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辦理入學騙錢財,觸犯法律被懲罰

近日,西寧市城中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被告人孫某向城中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被告人孫某案發前系本市某幼兒園保安,可以接觸到前來接送學生的家長,2015年4至5月期間,孫某以自己的兒子在本市某小學上班,可以幫助家長為孩子辦理該小學入學事宜,但需要活動經費為由,騙取該幼兒園四名學生家長的現金共計26000元,後待學生開學時,孫某才告知學生家長事情無法辦妥,讓學生家長送學生至分配的學校上學,事後幾名家長多次要求孫某退還錢款,均被孫某以各種理由拒絕,後幾名家長報警。涉案的所有錢款都被孫某個人揮霍。

望子成龍望女成鳳,每一位家長都希望可以給孩子提供最好的條件讓他們接受到最好的教育,被告人孫某正是利用了家長的這種心態,從家長處騙取錢財供個人揮霍。孫某的案件不是個案,近年來因為託人辦理入學事宜被騙的案件頻發,家長愛子心切往往反而為犯罪分子提供了投機取巧的溫床,因此也要提醒各位家長,在今後孩子的入學方面,一定要走正規的入學流程,擦亮眼睛,切不可隨意相信犯罪分子的謊言,從而在耽誤了孩子入學的同時造成自己的財產損失。如果被騙,一定要及時報案尋求法律幫助,讓犯罪分子受到應有的懲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