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棚改安置项目要采用“装配式”建造,从10月1日开始

贵阳棚改安置项目要采用“装配式”建造,从10月1日开始

贵阳棚改安置项目要采用“装配式”建造,从10月1日开始

来自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最新消息,贵阳市出台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力争在 2025 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 40% 以上。

贵阳棚改安置项目要采用“装配式”建造,从10月1日开始

工作目标

贵阳市将积极争创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并支持重点推进区申报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区(市、县),培育国家级、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及产业基地,鼓励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研发中心。具体将环城高速围合范围以内,以及清镇市、息烽县、修文县、开阳县城市规划区列为我市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区,其他区域作为积极推进区。

2018年10月1日起

从 2018 年 10 月 1 日起,全市建筑规模 2 万平方米以上的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货币化安置除外),以及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学校、医院等适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建设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造;

对以土地招拍挂方式取得地上建筑规模 10 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项目,不少于建筑规模 30% 的建筑积极采用装配式建造,其中,装配式建筑专项发展规划中明确区域及相应建筑规模的新建项目,应按规划要求采用装配式建造;

鼓励桥梁、管廊、轨道、人行天桥等市政设施积极采用装配式建造技术。

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阳市人民政府要求,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每年度政府投资项目、棚户区改造、大型住宅小区、安置房建设及示范小城镇、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移民安置、农村住房连片改造等工程建设中,应结合装配式建筑技术特点,选取 1 至 2 个项目作为试点项目。

成立领导小组

根据安排,贵阳市将成立贵阳市装配式建筑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解决装配式建筑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探索建立装配式建筑工作推进机制。

领导小组下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并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对装配式建筑项目进行认定。

2020年

到 2020 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 15%,重点推进地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 20%;

力争在 2025 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 40% 以上,建成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 5 个以上,其中布局上下游产业链联动建筑产业化基地 2 个,年产能满足 800 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构件需求。

贵阳棚改安置项目要采用“装配式”建造,从10月1日开始

发展装配式建筑

会有哪些优惠福利呢?

优惠福利

——财政支持多

对国家、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示范基地,积极申报上级奖补资金并由市、区(市、县)视财力情况给予适当财政奖励资金。

对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含省级及省级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按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规定予以资金补贴。

对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村镇建设项目,在全市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中给予资金补贴。

——行业扶持大

对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投入资金达到总投资的 25% 以上,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监管资金可凭已施工或生产完成装配式建筑的工程量印证资料,以及生产供应链企业的相关收付款凭证,予以报账核拨等额监管资金。

——税费优惠多

对认定为装配式建筑的项目,积极探索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保证金减免政策并给予支持。

对排放大气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排放标准的装配式建筑项目,依法按比例减征环境保护税。

对评价为装配式建筑的非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以装配式单体建筑作为计算单元,属市级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市政府按 " 一事一议 " 原则,专门用于该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区(市、县)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可参照本条执行。

来源丨贵阳晚报

统筹丨刘文强

编审丨曾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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