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庭审直播,副检察长出席二审法庭

7月16日,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良智出席由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被告人晏某某行贿案的二审法庭,依法履行职责。这是随州市人民检察院贯彻司法责任制要求,带头落实院领导直接办案制的重要举措之一。

随州:庭审直播,副检察长出席二审法庭

庭审前,胡良智副检察长依法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讯问了上诉人晏某某,认真审查了上诉理由,对一审中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

随州:庭审直播,副检察长出席二审法庭

庭审中,胡良智副检察长利用多媒体出示了相关证据,结合法律规定,针对上诉人晏某某在立案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是否依据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进行法律评判的问题和对上诉人行贿获得不正当利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予以追缴”的问题,发表了出庭意见,建议二审法庭依法予以评判。

随州市人民检察院落实领导干部直接办案制度,对于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司法亲力性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充分发挥了领导干部在司法办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对带动员额检察官更好地履行司法办案责任及全院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整体提升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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