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氏警方清明當日13小時抓獲一名搶劫嫌犯被點讚

清明時節雨紛紛,盧氏警方擒劫匪。日前,盧氏縣公安局聞警即動、快速反應,僅用時13小時,就冒雨擒獲一名搶劫出租車劫匪,民警的英勇行為在當地被廣泛點贊。

盧氏警方清明當日13小時抓獲一名搶劫嫌犯被點贊 ​4月5日是2018年清明節。當日上午9時許,盧氏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出租車司機劉某某報警,稱其被一男子持剪刀搶劫走現金、手機及出租車鑰匙等財物,嫌犯已冒著大雨向東明鎮胡家寨山上方向逃走。接警員一邊將情況層報相關領導,一邊迅速啟動應急預案,指令刑偵大隊、特巡警大隊、東明派出所、機關值班民警及就近的杜關派出所、文峪派出所等單位處警,指令交警大隊在執勤中密切配合。隨即,該局領導按照縣政府黨組成員、公安局長宋福栓“警力有限,民力無窮”的指示,廣泛發動當地群眾,將集合起來的300餘名警民混編成組,在分進合圍的同時,通過登門入戶精準宣傳和新聞媒體、微博、微信、手機短信海量發佈信息等舉措,在案發地沿線通報情況、發佈公告,火速織就了一張不獲全勝誓不罷休的擒匪天羅地網。

盧氏警方清明當日13小時抓獲一名搶劫嫌犯被點贊​​ 當晚9時許,有群眾在微信中向專案組舉報,稱一疑似嫌犯的男子在某小區出現。周圍各路搜捕民警迅即分頭行動,在調取周邊視頻監控、摸排調查確認了該男即為正在追捕的犯罪嫌疑人後,逐步壓縮防線,並於當晚10時許,在該區域一偏僻角落將其擒獲。


  經查,2006年,黃某某(現年42歲,南陽市宛城區人)因搶劫被南陽油田公安局抓獲,後被判有期徒刑8年;2014年,其因在鄭州市鄭東新區搶劫,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2018年4月3日刑滿釋放後,該黃乘坐大巴於5日一早來到盧氏。由於身無分文,其在看到劉某某駕駛出租車行至身邊時,想到所處位置是偏離繁華區域的郊區,當日又正是清明節假期,“警察只有值班的少量人員”,且大雨滂沱,道路難行,“跑得比兔子還快”的自己“成功就在眼前”,遂產生搶劫念頭,趁劉某某不備,用隨身攜帶的一把剪刀頂住其胸口,劫走現金、手機及其所駕駛的出租車鑰匙等財物,而後冒雨朝附近山上逃走。在鐵的證據面前,黃某某對搶劫劉某某的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該黃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孟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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