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平市人民政府 關於嚴格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兴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严格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兴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严格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興平市人民政府

關於嚴格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為了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提升大氣環境質量,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陝西省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規定》和《陝西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的下列區域(禁放區)禁止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1、國家機關、重要軍事設施;

2、學校、幼兒園、託兒所、醫院、敬老院、圖書館、檔案館(庫)、博物館和文物保護單位;

3、集貿市場、商場、旅館、影劇院、體育館、網咖等人員密集場所;

4、車站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機動車停車場;

5、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銷售、使用場所及其外部安全距離以內;

6、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

中心城區:東興路-迎賓大道以西、南環路-344國道以北、北環渠以南、科技四路以東的區域。

二、除以上規定區域外,其它區域為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在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春節、元宵節等傳統法定節假日及婚喪嫁娶等活動,可依照風俗習慣少量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和慶祝活動(包括喬遷新居、購買新車、新店開業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但經批准舉辦焰火晚會和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除外。

三、禁放區內所有機關、企事業單位、街道辦、居委會、小區物業辦為禁放責任單位,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禁放責任人,禁放責任單位負責做好本單位、本轄區的禁放宣傳、教育、監督工作。禁放責任單位如因工作不到位而發生禁放區內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視情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市公安局、咸陽市公安局秦嶺分局負責做好各自轄區內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禁止審批禁放區域內任何煙花爆竹燃放活動;嚴查違規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對在禁放區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罰,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負責會同安監、交通、市場監督部門做好煙花爆竹經營整治工作,依法嚴肅查處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五、市安監局負責規範煙花爆竹市場秩序。加強煙花爆竹銷售人員的安全知識培訓,培訓不合格的人員禁止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負責會同公安機關依法嚴肅查處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六、各鎮辦、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積極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宣傳工作,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的禁放區域、燃放注意事項及有關管理規定等,增強市民安全防火意識。黨政機關幹部職工要帶頭執行市政府通告精神,倡導市民文明過節、綠色生活,減少燃放煙花爆竹。

七、廣大市民要嚴格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有關規定,自覺抵制和舉報非法生產、採購、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增強安全意識和環保意識,為社會公共安全和全市治汙減霾工作做出貢獻。

八、本通告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市安監局舉報電話:029-38834989

市公安局舉報電話:029-38822125或110

咸陽市公安局秦嶺分局舉報電話 :029-38628019

特此通告

興平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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