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歷史的刑法上,犯謀反罪和大逆不道罪會怎麼樣?

先講一下,明朝時說的“大逆不道”,到底指的是犯了什麼錯誤呢?

在《大明律》裡有特別指出,比如毀壞宗廟(皇帝的私人祠堂,供奉從他父親開始,往上六代的先人,稱為七廟)、山陵(應該指的是皇陵的山)和皇宮的,就屬於大逆不道

在明朝歷史的刑法上,犯謀反罪和大逆不道罪會怎麼樣?

宗廟

明朝有一個好玩的、特殊的地方,就是臣子罵皇帝沒什麼事。最多皇帝不高興了,找你的茬降你的職,反正一般不會掉腦袋。

另一個就是謀反罪,比如想把皇帝趕下臺自己當的這種(這個罪對朱棣無效,他自帶免疫功能)。這個無需過多解釋了,大家都懂。

這兩個罪統稱為“謀反大逆”,假設,如果你們在明朝犯了謀反大逆,又不幸被抓住了。

那不好意思了,不管主意是誰出的,不管你們裡面誰是老大,不用和我說你只是打醬油湊熱鬧的。

全部都得拉去凌遲處死,就是那種割幾千刀,還在大街上現賣你的肉的那種死刑。

絕對保證你可以活著親眼看到、那些起鬨的老百姓沾著醬油生吃你的肉!

新鮮,肯定新鮮!魯迅說的人血饅頭,就是同公司包裝的另一款產品。

在明朝歷史的刑法上,犯謀反罪和大逆不道罪會怎麼樣?

凌遲

等等,彆著急。你老爹呢?讓他把你爺爺叫來,還有你叔叔伯伯,他們都有生小孩吧?對,全要來一趟!

什麼?有一個做生意去外省,戶口都遷過去了?名字都特麼改了?沒關係,我會讓人去請他來的!

老頭你也別閒著,趕緊寫信叫你兄弟來。別說你兒子的表的堂的兄弟了,就是你孫子的表哥堂弟都給我叫來!

哦?你還有個哥們常年住你家和你下棋畫畫的?好啊,趕緊叫他過來湊熱鬧呀!

人齊了?那好,十五歲以下的,先滾回家寫作業去,暫時沒你們什麼事!

其他的人,我不管你們有沒有突發性感冒或者中晚期香港腳,全拉到菜市口去砍頭

說有先天性心臟病想保外就醫的那個誰,請把手放下!為了考慮你的身體健康,免受過多折磨,待會可以考慮先砍你!

請放心地去吧,組織上會照顧好你們家裡的女眷的。包括你的大小老婆、老媽女兒和姐妹,連同那些剛回去寫作業的未成年一起,會全部

送到功臣家裡做奴婢

在明朝歷史的刑法上,犯謀反罪和大逆不道罪會怎麼樣?

押解送官

你的財產?當然全部充公啦!抄家我們很專業的啦!

晤,一人犯事要死這麼多人,你覺得太殘酷了?那好,我告訴你一點好消息。

有沒有孩子過繼給別人的?如果有,那他沒事!

有沒有女兒許配給別人的?不管過沒過門,她都沒事!

你原本有個女孩要嫁給你,但是聘禮還沒下?那她也不用被牽連!

謀反大逆罪對於當事人的處罰基本就是這樣了,當然,我們也是很講道理的。

在明朝歷史的刑法上,犯謀反罪和大逆不道罪會怎麼樣?

杖刑

有罰,肯定就有賞啦!

你如果知道有人犯了謀反大逆,抓對方到官府的話。你如果是老百姓,我可以給你文官做。你如果是軍人,我可以給你軍官的位置。

還有獎品的哦,他的財產,全部給你,作為賞賜。

如果你第一個揭發他,但沒有抓他去見官。或者你本來就是官,那就沒法再給你官位或者給你升職了。這兩種情況,我都只能給你他的家產。

所以在明朝,一旦發現身邊的人有大逆不道意圖謀反的人,能自己抓就趕緊抓,搞不定就趕緊報官讓別人來抓。

為什麼要這麼積極呢?

因為,你如果知情不報,砍頭!

你如果知道這事,卻沒有第一個揭發他,而是等別人已經揭發了你才說你知道。

那說什麼也晚了,打一百杖,流放三千里,沒有優惠。

在明朝歷史的刑法上,犯謀反罪和大逆不道罪會怎麼樣?

總有人說明朝的刑罰嚴苛,而且花樣繁多。其實在我非常不成熟的看法下,明朝法律的“嚴”其實主要體現在對待官員上,尤其是對待貪官。

除此以外,比起隋唐元清,也有比較寬鬆大度的地方。

今天和朋友聊起這個罪時,朋友不以為然。他認為女眷為奴婢其實並沒有什麼,好歹活著。

我跟他說,一般犯這罪的,都是為官的人。一夕之間,女眷們從原本尊貴舒適的位置,突然成了奴隸。而且家裡的男人都還死完了,這才是最讓人寒心的地方。

這種生活的落差,活著,其實不如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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