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帶情人回家,明知重婚要判刑,一句「不忍心」道出了多少辛酸

男子帶情人回家,明知重婚要判刑,一句“不忍心”道出了多少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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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帶情人回家住,一共三間搖動,老父親住一間,結婚19年的老婆住一間,他和情人住一間。

妻子初次看到他情人的時候,情人居然以對方的老婆自居,她的女兒也喊男子爸爸。

妻子找男子問個明白,男子卻以“騙她錢”為藉口敷衍妻子,然男子不僅每天和情人住在一起,出門辦事也帶著情人,妻子還要給他們做飯整理家務。

男子帶情人回家,明知重婚要判刑,一句“不忍心”道出了多少辛酸

忍無可忍的妻子找來了拍案調解員,希望能給自己提供幫助。經過調解員的瞭解男子與情人是網友,半年前見面後就一發不可收拾。

兩個人在外沒有能力生活了,就把情人帶回家生活,明知對方沒有離婚,還有丈夫和孩子在貴州老家,依然帶著情人回到了自己家。

男子帶情人回家,明知重婚要判刑,一句“不忍心”道出了多少辛酸

調解員說:你這邊有合法妻子,她那別也有丈夫,你們都沒有離婚就這樣生活在一起是非法同居你知道嗎?嚴重點說是重婚罪。

男子說:“我知道重婚罪要判刑的”

男子帶情人回家,明知重婚要判刑,一句“不忍心”道出了多少辛酸

是什麼讓他明知重婚是犯法的還要做呢?

不忍心,她太可憐了,

付出了很多不能對不起人家。

原來情人的老公對她不好,總是對她家暴,在外邊還養了個小三,情人的生活很不幸。男子網上聊天的時候兩個人就很有共同語言,見面以後也合得來,就生活在了一起。

情人也告訴調解員,自己是因為男子對她好才跟他一起生活的,自己的丈夫經常打罵她還在外邊找小三,她自己的日子沒法過下去了。最後一次吵架她才帶著女兒從貴州出來找男子的。

調解員說:那這樣對你妻子也是很不公平的

男子說:我知道她也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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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男子說,他和妻子剛結婚的時候還很恩愛,後來妻子心不在這個家,頻繁的離家出走,男子也就心灰意冷了。妻子經常一兩個月不在家,也不告訴家裡人,男子回家看到家裡沒有妻子的東西時才知道她走了。兩個人結婚19年來還沒有孩子,唯一的兒子還是當初父親領養的。

男子的父親說他妻子心不在家裡,一個院住了這些年關係都不熟絡。兒媳婦對孩子也不好,14年來孫子都是他們老兩口帶大的。

既然雙方家庭都不幸福又為什麼不離婚呢?兩個人為什麼不能光明正大的在一起?

他們的理由往往很奇特,總會因種種原因不離婚,唯不懂法所以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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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刑法》分則條文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對於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屬於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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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接手過一個案子,女方(未離婚)與男方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8年了,當時女方還帶著個兒子,男方一直養著她們娘倆。後來女方老家拆遷得補貼,女方要回家爭家產,女方的丈夫要以重婚罪去告女方和男方,男方慌了就找律師諮詢怎麼辦。律師給出通過訴訟的方式先離婚,有關夫妻共同財產以後能不要就不要了。

女方卻不甘心,一副很佔理的樣子在那裡自己給自己出主意。好像說怪不得你有能耐犯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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