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真有人吃人的事情发生吗?

Lwj的老公


古代人吃人可以分为几种,最主要的一种是为了充饥,这种情况在历史上一直存在。另一种情况是出自心理变态。最后还有小部分是为了报复。

人吃人的现象不仅存在,而且发生次数很频繁,甚至说“常见”也不为过。

灾年充饥

拿人肉当粮食的情况是最多的,用现在的话说,叫“古代生产力不足”,粮食产量低,碰上个年景不好,水旱灾荒,颗粒无收,官老爷还要收各种税,那就得去啃树皮嚼草根。树皮草根没得吃,就只好吃人了。

随便上历史书里摘几段。

《汉书》:“元帝即位,天下大水,关东郡十一尤甚。二年,齐地饥,谷石三百余,民多饿死,琅邪郡人相食。”

这是说汉元帝二年的时候,山东(齐地)饥荒,一石谷可以卖到三百多钱,琅琊郡出现了人吃人的情况。

《清史稿》:“乾隆……五十年春,宜城、光化、随州、枝江大饥,人食树皮。夏,章丘、邹平、临邑、东阿、肥城饥。秋,寿光、昌乐、安丘、诸城大饥,父子相食。五十一年春,山东各府、州、县大饥,人相食。”

这记录的是各地饥荒的事,可见从汉朝到清朝,横跨两千年,吃人的现象始终不绝。

这还是国家比较安定的时候。尽管乾隆在今天网上名声极臭,但不管怎么说,也算是个平均水平以上的皇帝,在他治下的百姓尚且如此。要是碰到战争年代,那就更加令人惨不忍睹了。

《汉书·食货志》说,秦汉之交的战争年代,百姓的正常生活遭到破坏,没人种地,一石米卖到五千钱(对比一下上文)。人们吃人当粮食,死去的人超过一半。甚至逼得刘邦承认了人口买卖合法,允许百姓卖自己的儿女换钱——不然实在是活不下去了。

看过金庸小说《倚天屠龙记》的朋友们,可能记得里面有一段吃人的描写,甚至差点让主角张无忌送了命。

一名汉子一把揪过杨不悔,狞笑道:“这口小羊又肥又嫩,今晚饱餐一顿,那是舒服得紧了。”另一名汉子道:“不错,男的娃娃留着明儿吃。”
张无忌大吃一惊,喝道:“干甚么?快放开我妹子。”那汉子全不理睬,嗤的一声,便撕破了杨不悔身上衣服,伸手从靴子里拔出一枘牛耳尖刀,笑道:“很久没吃这么肥嫩的小羊了。”提着杨不悔走别一旁,似乎便要宰杀。另一名汉子拿了一只土钵跟在后面,说:“羊血丢了可惜,煮一锅羊血羹,味儿才不坏呢。”
张无忌只吓得魂飞天外,瞧他们并非说笑,实是有宰杀杨不悔之意,大叫:“你们想吃人么?也不怕伤天害理?”那手持土钵的汉子笑道:“老子有三个月没吃一粒米了,不吃人,还能吃牛吃羊么?”

后来张无忌趁他们不注意,往锅里扔了几朵毒蘑菇,先把这伙人毒死了,这才幸免于难。

当军粮

除了灾荒之外,还有另外一种容易出现缺粮的情况,就是战争。

打仗的时候,粮食消耗本来就比正常情况大。而由于敌人的存在,不一定总能保证粮食供应,一旦粮道断了,没东西可吃,那就只好吃人。

这历史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楚国围困宋国都城多年,城里粮食断了,惨到“易子而食,析骸以爨”的地步,就是交换孩子杀了吃,把骨头劈开当柴火烧。为什么要交换孩子吃?因为自家的亲骨肉下不去手啊。

人其实是一种比较容易获得的大型动物,来源广泛,而且单体出肉量不少。如果抛开道德约束的话,很多军队都会用人肉来当军粮。北宋灭亡的时候,人肉比狗肉猪肉还便宜。有个叫范温的人,带领勤王义军追上了赵构保护他,就是靠着人肉当军粮的。

当时的俗语。把老瘦男子叫做“饶把火”:老肉不好烂,要多加一把柴把火烧大些。年轻女子叫“不羡羊”:肉质细嫩,比羊肉还好吃。小孩叫“和骨烂”:因为小孩肉嫩,不用去骨,连骨头一起都炖烂了。又有个总的名称,叫“两脚羊”。

由此可以看出,乱世的时候,人已经不能算是人了,只能算和牛羊并列的一种肉食牲畜。所以过去人说“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因为乱世的人,也就是和狗一并看待的。比起来,太平犬至少能多活几年。

每次我看到这几个词,真是觉得触目惊心。

顺便说一句,现在网上有什么“五胡乱华时候把汉人当做两脚羊”的说法,这是那帮皇汉编出来的。羯胡确实吃人——哪朝哪代都有吃人的,但两脚羊这个词,是北宋末才被发明的。

心理变态

这种情况就相对少得多了。不过中国这么大,历史这么长,出的变态也不少。我举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

隋朝末年,诸葛昂和高瓒俩人争胜,互相请客,比试排场。后来玩不出什么花样来了,高瓒烹了一个十几岁的奴仆,等宴会结束之后,众人吃饱喝足,才让人把人头人手人脚送上来,给大家看。在座的宾客大惊失色,全都忙不迭地抠着喉咙往外吐。

诸葛昂心想我不能输给你啊,改天他请客,诸葛昂有一个爱妾,让她出来给客人倒酒。爱妾笑了一下,诸葛昂喝令她下去,过一会这个爱妾又上来了——在盘子里端上来的,已经蒸熟了,衣装打扮还和活着的时候一样,栩栩如生。诸葛昂自己下手,切大腿肉要分给众宾客,当然没人敢吃。于是诸葛昂自己从胸脯上割肥肉,尽情吃了一顿饱饭。高瓒自叹不如。

顺便说一句,这个诸葛昂的下场让我感到一丝慰藉。隋末天下大乱,诸葛昂家有钱,结果招来了一伙盗贼。但那伙盗贼没搜出什么东西,很是不爽,于是把诸葛昂绑在房梁上,放火活活烤死了。

报复

明朝末年,皇太极绕过山海关,到北京城下搞了一圈大游行,优哉游哉地走了。崇祯皇帝终于突破了忍耐极限,下令把袁崇焕抓起来,最后判了个凌迟。

对于当时北京城里的百姓而言,他们应该不大知道袁崇焕有过什么事迹,和清朝打过多少仗。类比一下,就是在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你问我某个军区司令员是谁,我也是答不上来的。

但是穷凶极恶的清朝鞑子差点打进了北京城,这可是他们切身体会到的恐慌。于是当他们听到传言,说清兵是袁崇焕引进来的,怒火顿时就找到了一个发泄渠道。袁崇焕被凌迟时,京城人争着出钱买他身上切下来的肉,一片肉卖一钱银子,咬一口,骂一声。以此发泄心头的怨恨。

出于报复的吃人,最符合的其实是《水浒传》里的活剐黄文炳。不过这是小说,只能做个参考吧。

宋江把黄文炳剥了衣服,绑在柳树上,请众头领团团坐定。宋江叫取一酒来与众人把盏。上自晁盖,下至白胜,共是三十位好汉,都把遍了。宋江大骂:“黄文炳!你这厮!我与你往日无冤,近日无雠,你如何只要害我,三回五次,教唆蔡九知府杀我两个!……”

……

李逵拿起尖刀,看着黄文炳,笑道:“你这厮在蔡九知府后堂且会说黄道黑,拨置害人,无中生有,掇撺他!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好汉看醒酒汤。

众多好汉看割了黄文炳,都来草堂上与宋江贺喜。

其他

吃人也有一些特殊原因。古人迷信人肉能治病,所以袁都督死的时候,买人肉的也不一定都是恨他,也可能是去买药的。

古代有个典故,叫做“割股疗亲”。唐朝王友贞母亲病了,大夫说:“只有吃人肉能治。”王友贞病急乱投医,于是一咬牙,把自己腿上肉割下来给母亲吃,结果母亲居然真痊愈了。

不过只吃一小件的做法,算不算吃人,还可以商榷。

现代

生产力有了极大进步,在现代——严格点说,在我们所生活的时间和空间范围,也就是当下的我国,饿到要吃人的情况是没有了。呃,也不排除某种极端情况,我记得国外就有一起雪山事故还是飞机事故来着,幸存者吃了先死人的尸体,才熬到救援到来。

不过后两种情况的吃人还是存在的。说个近的,去年媒体就报道过南非一起吃人案件。

28日,南非夸祖鲁·纳塔尔省埃斯科特镇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骇人听闻的食人案件,5名嫌疑人出庭受审。据法新社报道,警方一周前逮捕5名涉案男子,年龄均在30岁以上。

警方表示,其中一名男子于18日前往埃斯科特镇警察局自首,称自己“已对吃人肉感到厌烦”。英国广播公司报道,警员起初并没有理会该男子,直到他取出装在包内的人体残肢,警员立即将他逮捕并在其住所内发现了更多的尸体残骸。随后,警方逮捕另外4名涉案人员。
(来自新华社)

这种行为,也只能用心理变态来解释了。


北门猿


人吃人,在史书上多有记载,主要是发生在战乱时期,民不聊生,饿死无数,许多人以人为食而生,也有乱兵将俘虏充当粮草,以补军需之用。

因为人有两只脚,蒸煮活人时人发出像羊叫声音,所以,被当做为食物的人,被称为“双脚羊“


准风风月谈.抄靶子》言“黄巢造反,以人为粮,但若说他吃人是不对的,不所吃的物事叫做两脚羊” ———鲁迅

历史记载的吃人事件许多,食人众多,影响巨大的两大恶行:一是,五胡乱华时期胡族人俘虏中原女子,晚时奸淫,白日为食;二是唐末黄巢起义时期,黄巢与秦宗权,抓平民充当粮草,可谓整出花样。



西晋王朝经历八王之乱,国力大减,中原空虚,给北方少数民族可乘之机,大举入侵中原,烧杀抢夺,史称五胡乱华


胡人多以抢金银财宝和俘虏年轻女子为主,行军不带军粮,每次班师途中,一路奸淫女子,后杀而食之,生畜无异,史载五胡之中以慕容鲜卑与羯族最甚:金庸小说《天龙八部》中的慕容复要复的国就是出自五胡之中的慕容鲜卑,所以说慕容复一族世代复国基本没戏是有依据的;更有羯族政权后赵太子石邃变态到极至,其将汉族女子身上的肉割下与牛羊肉同煮,让部将猜是什么原料做的。


五胡食汉人已经丧心病狂,同族相食更是突破人类的认知!



黄巢起义后期,兵退长安,无军粮养兵,关中地区无人耕种,百姓皆以草籽、树叶等为食,黄巢就打起老百姓的主意,四处抓捕人,男女老少无一放过,并命工匠依古法制成“捣磨寨”,设食人作坊,将人扒光洗净放入“捣磨寨”磨碎,数千人流水作业,昼夜不息,十万乱兵的军粮,每天要杀上万人百姓才够,被杀的百姓有数百万之众,黄巢专门分派了数支军队,以抓活人为主,以致后来关中数十州无人可抓的地步。吃人不吐骨头缘自于此!

人肉分三等:一等老人肉;二等成年肉;三等娃娃肉.

依次对照:黄巢和及其亲信、文武百官、普通士卒。


黄巢兵败死后,曾投降黄巢唐军判将秦宗权势力壮大,最强时统辖唐朝二十州,秦宗权将黄巢之法加以改进,将人肉用盐制成“盐尸”,便于保存,行军时,充当军粮,抓住百姓,随时烹食,以致于有时唐军截获秦宗权运粮车队,打开发现全是人肉制成的“盐尸”。

史载“西至关内,东极青齐,南出江淮,北至卫滑,鱼烂鸟散,人烟断绝,荆榛蔽野”。由此可见一般!

想想都可怕,这是真的吗?很不幸,是真的!


墨兮公子


说起“人食人”我倒是真的做过一番研究,曾找寻来大量原始文献来品读过,看过之后只觉野蛮和恐怖。鲁迅曾在《狂人日记》中说过“吃人”二字,但那只是为了喻意表达。

但你翻开古代历史一看,果然古来食人常有之,这些竟是事实。什么生饮人血,佐以冷拼热盘,均以人之五脏为原料,如同烹饪牛羊五脏一般,煎炒烹炸加活烤,花样翻新,令人惊骇;更有甚者将骨骼捣碎,和以面粉,做成肉糜,可充王师军粮;割股挖心,煨以肉汤;焙干磨碎,做成炒面,随身携带,随时食用。老天爷啊,古代人的胃口真牛!

斗转星移,江山轮换,自夏商至满清,钟鸣鼎食,峨冠博带,荒村野店,布衣麻履,不论什么人物身份,都可奉上一叠厚厚的食人菜谱。

若说食人却也能分出几类:

其一,为求生而食。若逢灾祸战乱,水灾虫患,必定颗粒无收,没有粮食,眼都饿蓝了,还管你是什么,这时人与野兽一般,只求生存,无论其它。死者尸首可食,老弱病残可食,易子而食,焚同而灶。人看人,便不是人,只是牛马猪羊。

其二,为尽忠尽孝而食。主公、家母有疾,为进忠孝,自愿割股奉献尊者与长者。介子推与晋文公的故事就是如此。

其三,为报复泄愤而食。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这句好话在古代还真屡见不鲜。如王莽、如明朝大太监刘瑾,百姓争相购买其肉,袁崇焕本是个忠义之人,却也落得个这下场。

其四,为找寻乐趣而食。这种人不需要理由,依仗自己权势,肆意为之,不如禽兽。南北朝之时的石勒,号称有万人宫娥,稍不如意,便令厨子烹煮后给自己食用,还有那个北齐皇帝高洋,这种人枉为了个“人”字。

其五,野蛮部落,古来祭祀。原始部落与世隔绝,未经教化,正所谓“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在没有文明概念的人眼里,人和动物没区别。

以上五点便可概论所有,自远古时期,原始社会开始有食人历史了。到了封建社会,西伯姬昌无奈食掉儿子伯邑考之肉做成的肉羹;到易牙蒸子献齐桓公;到“割股献肉”介子推;到王莽身死遭生吞;到东汉“乱世食人图”;到南北朝石勒父子烹美人;到割碎生吃拓跋绍;到北齐高洋肉干佐酒菜;再到张献忠、李闯用肉干骨粉充军粮。

纵观历史,层出不穷,令人胆战心惊。读史至此,阴风飒飒,瘆人骨髓,毛发倒立,如今才知文明社会的太平,庆幸自己生在现代文明吧。


大狮


真的有。

鲁迅在《狂人日记》的结尾写到,狂人翻开历史一查,满本都写着“吃人”两个字。其实,这并不是老先生突发奇想,二十四史里确实也有很多残酷的“吃人”事件。

如易子而食,就是说在大饥荒时期,贫困人民无食物可吃,为了活下去,只好拿自己的孩子交换别人的孩子,以当口粮。为什么要易子?因为实在饿得不行,自己孩子下不了手,别人的孩子则无负担。再如“两脚羊”一词,就是特指吃人。

一个朝代在末年,社会动荡不安,饥饿让社会上流寇死起,在宋人笔记《鸡肋篇》中有:““老瘦男子廋词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又如黄巢、张献忠等人,他们带领的军队,都曾以人肉为口粮。

很多年前,我曾经写过一个中短篇小说《肉香》。故事的素材来源于安史之乱中的张巡守睢阳之事。在守城的过程之中,面对安禄山大军,张巡军队以人为食。老人、小孩、妇女等共吃了三万人,就连张巡自己都砍杀侍妾,做军队的粮食。读这样的历史片段,心沉如海。

饥饿的威胁,一直困扰着中国人,也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梦魇。在古代,社会整体的生产力不高,一块土地能养活的人口极其有限。清朝中晚期,有英国使者来北京,看见中国人面有菜色,由马可波罗创造的天朝上国的印象就此破灭。皇城脚下的百姓,都食不果腹,何况其他地区呢?如果生活的时代不好,遇到朝代更迭,人吃人的情况就更多了。


蔡骏


在古代,往往存在着食人的习俗。长平之战中,赵将赵括因军粮匮乏,杀士卒以煮食;隋炀帝曾命麻叔开凿卞渠,麻叔却喜食小儿。鲁迅曾认为麻叔为胡人。可见在古代文人眼中,特别是汉代以后,食人行为大多与胡人有关。安史之乱中,唐将张巡杀爱妾、许远杀奴以养战士,至于饥荒中的人自相食,更是史不绝书。

在明清时期,这种行为依旧有增无减。在小说《西游记》中,比丘国君听信道士所言,认为食用小儿心肝可治愈疾病。这虽是小说家言,但可以从中体会到明清生活中确实存在食人治病的习俗。可见,在明清时期,道士在人们心目中与神仙方术有关。

综上所述,古代食人主要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种,因战争与灾荒引起的食人行为;第二种为个人嗜好,“易牙献子”为最著名的事例。齐桓公尝遍了天下美味,唯独没有品尝过人肉,于是易牙“蒸其子首而献之”;第三种,食人入药。

第四种,祭祀。如商朝时期,商王在每一次战争结束后,要向他的祖先和神灵献俘。而在重大祭祀中,各地诸侯也要向商王贡献祭品,奴隶便是其中之一。奴隶主贵族们也因此大摆人肉宴席,将人肉贡献给祖先和臣子,祈求在今后的战争中旗开得胜


文天下任俊


题主可曾听过易子而食,知道什么叫两脚羊吗?

易子而食

吃人多发生在灾害时期,饥饿的感觉会让人发疯的。铁齿铜牙纪晓岚里和珅说过一句话:“灾民还算人吗?行将饿死的人已经不是人了,那就是畜生,只要活着,还什么麸糠啊,那是好东西。草根、树皮、泥土都可以吃。”在大灾害时期,人饿的急眼了。能吃的都吃光了,不想饿死就只能吃人了。有时候,吃自己的孩子不忍心,就互相交换孩子吃,所以叫易子而食。所以,现在的好生活真的是应该好好珍惜。

两脚羊

古代游牧名族行军打仗,军粮不够的时候就把俘虏杀了吃了,什么叫两脚羊,就是长着两只脚的羊。


而且,现代社会吃人的案件也不少,但都是心理变态的人。

日本人佐川一政,1981年在巴黎大学读书的时候,喜欢上了一个荷兰女学生,后来他杀害了该名女学生,并吃掉了。后来他依靠父亲的能量引渡回国,并逃脱了处罚。

西非塞拉利昂革命联合阵线内部的食人现象

革命联合阵线是西非塞拉利昂的一个革命组织。他们在内部实行各种暴力活动,包括强迫儿童当兵,对敌人进行截肢,吃他们的肉。吃敌人的动机是为了从吃人肉的过程中获得力量,吃人肉还是一种恐吓的工具。

其他的还包括:杰弗里·达默尔食人事件,加勒比西印度群岛部落食人事件,斯特拉·马里斯大学橄榄球队食人事件等等,这些人多是心理变态或者有着邪恶信仰。所以,邪教是必须要铲除的。


三水清石


两脚羊就是指的人,吃两脚羊的记录那就太多了。

“羌”这个字有的学人就认为是两脚羊的意思,商人没把“羌”人当人,视作和羊一样的生物,所以造出了“羌”这个字。当然,大多认为是牧羊人的意思。不过商人吃人倒不是啥新鲜事,他们主要为了祭祀,祭祀后有时候也不浪费,就吃了。

后世的吃人,富人吃人取乐极少,大规模的是社会秩序崩溃后的“人相食”,历朝历代都不少。

西晋张方的军队在洛阳抓住了皇帝,把他带回长安,路上没粮吃了,就曾把宫女当移动肉库,一路吃到长安,好不惬意。

两脚羊这个名字,应该来自五胡乱华时期,胡人吃人,汉人也吃人,都吃的不亦乐乎,直到隋朝建立了,麻叔谋吃小孩的恶名应该没冤枉他。

大唐也是个吃人盛世,张巡就是优秀代表,到底还是比令狐潮厉害点。传说中黄巢的机械化流水线生产人肉军粮,应该是传言,但吃人那年代应该也是稀松平常了。

我大宋被宋粉称为最有文化的朝代,这不为吃人贡献了几个新词语,“饶把火”是说岁数大了要多炖才能烂,“不羡羊”说的是少女最嫩,比羊都好吃,“和骨烂”是说小孩子直接连骨头都煮烂了。

我大明更是起家就以吃人著称,陶宗仪在《南村辍耕录》里记着,“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军嗜食人,以小儿为上,妇女次之,男子又次之。或使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或缚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夹袋中,入巨锅活煮。或刲作事件而淹之。或男子止断其双腿,妇女则特剜其两乳,酷毒万状,不可具言。”有皇明粉把淮右军解释成元军,笑死人。

到了晚明又开始吃人了,朱家被吃的“福禄肉”就是,不过这是报复。一定程度上,满洲人进来算是解救了大明精英们,虽然地位变低,起码有秩序了,没有被吃的风险了。

外国也有吃人记录,但因为没有流民军这个最恐怖的东西,所以相对于我国来说少的多。


寻常味


非常多,仅以中国正史上有记录的灾荒食人为例,便可以找到如下曾经真实发生过的事例:

汉武帝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春,黄河泛滥,沿河饥荒严重,受灾饥民中多相食人肉;元鼎三年(前114年),关东十余郡水灾冰冻,方圆一二千里内人竞相食。

南朝梁简文帝太清三年七月(公元549年),九江发生大饥荒,人相食者十人中有四五人。

唐代光启二年(公元886年),湖北、安徽、江苏等地发生大蝗灾,造成“米斗钱三千,人相食”惨状。

白居易在其诗篇《轻肥》中写了元和年间江南大旱,豪富在外春游设宴,而衡州饥民饿死满地,人相食人的惨状。

意气骄满路,鞍马光照尘。
借问何为者,人称是内臣。
朱绂皆大夫,紫绶或将军。
夸赴军中宴,走马去如云。
樽罍溢九酝,水陆罗八珍。
果擘洞庭橘,脍切天池鳞。
食饱心自若,酒酣气益振。
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

宋宁宗嘉定二年(1209年),大旱造成饥荒,诗人刘宰著有《野犬行》记录了当时民生凋蔽,人相食子的惨状:

野有犬,林有鸟。犬饿得食声咿鸣,鸟驱不去尾毕逋。
田舍无烟人迹疏,我欲言之涕泪俱。
村南村北衢路隅,妻唤不省哭者夫,父气欲绝孤儿扶。
夜半夫死儿亦殂,尸横路隅一缕无。
鸟啄眼,犬衔须,身上那有全肌肤。
叫呼伍伯烦里闾,浅上元不盖头颅。

过者且勿叹,闻者且莫吁。
生必有死数莫逾,饥冻而死非幸欤。
君不见荒祠之中荆棘里,脔割不知谁氏子。
苍天苍天叫不闻,应羡道旁饥冻死。

明万历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直隶巡抚何尔健曾上疏记录了阜平县饥民惨状:一县民名张世成者饿疯而杀六岁亲子烹食,断绝人伦,惨绝人寰。

清人焦循有一部《荒年杂诗》,其中有一首专门写了饥荒时人相食:

未死不忍杀,已死不必覆。
出我橐中刀,刳彼身上肉。
瓦釜烧枯苗,煎煎半生熟。
羸瘠无脂膏,和以山溪蔌。
生者如可救,死者亦甘服。
此即妻与孥,一嚼一号哭。
哭者声未收,满体乍寒缩。
少刻气亦绝,又填他人腹。

从以上诗篇记录中,可以看出中国古代只要发生天灾,普通民众的日子便苦不堪言,其他诸如兵灾、起义、匪灾等,也多出于饥荒引发的激变。五代与元期间因兵祸而起的食人风俗更加惨不忍睹,不忍收录。总之中国人民能吃饱吃好的时代,也才刚刚开始没几十年,在享用如今丰盛的物质生活时,不能忘记曾经的中国是什么样的国度。

我们不是生在和平的年代,我们只是有幸生在了和平的国家。


在下翩竹


壮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岳飞的满江红写的很明白了,战乱年代人相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敌我双方对弈,尤其是缺粮的情况下,用人肉进行补充,不仅打压对面的士气,还能充饥,可以说是非常划算的。

就连岳飞这样的民族英雄,面对敌人,仍然选择用他们的血肉补充军粮,更何况那些素质极差的部队了。

军队有国家供养着,在正常情况下, 不至于饿的去找人吃。可平民百姓就不同了,他们不但要供养地主,还有供养一大票军队。他们吃什么,别人并不去考虑。

于是,平民为了活下去,就发明了 易子相食。更有甚者,丈夫为了全家人的姓名,把小妾拉出去卖了,只为了自己能填饱肚子。

夫妇年饥同饿死,不如妾向菜人市。得钱三千资夫归,一脔可以行一里。

两肢先断挂屠店,徐割股腴持作汤。不令命绝要鲜肉,片片看入饥人腹

唉!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我只想说,能活在和平年代,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福!!!



山鬼祗树


古人不光要吃人,还把吃人列入了中药之中,比如说胎盘,即使现代我们也有人在食用,岳飞满江红中也有吃人的记录,壮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我的问题来了。为什么人类延续了吃人的传统了?再多问一句你们看电影食人魔或者是沉默的羔羊时,有吞口水的生理现象吗?我就有!我很反感自己的这一现象,我给大家提个关联,会让你细思极恐!大家可知道DNA遗传学。我们都有相同的祖先,晚期智人都是现代人的祖宗,远古时代不止智人一类种族,还有其他种族,请看山海经中逐鹿之战对蚩尤一族的描述,我不多说了,远古时期人吃人的现象更是一种正常现象,因为迷信,恐吓对方部落,对死者的尊敬,对神灵的敬畏!所以吃人在所难免,因为基因代码具有遗传性,所以当我看到这种看吃人电影自己会吞口水,的生理现象也就的到了解释,虽然我很反感,但是我知道一点,如果放到因为战乱物质匮乏时候,饿的头晕眼花的时候,我失去理智的话可能貌似,也许会干祖先们曾干过的事。当然这些话让人不耻下作。我把它说出来,我敢汤亮的面对自己内心深处阴暗的自己,我及有可能是食过人的后代。你们谁有过和我相同的生理现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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