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全面下放高校職稱評審權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進一步深化高校職稱制度改革,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教育廳近日聯合下發了《廣西壯族自治區高校職稱評審權下放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給高校放權鬆綁,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此項改革將有效推動廣西高校師資隊伍建設,促進廣西高等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一次性全部下放,凸顯高校評價主體地位

在之前已下放12所本科高校高級職稱評審權的基礎上,2018年廣西將高等學校教師(高等職業學校)、自然科學研究、社會科學研究、實驗等5個系列(系統)高、中、初級職稱評審權一次性直接下放到全區所有高校,尚不具備獨立評審能力的高校或相關學科(專業)可採取聯合評審、委託評審的方式。同時,將職稱認定和重新確認兩項工作下放到全區所有高校,主體責任由高校承擔。這一改革惠及全區80所高校的4萬多名教師。

放權鬆綁動真格,高校職稱評審實現“五個自主”

此次高校職稱評審權下放,為確保“下得去、接得住、落得實”,《方案》明確規定高校實現“五個自主”,即自主制定評審工作方案、自主制定評審標準、自主組建評審管理機構、自主組織評審、自主使用評審結果。各高校可根據自身需要制定、修訂本校職稱評審工作辦法及操作方案等自主評審文件;可結合本校學科(專業)和崗位特點,針對不同類型、層次、不同學科領域教師,建立科學合理的分類評價標準;可根據實際建立健全學校職改工作領導小組、評審監督委員會等評審管理機構,按學校評審計劃自主開展評審;可依據職稱評審結果,自主批文發證及自主聘任。

轉變職能,高校自主評審與政府監督管理相結合

此次高校職稱評審權限的全面下放,是較以往高校下放評審權限範圍更廣,更加徹底深入的職稱改革。廣西人社、教育等部門將轉變職能,做到“四個不再”,即不再組織評審、不再審批評審結果、不再印發批文、不再辦理職稱證書,改由高校自主實施。與此同時,廣西人社廳、教育廳等政府相關部門將重點加強對高校自主評審事中事後的監管和指導,建立健全備案管理制度、巡查抽查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及考核制度等,建立起高等學校自主評審與政府宏觀管理相結合的職稱評審制度。對評審工作把關不嚴、程序不規範,造成投訴較多、爭議較大的,責令限期整改,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對整改無明顯改善或逾期不予整改的高校,暫停其自主評審資格直至收回評審權,並進行責任追究。

日前,廣西人社廳與教育廳已聯合召開2018年全區高校職稱工作部署會議,對高校職稱評審權下放工作進行全面部署,確保今年此項改革任務順利完成。

廣西全面下放高校職稱評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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