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企业将处处受限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王希文)农民工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重要的民生工作,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更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去年以来,人社部建立实施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将拖欠工资违法失信用人单位列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经过不懈的努力,全国查处欠薪案件数、涉及工资数、涉及劳动者人数呈明显下降的趋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多发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近日,《慈善公益报》记者获悉,人社部已向社会公布了第一批欠薪“黑名单”。

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企业将处处受限

“黑名单企业”将处处受限

建立和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加大对拖欠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和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工资支付制度保障体系的重要手段。为此,2017年9月,人社部专门制定印发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

近期,人社部等相关部门在各地提供情况的基础上,梳理了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石家庄佐润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等14家违法企业和6名违法人员,正式向全社会公布。

按照暂行办法和合作备忘录的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不仅要受到人社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还将推送至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这些违法单位和个人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使他们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以此提高失信违法成本。通过施行“黑名单”管理和多部门联合惩戒,对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有利于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的守法诚信意识,促进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更好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

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企业将处处受限

多部委联合保障农民工权益

2017年11月,人社部与发改委、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30个部门和单位联合签署印发了《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各地人社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台相关实施细则,依法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认定工作,并实行跨部门联合惩戒。

近日,在人社部召开的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卫明介绍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方面也做出了如下协助工作:

首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协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查处建筑市政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018年1-5月份共查处案件1万余件,清欠金额52.2亿元。

其次,加快制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在总结地方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住建部起草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明确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内容、各方职责和义务及有关要求,已印发各地征求意见。

第三,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住建部开展了全国建筑工人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实时采集建筑工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技能、工资发放等,通过信息平台实现高效管理,将“黑名单”信息在平台中纳入,限制企业市场行为,落实联合惩戒。目前,全国平台已基本完成平台开发,正在准备平台上线、平台与省市对接等工作。

第四,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住建部持续保持对各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2018年一季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查处1300余个项目存在各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涉及建设单位1000余家,施工企业800余家。各地对这些存在违法行为的建筑企业和人员,分别采取了停业整顿、限制投标资格、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执业、罚款等一系列行政处罚或行政管理措施。

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想要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欠保支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部门协调机制作用,着力完善和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强欠薪源头治理,加强日常监察执法和专项检查,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企业将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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