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健全主動發現困難羣衆機制 確保「應救盡救」

四川新聞網成都7月17日訊(記者 習淑禕)記者從成都市民政局獲悉,為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社會救助體系,近日,成都市民政局印發了《關於健全主動發現困難群眾工作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成都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極少,為避免遭遇基本生活困難的群眾因不熟悉政策等原因導致未主動提出申請,延誤救助,成都市於2015年建立主動發現困難群眾工作機制,將困難群眾分類登記,並定期入戶巡查,力求準確瞭解困難群眾生活狀況、及時掌握救助需求,確保困難群眾“應救盡救”。

“此次下發《通知》,進一步明確了納入主動發現的範圍,將因遭遇突發事件、意外事故、重大疾病、失業下崗、教育支出過大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群眾納入巡查發現範圍,確保做到群眾一旦發生基本生活困難,能及時申請和獲得相應救助。”成都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道。

《通知》要求,在依託村(社區)建立巡查隊伍的基礎上,成都市各縣級民政部門要主動對接相關部門,依託當地網格化服務管理體系,分片落實巡查人員。對生活狀況穩定的低保、殘疾、無勞動能力等對象,巡查頻率不少於每季度1次;對家有重病、散居特困、困境未成年人等對象,巡查頻率不少於每月1次;對遭遇突發性臨時基本生活困難的對象要即刻巡查。

對巡查中發現的生活較為困難,但不符合社會救助條件或經各部門救助後仍存在較大困難的對象,《通知》明確,應逐級轉介鄉、縣、市級社會關愛援助中心,通過鏈接社會慈善資源對此類群眾提供幫扶,推動社會關愛援助、慈善事業與社會救助銜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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