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迁出后,其承包的土地可以保留吗?

孙善德


农村户口迁出去后承包的土地可以保留吗

现在有很多的人户口已经迁到别的地方,而户口迁入一般都是到了城市里面。那他们承包的土地是否可以保留呢?


在这里明确的说,在现在的政策条件下是可以保留的。

以前农村户口要转入城市是比较难的,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国家为提高城镇化率,逐渐的放宽了农民进城的条件。但是,以前如果户口从农村迁走土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所以,即便政策放宽农民迁户口进城的积极性也不是很高。现实情况是,很多农民为孩子的有更好的就学环境想迁户口进城,但是却又不想放弃承包土地。国家在2015年时候出台政策,要求保留进城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并且在2017年再次规定要求保障进城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对进城的农民承包了的土地不可随意收回。

所以说现在农民把户口迁入城市是可以保留承包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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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长期在基层工作,参与了新一轮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下面,就来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近些年,随着农民进城务工人数的增加,许多农民在城市务工,最终在城里买了房、落了户,但是,在农村还有自己的承包地,那么,承包的土地在确权过程中该怎样确权呢?农民能够保留承包的土地吗?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文件:“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对全家迁入设区市以上转为城市户口,承包地已经交回或收回的,本次不予确权登记。没有交回或收回的,尊重其本人意愿,愿意交回的不予确权登记,不愿意交回的应予确权登记

综上所述,农村户口迁出之后,农户可以保留在农村自己承包土地,可以进行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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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迁出后,其承包的土地可以保留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土地。

虽然以上法律规定了,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土地。但也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土地承包是以按户口为单位,承包期内不管这个户里面有几个户口迁出,只要还有一个户口在,那么承包土地就不会被收回。

第二种,承包期全家迁出的这里有两种情况


(1)全家户口迁入市以及市以上的城市。

依据《土地承包法》规定: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2)全家户口迁入县以及县以下城镇。

依据《土地承包法》规定: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从以上的政策上来看,农村户口迁出后,其承包土地,虽然可以保留却是有局限性的。并不是每个迁出户都可以保留承包地。只有满足相关规定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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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镇化脚步的加快,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转向了城市,并在城市安家落户,因此有一部分也人在农村的户口也随之迁出。那么农村户口迁出以后,其承包的土地可以保留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一员,每个农业户口的居民是有权利获得集体的一部分土地承包权的,而土地是属于国家,农民只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那么对于户口迁出的农村居民,其是否还获得农村土地承包权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果迁出的居民,而且全家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也则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耕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但这只针对迁出的居民到市里一级生活的情况;如果一家人只是迁入小城镇的,则应该根据承包方的意愿来决定是否放弃村里土地承包权,如果不愿意,也可以保留的。



第二种情况:如果迁出后仍然是农业户口,这种情况也是根据你的意愿是否保留其土地承包权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如果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则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耕地。如果迁出后仍然是农业户口,则应根据你的意愿,决定是否收回耕地。



从以上两种方式可以看出,国家是在充分考虑居民的意愿的情况下,做出的决策,都是以人民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因此如果您户口迁出了,也不必担心,如果您还是农业户口,不管迁入市里还是小城镇市,你都可以继续获得土地承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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