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加苗子
有人来农村里面投资旅游,但是需要征用山林和田地,投资方式得到经营权吗?农民可以拒绝吗?
针对于第一个问题。
有人来农村里面投资旅游。那么就是要开发旅游的项目。那么开发旅游的这种项目呢,就必须会用到田和地,那么农村里面这些山林和田地,多的是。
在现如今的农村里面,很多人都外出打工,都是山林和土地,都已经是不再去耕种或者产生的,价值很低。
那这种,情况之下的出租,给他们也是可以的。
这个时候呢,将用这些土地呢,也是有一定的年限限制的。那么他总用之后肯定是得到了这个,在年限以内的使用权利。
他将用这些土地,不是永久性的,毕竟它是一个旅游项目,属于一个商业用地。
所以它占用了这些田地之后呢。他们怎么使用都是可以使用的,比如说他要盖房子,要盖公园,或者要转各种开发的是养殖种植,各种旅游的业务都行。
那么它只能够在规定的年限内使用,超出了年限,让这些土地呢,自然又回复到我们以前,每个农户的手里。
第二个问题。农民可以拒绝吗?
这个当然是可以拒绝的啦,对于我们农村里面出租流转这些土地的时候。如果不经过同意呢,不经过户主同意,那是不可以进行流转出租的。
所以如果遇到这种事情,你认为你的土地,能够实现更大的价值的话,可以不出租。
可以拒绝他们征用自家的土地。但是这个对于现实状况来说,如果真的大面积专用的话,只有你一家不给张勇的话,那么你夹在中间是很难,去打理这些土地的。
如果他们是强行征用的话,不按照我们农村里面自愿出租的话,那么我们是可以拒绝。这样子他们也拿你没什么办法。
如果你认为这个价格不合理,也是可以不给他们征用。
但是对于农村来说,如果不常用的话,这个情况很少见,因为,只要有一家不征用的话,那么以后你的土地就会非常难以去处理,或者是耕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