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拆違」進行時!快來自查有無違法建築

小e從素社街城管執法隊瞭解到,為貫徹落實“效率年”任務目標,素社街全力推進拆違工作。素社街嚴厲查處轄區內違法建設行為,遏制各類搶建亂建之風,打造乾淨、整潔的素社家園。截至7月13日,素社街共拆除違法建設超過1.6萬平方米,拆除違章廣告牌6塊。

海珠|“拆違”進行時!快來自查有無違法建築

拆除違法建築現場。 圖片由通訊員提供

素社街城管執法隊工作人員表示,為了有效推進“拆違”工作,執法隊一方面加強巡查,巡查中做到及時發現並處置。在發現違章建築的時候,由社區聯同街道執法隊第一時間上門開展說服教育工作,並對違建當事人開具限期拆除執法文書,爭取讓當事人主動拆除違章建築。此外,做到鐵腕整治,對不聽從說服教育的人,由街道執法隊組織工程隊予以堅決拆除,絕不手軟。同時,做到加強事後監督,對已經拆除的違章建築,發動社區工作人員、志願者定期進行巡查,防止死灰復燃。

什麼是違法建設

違法建設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廣州市城鄉規劃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未經規劃主管部門批准,擅自建設的建(構)築物。

主要包括:

1、 未申請或申請未獲批准,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建設的建(構)築物;

2、 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建設的建(構)築物;

3、 擅自變更房屋權屬登記中房屋用途的建(構)築物;

4、 臨時建(構)築物超過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5、 危房以原狀維修名義未經規劃部門許可擅自拆除重建的;

6、 擅自在建(構)築物外立面開、堵門窗,改變建(構)築物外立面的。

海珠|“拆違”進行時!快來自查有無違法建築

海珠區城管局相關宣傳單張。 圖片由通訊員提供

政府對違法建設的態度

1、 中共中央國務院2016年2月6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要推進依法治理城市,研究推動城鄉規劃法與刑法銜接,嚴厲懲處規劃建設管理違法行為,強化法律責任追究,提高違法違規成本;

2、 廣東省委、省政府2016年6月6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要求及時查處違反規劃的行為,凡不符合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建設的,一律按違法處理。各市用五年左右時間,縣(市)用三年左右時間,全面清查處理城市建成違法建設,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建設;

3、 廣東省委、省政府2016年6月6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要求持續保持查控違法建設高壓態勢,嚴控新增違法建設。按照“查清底數、嚴控新增、分類處理”的原則,完善嚴查嚴控違法建設工作機制。建立全市統一查控違法建設工作信息平臺,力爭到2020年,全面處理建成區歷史違法建設問題;

4、 海珠區政府2017年9月18日召開海珠區嚴查嚴控違法建設百日攻堅動員大會,要求用鐵的手腕遏制新增違法建設。對新增違法建設要採取零容忍的態度,發現一宗,拆除一宗,堅持露頭就打。要讓違法建設不起來,建起來了也用不上,讓人們不敢建、不想建。

下列違法建設將予以重點和快速查處

1、 影響城市運行安全和重大市政設施建設的違法建設;

2、 重大平臺建設涉及區域、重要風景名勝區、城市主要出入口、重要交通幹線、鐵路沿線的違法建設;

3、 國家衛星圖斑核實的違法建設;

4、 頂風搶建,經國土規劃部門認定為“無法採取改正措施”的違法建設;

5、 造成水體、環保汙染以及用於“散亂汙”經營場所的違法建設。

違法建設的責任後果

1、 除了強制拆除外,城管綜合執法機關還可以對違法責任人處以違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罰款,強制拆除的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2、 限制自來水、電力、燃氣、電信、有線電視、電梯等經營企業提供臨時性或者永久性服務,違規者沒收違法所得,處以5萬元罰款;

3、 限制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臨理單位等企業或個人提供設計圖紙、承建服務,違規者沒收違法所得,處以5-10萬元罰款;

4、 限制預拌混疑土企業或個人提供出售預拌混疑土,違規者沒收違法所得,處以5-10萬罰款;

5、 對於未經批准擅自拆除重建的,有合法產權部分處以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的罰款;

6、 對於未經批准改變建構築物使用用途的,處以每日每平方米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罰款。

7、 對於逾期不履行拆除責任或繳交罰款的,將移送法院強制執行,並將違法建設責任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貸款、社會保障、乘坐交通工具、購買房屋及長權登記等。

【記者 朱穎璇】

通訊員 何君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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