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彰显干部关怀机制 让受处分干部党员不“掉队”

“喂,你好,请问是徐某某同志吗?我是渭滨区纪委案件审理室的工作人员,你的违纪案件已调查终结,现在进入审理阶段,按照程序规定,我们需要跟你进行谈话,你能来一下纪委吗?”

“我来不了,我生病了,在家动不了。”

“那好吧,我们来家里看看你。”

2018年3月7日下午,在了解到正在审理的违纪案件的当事人徐某某因病不能到区纪委来谈话的情况后,渭滨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两名干部来到了徐某某的家中,通过沟通得知,徐某某因为违纪被组织调查的事情,心理压力大,而且年龄也较高,患上了重度抑郁症,一看到纪委的楼都害怕,根本不敢上纪委的大楼。审理室两名干部对徐某某进行解释,让其放宽心,组织在处理的时候也会考虑各种因素,虽然犯了错误,但并不表示组织对其工作能力等方面予以否定。经过耐心说教后,徐某某表示自己确实违纪了,也很后悔,以后一定按规章制度办事。

“这次谈话,我受益匪浅。我感到组织并没有放弃我,我一定放下思想包袱,努力工作!”这是日前区纪委、监委在组教育回访过程中,某受处分镇副镇长的一段肺腑之言。

为进一步保障受纪律处分人员的权利,彰显纪检监察系统人文关怀,近年来,渭滨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从教育、挽救、关心和爱护党员干部的角度出发,在审理案件时,将关怀干部机制融入到案件审理过程中。在教育回访时,分别针对受处分人员普遍存在的自暴自弃、敏感多疑、负罪引慝、消极抵触等四种心理状况开展教育回访活动,真正达到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的教育效果。

案件审理体现人文关怀。

渭滨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受理案件后,查阅案卷制作阅卷笔录时,首先对当事人的履历及家庭情况认真梳理,悉心分析,试探从心理上体现人文关怀,让其虚心接受组织即将给予的处理。其次,在进行审理谈话时,和他们谈心,听取意见,化解个人因受处分在思想上产生的消极、抵触情绪,打消思想顾虑,使其积极向上、一如既往的投入工作。第三在宣布处分的时候,对处分后的相关制度规定作以学习和通报,从而消除大家对党政纪处分后相关规定的模糊认识,纠正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和对违纪人员带来的不利影响。最后,定期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和回访对象面对面交流谈心,听取意见,化解违纪人员的心里疙瘩。

情感回访解除思想包袱。

为充分调动受处分党员的工作积极性,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渭滨区纪委、监委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开展,对部分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了解他们对所犯错误的认识改正情况、工作表现及存在的疑惑和问题等。不断探索加强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转化工作新思路,大力推行情感回访温暖受处分党员干部,取得明显成效。

该区回访教育对象为上年度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党员干部,上两年内受到党纪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政纪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党员干部,回访教育根据党员纪律处分类别决定回访次数和教育方法,对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党员每半年开展一次回访教育,对受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处分的党员每年开展一次。在回访教育过程中,采取集中教育与个别谈心相结合,正面典型与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肯定成绩与寻找差距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帮助党员正确认识自己所犯的错误,分析根源和危害,尽快帮助其实现思想转化,以新的工作业绩赢得组织和群众的谅解和信任。

为切实增强回访教育效果,该区纪委将回访教育与思想疏导相结合,通过面对面交流谈心,帮助他们卸下思想“包袱”,吸取教训,重树信心;将回访教育与排忧解难相结合,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消除后顾之忧;将回访教育与考察评议相结合,将考察评议结果作为受处分人员恢复党员权利、解除处分的重要依据。

开展回访教育,使回访对象放下思想包袱,明晰纪律红线,激发干部创业热情,提高了纪律处分教育的社会效果。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党员、干部犯点错误并不可怕,诚恳接受,努力改正了还是好同志。作为组织,我们不能抛弃放弃,要容许他们改过自新。”渭滨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截止到今年6月份,该区纪委、监委已开展教育关怀活动 19次,涉及受处分人员124人,取得了无一例申诉和重复违纪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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