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適合做什麼樣的副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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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一般不允許幹副業

《公務員法》有規定,嚴謹公務員兼職。如確需兼職,按照《公務員法》第十二條規定,公務員因工作需要在機關外兼職,應當經有關機關批准,並不得領取兼職報酬。同時,《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還規定,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按照這樣的解釋,公務員至少有三樣幹不得:

1、兼職。不能到單位以外任何機構兼職,包括企業或其他經營性組織,確有需要的,必須報批,且不能領取報酬。在這一點上,三年前,全國各地黨政機關已進行過大範圍的清理,凡公務員在企業(包括國企)或各協會兼職的,一律要求辭退,否則將按黨紀國法來處理。

2、幹個體。包括開店、做小買賣等,即便參股,也不行。

3、開辦公司、企業。不能擁有獨立法人或股份的公司,不能與他人合夥辦廠。

總之,一切涉及經營性的活動,按規定,公務員都不得從事或參與。

即便辭職或退休了,按照《公務員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特別是領導幹部,要求更加嚴格。對此,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第二條有明確規定:禁止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不準有下列行為:

(一)個人或者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

(二)違反規定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

(三)違反規定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

(四)個人在國(境)外註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

(五)違反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兼職取酬,以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

(六)離職或者退休後三年內,接受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範圍內的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中介機構的聘任,或者個人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總的來說,領導幹部最好別在外面兼職,否則吃虧的是自己。

當然, 雖然公務員不準在外兼職,但利用自身特長或勞動力,在工作之餘幹得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炒股、寫作、給別人講講課、搞點小發明,利用個人知識賺點外快,包括出租房屋等,還是可以的。只要按照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要求,向組織報備即可。如若不報,一旦查實,或將對提拔帶來一定影響。這是廣大公務員必須要注意的,現在幹監工作日趨嚴謹和完善,大家切勿有僥倖心理。

我是小公,專注公務員考試、任用、提拔等體制類問答,感興趣或有疑問諮詢的,可以關注私信我,我將提供全方位的權威解答


80後小公


公務員可以做哪些“副業”

《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一律不得兼職。這個規定很明確。 即使確實需要在機關外兼職,必須經單位或組織人事部門同意,並且不得領取薪酬。如若違反,必須嚴肅處理,甚至開除公職。

可以負責任的說,以下三種情況嚴格不允許:

1、不得任職領工資。如果你想到機關之外的單位、企業兼職領工資,那麼對不起,這個不可能。

2、不得從事個體工商生產、經營。比如辦個小門市、小作坊之類,嚴格不允許。

3、不得辦企業、開公司。不得從事企業生產經營,或者承包、承租等。

總而言之,不得從事或參與任何營利性活動,或者在營利性企業或者組織中任職。

那麼,是不是公務員就一點不能取得工資以外的收入呢?也就是說,公務員難道就必須靠死工資,不得搞任何“副業”呢?其實也不盡然,其實有一些灰色地帶,還是可以弄的:

1、協助家人、朋友出個主意啊,弄個規劃啊,雖然不能直接受益,但你的經驗和知識幫助家人營利或者節省了成本,也算是你收益了啊。

2、買個彩票、買個基金,利用閒錢搞個投資、股票(長線操作)等,只要不影響工作,不佔用上班時間,也沒人追究。

3、寫作。投個稿,寫個小說什麼的,賺稿費,這個完全靠譜。尤其是寫工作信息,或者調研文章,不僅不違紀,還可宣傳,好發表不說,單位還有獎勵。

4、下班沒事幹去跑個滴滴,或者扛個包,打個零工,賺點辛苦錢,或者懂會計、規劃、文案等方面知識的,偶而接一兩個活,或者利用業餘時間講講課、搞個培訓什麼的,收點錢,也不算違紀。

5、搞個發明創造,專利、特許權所得也不算違紀。

6、有多餘的房屋、車輛等,倒騰或者出租,也不算違紀。

公務員不得兼職,不得從事經營活動並從中取利,是為了防止公務員利用手中的權利謀私利、腐敗,或者耽誤工作,但並不影響公務員利用自己的聰明才智,改善自己的生活條件。只要不違法,不違紀,不碰紅線,還是有許多“副業”可以做的。


真寧腔調


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嚴禁公務員任何的兼職行為。但是並不禁止個人去搞一些副業。去搞副業的前提是,不能觸碰紅線,不能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不能影響到工作的公正,不能在自己工作管理方面和職權管轄範圍內去搞與此有關、相關的副業。

以下幾個方面的副業,公務員大可不必擔心,可以放心去創收:

第一,文學創作。這個要看個人喜好。文學創作的前提是,不能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不能炫耀封建迷信,不能違背社會主義公德等等。文學創作要是搞好了,收入是很可觀的。喜歡寫作的公務員不妨試一試。

第二,通訊報道。也就是寫新聞稿。這一類比文學創作要簡單些,而且是宣揚、宣傳一個地區或者部門、抑或宣傳、宣揚本單位的成績,這個比較容易得到本地區、本部門的支持,於公於私都有好處,何樂而不為。

第三,利用自己的一些技能、知識,去業餘創收。比如,你的外語好,可以利用業餘時間去搞翻譯工作;你有廣告設計才能,可以去一些任務網站(譬如威客網)選擇接受廣告設計任務,也可以直接為一些公司去設計廣告,等等等。這個的好處就是,一方面不荒廢自己的技能、知識,一方面又給自己創收,兩全其美。

第四,如果你比較擅長金融方面,可以去炒股或者炒外匯。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沒有這方面能力的,不建議去做。

當然了,還有很多副業創收可以去做,如你有兩套房子,可以出租一套房子,收租金;做任務推廣;網上給一些公司做策劃,等等。

就說這麼多吧,作為公務員,只要你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合理利用業餘時間,用勤勞的雙手去致富,是未嘗不可的,會得到社會認可的。


日子沾上失落


我覺得,公務員不可以做副業應該是世界共通、普遍的道理和規定吧。我不知道中國的公務員怎麼樣,但在我周圍的日本公務員朋友裡,無論是外務省、經濟產業省、防衛省、還是地方官員,我不認識一個做副業的人。

據我所知與觀察,他們不做副業的理由有三;

其一,他們對自己的職業普遍擁有強烈的忠誠度和自豪感,尤其是中央政府的公務員,不少人認為“日本這個國家是由我們來保護和發展的”,就全力以赴從事自己的職業,把所有的精力和時間都投入到事業當中,為人民服務,這就是他們最大的動力,甚至是自己活著的理由和正義。總之,從職業精神和道德的角度,他們通常不會做副業,想都不會想。

其二,我上次跟一個外務省的年輕官員見面,他說上個月的加班時間為160個小時。意思是,從週一到週五每天勞動8個小時以外,在一個月之內加班這麼多時間,並說“多的人會達到200個小時以上”。這就是日本中央政府較為普遍的工作強度。那麼一個問題是,他們究竟有沒有時間做副業,作為一個局外人,我基本肯定地回答說,根本沒有。

其三,即使有想法和時間,他們也不敢做副業。雖然我無法100%的保證,但日本畢竟是民主國家,政治家也好,官員也罷,其行為和作風每時每刻受到“體制外”力量的監督和制衡的,不管是媒體、司法、還是公民社會,假如用納稅人的錢工作和生活的公務員違背規定從事副業,早晚都會揭露和懲罰。而且,一旦有官員被揭露和懲罰,他基本就沒有前途和未來了,他所屬的機構和部門之公信力也大大受到影響。總之,他們也不敢從事副業。


加藤嘉一


《教課、當陪審員、代帳》

公務員適合的職業很多,前面有人介紹的,我就不再重複了。現在說幾個大家沒說過的,供你參考:
一、代課賺錢

最好別自己辦培訓班,動靜太大,又太牽扯精力。可以到別人開的培訓班裡代課,賺點錢。比如你學習好可以去學校附近的“小課桌”,替孩子指導作業、輔導功課。再比如,你有琴、棋、書、畫什麼的特長,可以聯繫老年大學、各興趣班等去代課,賺些辛苦錢。

二、當陪審員

和當地法院的政治部聯繫,當陪審員。一般陪審一個案件有幾十元不等。只要單位領導準你假,就沒關係,這不算副業,國家允許的。你不用擔心不懂法律,法官從法理上斷案,而你則從直觀上判斷案情,你們互為彌補。

三、代帳

如果你有會計證,可以利用業餘時間代小企業做做賬,一家幾百、幾千,多代幾家收入也很可觀了。


紅領佳人


公務員法就說過公務員是不能從事副業呢。公務員是一個工資收入都很好的,這麼一個崗位,他們有旱澇保收的工資,有穩定的工作環境,他們是不能去搞副業,如果從事副業那麼還怎麼能專心致志的去為人民服務呢?我的家就住在東北的一個小縣城裡,我們家的這裡公務員是一個很搶手的崗位,每年考公務員的人員比較多,錄取的比例都很小。為什麼大家都想去做公務員呢?因為公務員的工資在當地是很高的工資。而且到退休時,工資也不低。所以說大家都想做公務員。如果是公務員的話,就該知足了,別再去做什麼副業了。把當前的工作做好,就比什麼都強了。



伊春美食美客


從事副業最根本是創收,創收又分為兩個方面,一種是物質上的,比如金錢;另一種是精神層面上的滿足。從這兩方面來看,公務員可以從事的副業可以有以下幾項:

一是房產投資,利用公務員政府信息靈通的最大優勢,打聽市政府重點發展的城市區域,尋找區域內房產的價格窪地投資,一般失誤率較小。

二是金融投資,可以購買各種政府融資項目,比較保險,利率也較銀行理財產品高。也可以學習金融知識,嘗試各類外匯期貨定投等。

三是寫文章,各種文章都可以,寫調研報告,小說投稿,賺點稿費。也可以滿足自我精神需求。

四是講課,各個條線的公務員都會有單位會請去講課,有些會收講課費,有些公務員不收,看自己。

五是評估,會有參加一些專家評估會,評估標準或價值體系,收入同上。

六是自己的發明或者專利,可以賣了換錢。但主要是興趣所致,滿足精神需求啦。

送外賣啊開嘀嘀啊擺攤啊都應該不可以,明文規定公務員不能從事兼職


evelineyu


1、老家有個人在城裡某家單位上班,他的老家有個磚廠,他父親、弟弟經營那家磚廠,後來一場洪水將江邊的磚廠淹沒了,需要重新買機器,這個人就出了點兒錢算股份,磚廠每年賺的利潤有給他一些;



2、之前聽辦公室小妹講的,他去一家機關單位辦事,聽見裡面的一個女的在打電話,從電話中得到的信息是,那個女的在一家超市入口附近有一家店鋪,招的人幫忙打理生意,據說好多人都是這樣操作的.


3、可以寫稿子向一些出版社投稿,假如被選上的話會有一部分稿費收入.

4、有個朋友在機關單位上班,但是其家裡面還有十幾畝魚塘,其父親在打理魚塘,他則是去幫忙,還幫忙賣魚,在賣魚的同時,他還聯繫其他的幾個魚塘的銷售,賺個車費錢.


1927年的古董先生


我用20年公務員工作檢驗告訴你。

公務員管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條例規定,個人從事經營性活動熟悉違規,不過職務和級別高低,所以,你自己從事經營性活動肯德違紀違規。

哪怕你自己不從事經營性活動,自己的家屬也不得從事與你職業相關或利用職業有影響的經營。

所以,公務員想從事副業要注意這些方面。

…............分割線...…...…

所以。。。。你可以

利用休息日幫助家屬從事經營,

注意,只是幫助!幫助!!

明白了嗎??

知道了這些,你就可以無憂開始了吧。

1、要投資小,因為公務員本身就窮

2、不需要經常進貨,因為公務員沒時間

3、最好是可以在家服務型的,因為公務員沒時間

好吧,正題來了

網購,代購,寫作,菸酒,花卉,個性店,寵物用品等等都可以!!!


無名22946216


做的有副業的,五花八門都有,沒做副業的,一輩子領工資。公務員經商是不允許的,但如果不在領導崗位上,只要不違規違法和利用工作時間幹,也不怕。至於幹什麼嘛,會寫會畫有專業技術的,工作時間外利用專業掙。如果不會,那也可以幹傳統的,看看你們那邊有什麼特產,弄到網上賣之類的。公務員幹副業不笑人,畢竟工資待遇沒多麼好,特別是草根,想要靠工資養家餬口還是挺累的。注意幾點:1.不要違規違法;2.不在工作時間;3.要堅持;4.不要問適合幹什麼,先想想你有什麼,能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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