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喜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梁河县深入推进“法治梁河”建设,法治县创建工作成效显著,近日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是云南省十九个获表彰县市之一。

梁河喜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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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法治会议

“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是全国普法办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地区授予的最高荣誉称号,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管理水平、法治建设、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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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学法

近年来,梁河强化组织保障,扎实推进“双普法”责任落实;强化工作措施,制定工作任务分解表,定期召开“法治县”创建活动推进会,明确目标抓好落实;强化县委统筹,各部门协同推进创建工作机制,形成了全县一盘棋的法治创建工作机制;强化指导,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中确定了18名法律专业人员组建了普法讲师团,深入机关、乡镇、学校和村社开展宣讲活动,有效推动了社会全员学法用法和“依法治县”工作的落实;强化宣传,利用网站、流动车标语、建法治文化长廊、组建法治文艺队伍、微信等多种方式,营造法治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强化依法治理和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深入推进法治示范单位创建,目前全县共创建“法治单位”6个、“法治学校”3个、“法治企业”4个、“民主法治村”88个;强化“网格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建立完善工作制度为举措,重点抓好重大矛盾纠纷挂牌督办制,重大信访问题联席会议办理制,落实重大涉稳事(案)件县级主要领导包案制,推行“网格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三三”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和“农村调解能手评比工程”,深入推进平安梁河、法治梁河建设,提升“法治县”创建工作成效。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连续四年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位列全省全州前列,梁河连续4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先进平安县,201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受到中央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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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宣讲

在下一步工作中,梁河县将紧紧围绕依法治国的方针,进一步压实责任,创新工作举措,固本强基,乘势而上,继续抓好“法治县”创建工作,确保梁河“法治县”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梁河县委政研室、县委政法委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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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杨清舜 刘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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