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研究被定義爲一種自私的行爲

我們所做的許多選擇都不是純粹為了我們自己而做的。如果你是成家了或與朋友一起生活,你的許多“消費”決策都會影響家庭的其他成員,他們的許多決策也會影響你。有些事情將共同決定:晚餐吃什麼,買什麼牌子的電腦,是否舉辦派對等等。換句話說:當你獲得效用(utility)時,家庭的其他成員通常也會獲益(例如,從“共同”消費的東西,如集中供熱)。

然而有時候,相反的情況也會出現。當共同購買食物等物品時,一個人的消費往往會犧牲其他家庭成員的利益。(比如:''我想購買另外一種商品。”)

我們所說的是,當個人在一個團體中,比如家庭,俱樂部或與一群朋友出遊時,他們的行為將會影響這個團體,同時也會受到該團體其他成員的影響。出於這個原因,我們對 “理性”選擇模型進行修改。讓我們考慮兩種情況:首先是人們試圖在集體內將自身利益最大化;其次是人們也受到集體中其他成員利益的所激勵——無論是愛情,友誼,道德義務還是其他方面。我們將考慮家庭內的這兩種情況。

自利的行為

如果你不為家庭的其他成員考慮,這可能會讓你遭到報應,影響到你。例如,如果你不自己清理洗澡水,或者沒有分擔家務,那麼你可能不得不“付出代價”。其他家庭成員可能會和你發脾氣,或對你同樣自私。

當考慮為自己的利益做事時,“理性”的人至少會考慮其他家庭成員的反應。然而,我們仍然可以使用邊際效用(marginal utility)的概念來考察這種行為。如果做某件事的邊際效用大於價格(MU> P),做這件事將會是“理性的”。不過,在這裡,邊際效用不僅包括直接消費家庭內的商品或服務的效用,還包括來自其他家庭成員對你的有利反應。同樣,如果其他家庭成員有任何不利反應,邊際效用就會降低。價格(即你的邊際成本)不僅包括你消費某些東西的貨幣成本,還包括你為消費而付出的其他代價。換句話說,價格就是完全的機會成本。

首先考慮一起消費的商品或服務,如家庭餐。你主動做晚餐嗎?如果你純粹是出於自身利益的動機,那麼如果你的邊際收益(即邊際效用)超過了你的邊際成本,你就會做。邊際收益包括吃這段飯給你帶來的營養,以及因家庭成員的認可而給你帶來的快樂。你的邊際成本包括任何貨幣成本(例如購買原料)和犧牲任何你不得不放棄的活動(例如看電視)。至於準備這段飯本身是被視為收益還是成本,這取決於個人是否將其視為快樂或苦差事。

很明顯,這些收益和成本是非常主觀的,完全取決於你的感覺。但其原理很簡單:如果你純粹出於個人利益而行事,如果你覺得自己從中獲益更多,那麼你就會做這段飯。

行為符合整個家庭的利益

但是,大多數人並不完全是自私的,特別是當涉及到其他家庭成員時。事實上,為了其他家庭成員,我們常常願意做出個人犧牲或付出相當大的努力(例如,做家務或撫養子女),而不會受到個人能夠從中得到什麼動機的驅使。

在這種情況下,消費決策可以在兩個層面進行考察:個人的消費決策和全家的消費決策。

就個人而言,根據他們自己的邊際收益和邊際成本進行分析過於簡單。通常,出於整個家庭的利益的角度要比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更好。因此,我們在超市裡決定要不要買某類蔬菜和水果時,會把其他家庭成員的偏好以及整個家庭預算的成本考慮進來。換句話說,個人考慮的是整個家庭的邊際收益和邊際成本。

其他形式的利他主義

可以說,一個家庭或社交圈內的“非自私行為”並不是真正的利他主義。要知道,假設其他人會因你的無私行為而更好地對待你,這也並非不合理的。但在家人和朋友的圈子之外,我們的確看到了似乎是無私的行為:個人選擇捐錢給慈善機構;撿到財物時歸還給他人;獻血救助陌生人。這些利他主義行為正是行為經濟學家們所感興趣的領域,也為經濟研究提供了一些新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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