他做的事情付出血的代价”,人们心里会怎么想?也许,下一次就没有人敢在喝止他人的违法犯罪活动了。

总之,崔靖祥老人的离去,让我们更多了一份思考,我常常想要不要教孩子“见义勇为”?然而,我也深知孩子力量的薄弱,一直处于矛盾之中,但最终理智战胜了我,如果每个人都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告诉孩子“做好事没好报”,不要“见义勇为”,无异于教会孩子成为“懦夫”,等每位孩子都变得自私,冷漠,那么人间和“广寒宫”又有何区别呢?但是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孩子学会合适的方式去处理这件事情呢?

我是喜爱孩子的幸福妈妈,愿意分享和幸福相关的秘密,欢迎关注、留言、点赞及转发!


幸福妈妈的秘密


一年了,当初看到见义勇为的瓜农崔靖祥被六名犯罪分子杀害,很多人都义愤填膺,尤其看到那六个人在法庭上狡辩,想要为自己开脱罪责,我们这些旁观者都不能忍。

现在,他们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代价:

2018年7月18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卫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张彦武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耿伟东、张来齐、孙国江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十年六个月和九年六个月;以盗窃罪和窝藏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张彦清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一个死刑,一个无期,还有四个有期徒刑。崔靖祥的家人对这样的结果表示满意,我们也希望英雄的家人能够平安幸福。

至于为什么没有动一刀的张彦武会被判无期徒刑,法院的判决上已经写的很清楚了。



这起案件的性质极其恶劣,属于团伙作案共同犯罪。六人分工明确,明为偷实为抢。在被崔靖祥阻止盗窃行为后,六人的所作所为就是明显的报复杀人。王卫书持刀刺扎崔靖祥是其致死的主要原因,王卫书被判处死刑属于罪有应得。张彦武将崔靖祥摔倒的行为仅次于王卫书,被判无期徒刑一点儿都不冤。

这起案件之所以引起大众的瞩目,不仅仅是因为见义勇为的英雄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刺死,还因为这六名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恶劣行径令人发指。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更不能告慰英雄。

试想一下,如果这六个人要是对自己下手,自己敢反抗吗?要不是崔靖祥的挺身而出,不知道这六个犯罪分子还要伤害多少无辜者。

对待类似的团伙犯罪,必须严惩!

不要说无期,就是死刑也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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