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告

根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2017年11月19日發佈的公告,現就參加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請辦法

參加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應於2018年7月11日9時至17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報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相關信息。申請人可以選擇在居住地、戶籍地或工作地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申請人,須選擇在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機關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申請人大學畢業後戶口已遷回原籍,且原籍為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規定辦理。

在內地就學的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申請人,自行選擇內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機關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

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予受理。

二、申請材料

申請人應於7月23日至27日,前往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領地市司法行政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原件。

(二)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申請人,要求享受放寬合格分數線政策的,需提交本人報名時上傳的戶口簿原件。

(三)畢業證書原件。

(四)與本人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

(五)司法行政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審驗後退回。

經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申請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領取事宜由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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