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一個自治區,八百年的省級資格「奮鬥史」,建國後曾併入鄰省


在中國目前的五個自治區中,有一個名字很好聽的區:寧夏回族自治區,簡稱寧夏。作為我國全國最大的回族聚居區,寧夏的名字最早來於元朝元世祖孛兒只斤忽必烈在1287年,設寧夏府路,寧夏由此而得名,按照當時的行政劃分,府是次於省級的行政劃分。

寧夏第一次成為省級資格是在清朝確立的。1648年,清朝在寧夏設巡撫,屬陝西布政司,下制衛所,寧夏一躍為準省級。雖然後來撤銷,改為寧夏府,屬甘肅,但又升寧夏總兵為提督,繼增置滿營將軍府於寧夏,仍不失省級格局。

民國初,寧夏改府為道;後於1928年10月17日,民國中央政府第159次會議決議設省。 1929年建省,管轄區域除了今天的大部分外,還包含內蒙部分區域。

1949年9月23日,寧夏解放。同年12月23日成立寧夏省,沿用了寧夏原稱。額濟納旗劃由甘肅酒泉專區代管,並於同年10月25日成立了寧夏省人民政府。

1954年9月,寧夏省建制撤銷,併入甘肅省。1954年11月3日,寧夏合併於甘肅後,原河東回族自治區和內蒙古自治區的行政區劃不變,新設銀川專區。1955年4月28日,甘肅省河東回族自治區更名為甘肅省吳忠回族自治州。

1957年7月15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成立寧夏回族自治區的決議,以原寧夏省行政區域為基礎成立寧夏回族自治區。1958年10月25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正式成立,成為我國第四個自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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