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为什么敢和湖人签4年长约,他有自信在这4年内可以夺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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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和湖人签了四年合同,在这四年中,湖人能拿到总冠军吗?

得勒布朗者,就是拥有总冠军的资格,这不是一句玩笑,也不是一句嘲讽,詹姆斯自己的能力以及带动队友的能力,真的非常强,上赛季可以说几乎单核带队,将那样的骑士队带进了决赛的舞台,虽说最后被横扫,但是詹姆斯所表现出来的统治力和能力,绝对会让一支球队变得更好。

四年之内詹姆斯应该是可以夺一次到两次冠军的,而且湖人今夏基本上没什么运作。

明年就是湖人补强的机会,明年的汤普森,考辛斯,还有非常多的大牌巨星。明年就是湖人招募帮手的最好机会。我觉得如果能够招募到克莱汤普森湖人夺冠的几率就非常高了。詹姆斯配克莱汤普森的组合太美,可能杀伤力要高于库里和杜兰特的组合。

最后,我认为詹姆斯这四年湖人应该是可以夺冠的。不过最重要的就是招募球星,因为目前的联盟生态来看没有三巨头夺冠几率非常的小保底是三巨头夺冠,所以湖人这两年的补强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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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和湖人以4年1.53亿签约算是意料之中的,虽然詹姆斯和火箭,76人传出很多绯闻,但是综合考虑之后,还是湖人比较合适,并且詹姆斯在总决赛后说这次决定会尊重家人的意见,当时来湖人的几率就变的非常大了。

但这个决定,我认为对未来生活的考虑要大于夺冠。

以目前湖人的阵容来看,夺冠只能是空谈,不过即使现在詹姆斯退役,那么他也会是稳居历史前五的球员,甚至在一部分人心中他已经是历史第二人,那么他的下一步就是要超越乔丹,那么超越乔丹有多难?再夺一个总冠军?再夺两个总冠军?还是再夺3个总冠军?在现在这个时代如果没有勇士那样的超级阵容,想在4年夺3冠难度也太大了一点吧,所以我认为詹姆斯之所以选择湖人,已经把总冠军看淡了,或者说他的考虑的点是在未来。

如同科比在最近接受采访时说道:退役不是因为伤病,而是有了新的生活目标。是的,退役战60分,你说科比还能继续打吗?因此我认为詹姆斯加盟湖人更多的也是为以后着想,他有着自己的商业帝国,而洛杉矶无疑是最好的宣传地址,詹姆斯加盟湖人后在这几年,不论是否夺冠,相信他的人气会更上一步,同时对他的事业在这里也会有更多的可能性。

写在最后

而詹姆斯来湖人更多的应该是对家庭的考虑,以及对未来生活的考虑,因此夺不夺冠只能顺其自然,勇士一直是近几年的霸主,湖人想要夺冠,那么这两年的操作至关重要,靠一个人夺冠是不可能的。一起等待魔术师的操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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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签四年?因为这肯定是詹姆斯职业生涯最后一份长约了。问题的关键也不是詹姆斯为什么敢,而是湖人为什么敢。

虽然上赛季33岁的詹姆斯依旧打出令所有人惊掉下巴的比赛,也有不止一位篮球评论员说,詹姆斯的身体是外星人,但是下赛季就要满34岁的詹姆斯,在四年之约后,就要38岁了。没有人会相信38的詹姆斯还能贡献出场均30+9+9的数据,他已经当这个联盟的第一人足够久了,再凶猛的老狮王也会渐渐老去,让位给幼狮。对于詹姆斯而言,这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儿了。

不过幸好,詹姆斯在未来的两年内,都依旧会是这个联盟最好的三位球员之一。他和湖人签四年的合同,代表了以魔术师为首的湖人管理层对詹姆斯的信任,除了信任之外,我想还有一个尊重在里面。

在可见的阵容里,詹姆斯配上湖人的年轻才俊还有隆多这样的第二大脑,我想进入西部次轮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而如果能在明年的自由市场上再追求到某条大鱼,那么三年内,湖人都会是勇士强劲的对手。因为考辛斯的合同只有一年,而再次成为自由球员的考神,势必不会再接受一份赌气似的530万美元了。

因此,下个赛季的湖人队,应该以打进西决为目标。当然即便拥有詹姆斯,这也是一件不好完成的任务。不过,如果把时间的跨度再放大的话,詹姆斯在19-20赛季开始的那两个赛季中,很有机会将球队带入总决赛。

毕竟,如今的这个联盟,能进入总决赛的西部球队,几乎就锁定冠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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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几个赛季的詹姆斯,为什么这一次突然和湖人队签下了四年的长约呢,是因为他有自信在这四年内可以率领湖人队夺冠吗?笔者个人认为并不是这样,詹姆斯之所以签下了四年的长约,而且其中不带任何的球员选项,只是因为这一次决定更多地考虑到家庭的因素。

在骑士队他已经连续两年输给了勇士队,很显然——詹姆斯如果想要在退役之前继续拿总冠军,最快的捷径是加盟勇士队,其余就是加盟火箭队、凯尔特人队和76人队。但是这三支球队都有自己的客观条件限制,比如说火箭队这边哈登就并不欢迎詹姆斯的加盟。

詹姆斯和湖人队的合作更像是商业上的联姻,詹姆斯作为名垂青史的超级球星,而湖人队也是历史上数一数二的超级大豪门。两方在这四年的合作可以说是双赢的局面,詹姆斯的儿子已经就读了洛杉矶的中学,这就是一个很明显的信号。


献世


大嘴觉得,楼主的这个问题有点儿偏颇,不是詹姆斯自信这4年湖人能够夺冠,而是他想在湖人终老,夺冠不夺冠的,其实并非他主要所想的。

詹姆斯此前和骑士一直都是一年一签,说白点儿,就是不想长期留在骑士,他之所以从热火回到家乡,一来是弥补2010年“决定”给家乡人民的伤害,毕竟自己的亲戚朋友都在这里啊,被指指点点这么多年他内心不安。其次便是想证明自己,单独带队也能拿冠军,而不是仅仅只是抱韦德大腿。

所以,当2016年詹皇夺得总冠军后,他的以上两个目的都达到了,根本就没什么可追求的了。他唯一的念想,那就是在退役之后,能够像科比一样在商业场上大展宏图,那么,哪里最能让他实现愿望,只有两个地方,一个是纽约,一个则是洛杉矶。

纽约尼克斯那可是黑洞,而洛杉矶湖人则有着光辉的传统,几乎是詹姆斯唯一可去的地方,他当然毫不犹豫地就去了,而且与湖人签下长约,就是做好了在洛杉矶退役后开拓商业市场的准备。

所以,詹姆斯和湖人是天作之合,只不过,詹姆斯跟奥尼尔、科比还不一样,科比是选秀,奥尼尔是巅峰时期加入湖人,詹姆斯已经到了职业生涯的暮年,巅峰状态就是三年左右的时间,湖人必须得抓紧,要是晚了,等詹皇状态下降了,离总冠军也就会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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