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書記審批權利有多大?多少錢支出他們說了算?

作為村主幹,村主任書記的權限一直是大家關注的焦點。那麼在財務審批方面,他們權利有多大?多少錢支出他們說了算?

審批權限

300元開支以下由村主任審批;

300-2000元以內開支由村主任審批,並報經村書記審核同意並簽字;

2000-10000元的開支,需經村黨支部、村委會會議研究同意後,由村主任審批及村支部書記審核答字,並附上會記複印件。

10000元以上大額支出(不含工資性支出)要由村黨支部、村委會集集體研究,提出可行性報告,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由村主任審批及村書記審核答名,並附上會議記錄複印件、鎮包村領導同意並簽字,上報鎮經管站備案

嚴禁化整為“零”審批

經村監督委員會及經管站、代理會計審核確定為不合理財務開支的票據,有關支出由責任人承擔。

所以,村裡大額支出都需要通過村民代表會議研究通過,沒有開會研究,村主幹私自決定的,都是違法違規行為。你們不要被代表了。

備註:上述為福建北岸地區具體規定,各地區標準會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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