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13歲同學脫光衣服、刺傷 她裝暈後跳陽台逃脫

先摸清地形,再踩點兒合適的作案區域,還巧妙躲避大量攝像頭,最終持刀搶劫一名14歲女孩。這聳人聽聞的事情發生在湖北省孝感市,令人髮指的是,作案者竟是和女孩同校同齡的男同學。3個多月過去了,女孩身上的傷疤在恢復,可心裡的創傷卻難以癒合。

這件改變了2個不足14歲學生一生的事情,發生在今年3月30日。據琪琪和母親口述,琪琪放學回家進入小區,在等待電梯時,電梯間不遠處樓道角落裡躥出一個男孩衝到琪琪身後,還沒等她開口,便持刀架住她的脖子,強行把她拖到樓梯口,沿著陰暗的樓道拖至4樓。男孩對這裡很熟悉,他輕車熟路地找到無人居住的401號房,打開房門,逼著女孩進屋。

進屋後,他對琪琪說把身上的錢交出來。琪琪說身上沒帶錢,男孩似乎不信,用刀刺破琪琪的脖子,逼著她給錢。琪琪反覆說身上沒錢,還說她可以交出房門鑰匙,讓男孩去她家拿錢。男孩還是不信,用刀子逼著琪琪一件件脫掉衣服,對其進行搜身查看,最終確實沒找到錢。

琪琪母親說,對方見搶劫不成,便意圖性侵,但琪琪拼死反抗,所以他沒有得逞,氣急敗壞之下,又持刀對著琪琪的胸前亂刺。隨後,男孩又逼著琪琪站起身,劃傷她的左右兩側大腿,告訴她:死後都要記住我。

琪琪每天生活很規律,每天放學後,和要好的同伴一起回家,同伴住19號樓,她住17號樓,倆人一般在19號樓門口分手,琪琪再走幾十米,一般17:45準時到家。3月30日這一天,她沒有準時回來,琪琪母親鄧女士就開始下樓找她,並在樓下呼喊。鄧女士說,無論如何也沒想到,她呼喊的時候,女兒就在4樓,且有性命之憂。

遭13歲同學脫光衣服、刺傷 她裝暈後跳陽臺逃脫

鄧女士在案發現場陽臺。

琪琪口述,當時她聽到媽媽呼喊,男孩也聽見了,持刀逼著她不要開口,她趁男孩分神的時候,突然倒在地上不動,男孩踢了她兩下,她忍著沒動。她閉眼聽到男孩腳步聲,察覺他可能走到其他房間,便立即起身跑到陽臺,從4樓縱身跳到3樓平臺搭建的棚子上,找個地方躲了起來。後來聽到4樓沒什麼動靜,她趕緊在3樓呼喊……

特別不巧的是,17:55,鄧女士見女兒還沒回家,就趕去學校找。

那時學校已經沒有人,老師也在電話中告訴她琪琪準時離開學校,和幾個同學一起走的。她找到同學家,得知女兒進小區樓下與同學分手。鄧女士跑去物業看監控,看到女兒進向樓洞口,又看到另外一個攝像頭拍到琪琪走進樓道,但電梯內監控卻顯示,琪琪沒有進電梯。她趕緊報了警。沒想到報警後10多分鐘,她和幫她一起找琪琪的朋友、同學、親人,就聽到了小區裡傳來女孩的呼救聲。

遭13歲同學脫光衣服、刺傷 她裝暈後跳陽臺逃脫

鄧女士說,她的同學反應比較快,爬到三樓平臺處,在角落看到了渾身是血且全身赤裸的琪琪……鄧女士的同學松先生接受津雲新聞記者採訪時說,他見到琪琪後,趕緊抱著她,沿著三樓平臺找地方下樓,由於17號樓3樓平臺居民家沒有人,他只好抱著孩子沿著平臺跑到18號樓,在好心人幫助下把孩子抱下樓。

當天晚上,琪琪被迅速送往醫院接受治療。讓鄧女士唯一值得寬心的是,醫生確認她沒有受到性侵,傷處不少,除脖子有一處傷情導致胸腔積血,其他地方沒有致命傷。

家人失望

從“包在我身上”到不予立案

事發當天,當地派出所民警、刑警,村和社區的幹部陸續來到病房。鄧女士也從他們口中得知,傷害女兒的兇手找到了,讓她震驚的是,兇手竟是女兒小學同學黃某,他們倆還在同一所中學同一個年級讀書。

鄧女士說,在取筆錄等程序結束後,警方和村幹部曾表示,一定全力以赴認真處理好這件事。“當時給我一種,放心吧,這事兒包在我們身上的感覺,我總算也寬心了。”

然而,她沒有想到的是,後來當地派出所通知她,黃某年齡不滿14週歲,屬於未成年人,按照法律規定,他不用負刑事責任,所以警方無法立案。“民警告訴我可以走法律程序,就是提起民事訴訟,去起訴兇手監護人,讓他們經濟賠償。可就算給100萬、200萬,也無法彌補孩子心靈和身體的創傷!我就一個目的,想讓他們孩子坐牢。”

鄧女士向津雲新聞記者提供了一份當地派出所開具的、蓋有公章的證明。上面明確寫道:黃某涉嫌搶劫罪一案,我局認為符合立案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已於2018年4月4日立案,由孝天派出所承辦。另一段寫道:因黃某未滿十四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十五條之規定,已於2108年(應為2018年)4月8日撤案。

證明落款為孝天派出所,開具時間為2018年5月14日,公章為孝感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

津雲新聞記者找到孝感公安局高新區分局採訪,對方稱,針對此事,他們已經在官方微博發佈消息,其他信息不予回答。

探訪現場

屋內有拖拽痕跡 黃某“曾來踩點”

7月2日,津雲新聞記者來到鄧女士的家中。這是一片還遷房,有的居民還在其他地方有老宅,所以並沒有住滿。在她的指引下,記者找到了17號樓前的攝像頭,以及樓棟內的攝像頭,她說,正是這兩個攝像頭幫助他確認當天孩子走進樓內卻“不見蹤影”。

遭13歲同學脫光衣服、刺傷 她裝暈後跳陽臺逃脫

記者又來到電梯間,這裡非常黑,僅有一盞需手動開關的照明燈,電梯間對面角落是樓梯間防火門,平時處於半開半閉狀態,裡面同樣漆黑。按照琪琪口述所說,當時害她的男孩黃某就藏在這裡。其實事發幾天前,她就多次碰見黃某,她隨口問黃某來這裡幹什麼,黃某回答:來串門,找朋友。而鄧女士到小區物業看監控記錄也注意到,黃某在事發前幾天多次來到這裡。她判斷黃某是來踩點兒的,否則不會對這裡如此熟悉。

遭13歲同學脫光衣服、刺傷 她裝暈後跳陽臺逃脫

沿著樓梯,記者隨鄧女士來到事發現場——401房間。房子裡面已經裝修好,但這戶居民平時不住在這裡,所以房間有大量塵土,記者注意到,房間內有大量雜亂的腳印,有的地方還有拖拽的痕跡。腳印集中在一個臥室內,以及客廳內。該臥室地上有兩個舊包裝箱紙板,上面有疑似大量血跡。琪琪告訴警方,黃某稱曾經到這裡踩點,沿著樓道窗戶爬到401房間陽臺,又竄進屋,打開了房門。

遭13歲同學脫光衣服、刺傷 她裝暈後跳陽臺逃脫

走進這個臥室,鄧女士忍不住悲痛的情緒蹲在角落哭了起來。她說,事發到現在,女兒不肯回家,為了照顧女兒她也很少回來,這也是她第一次來到事發現場。

女孩現狀

茶飯不思 上廁所都要有人“保護”

琪琪非常喜歡有屬於自己的房間。

鄧女士說,琪琪小時候,他們一家人住在孩子爺爺家的房子,那是位於山裡的老宅,房子比較破舊。琪琪從小就羨慕同學、朋友、親戚們有自己的房間,她總和媽媽說:以後你別給我買新衣服,買好吃的了,咱存錢買房子,我要有自己的房間。

他們的願望在2016年實現。鄧女士父親一套還遷房由他們居住,琪琪高興壞了,一個勁兒地給自己的房間想設計方案,雖然那時她只有12歲,但她已給自己的小天地設計了豐富的功能區,有地方學習、有地方休息、有地方看書,甚至藏著自己的小秘密。

這一切,都因為3月30日那件事發生而改變了。

遭13歲同學脫光衣服、刺傷 她裝暈後跳陽臺逃脫

醫院診斷證明顯示:患者被人用刀刺傷傷及頸部,當時即感受傷部位疼痛,伴大量出血,無胸悶、呼吸困難不適。急診CT顯示,頸胸部皮下氣腫,縱膈氣腫、積血等。除頸部外,琪琪手臂、腿部多處被刺傷。鄧女士說,她被診斷為胸腔積液,入院10多天。

遭13歲同學脫光衣服、刺傷 她裝暈後跳陽臺逃脫

遭13歲同學脫光衣服、刺傷 她裝暈後跳陽臺逃脫

事發後,琪琪母親拍攝的傷口。

遭13歲同學脫光衣服、刺傷 她裝暈後跳陽臺逃脫

遭13歲同學脫光衣服、刺傷 她裝暈後跳陽臺逃脫

目前的現狀,傷口處留下傷疤。

如今,琪琪瘦了5公斤,本來就不算胖的她幾乎皮包骨頭。她的精神狀態十分不好。由於住院10多天,出院後又休息、四處求醫10多天,她的功課落下不少。剛到學校時,總因為作業不會做而哭,她的成績也由20多名一直下跌……

遭13歲同學脫光衣服、刺傷 她裝暈後跳陽臺逃脫

最讓鄧女士不放心的是她可能存在較大的心理疾病隱患。她現在不敢一個人在房間(近期住在親戚家),連上廁所、洗澡,都要有人陪同,晚上睡覺必須抱著媽媽才能入睡,有時還會被噩夢驚醒。

原本善良的女孩,有時竟也變“狠”。鄧女士說,她曾經聽到女兒說:我又沒錯做什麼,我又沒得罪過他,為什麼這樣對我,我真希望他從這個世界消失。

由於無法立案,當地社區幹部多次試圖幫忙協調。但雙方訴求和補償決心完全無法契合,此事耽擱了3個多月沒有解決。津雲新聞記者梳理和採訪中發現,此事一些細節還存在爭議,雙方各執一詞。

疑點一:是否有深仇大恨

鄧女士提供了幾份錄音證據顯示,幾次協調的效果都很差,對方家人始終認為黃某這件事“出於一時衝動”,且認為他們支付了琪琪住院的醫藥費,沒有必要再對琪琪進行經濟補償的責任。甚至有一次,黃某親戚說道:這麼多同學,怎麼就對你女兒(下手)呢?

在鄧女士看來,這是對女兒的極大侮辱。她和琪琪的同學證實,琪琪平時衣著樸素,從未穿過暴露的衣服,待人熱情言談得體,要好的夥伴多為女孩,與男同學的接觸,僅限於學習方面。

疑點二:是否有性侵意圖

這是雙方爭論的焦點之一,也是鄧女士至今咽不下這口氣的地方。

她向津雲新聞記者獨家提供的兩段錄音證據顯示,刑警和派出所民警曾經兩次找琪琪做筆錄,其中都問到關於“脫衣服”的事情。警方問衣服是誰脫的,琪琪回答,是黃某逼著他一件件脫的,她不脫,黃某就把刀架在她的脖子上。被逼脫光衣服後,黃某曾坐在她身上。警方又問到對方的手放在那裡,琪琪回答在肚子附近。警方還問到對方是否脫了褲子,對方身體是否“進去了”,她回答沒,但是對方曾經用刀柄戳她的下體。

津雲新聞記者找到黃某父母時,他們說,黃某隻是涉嫌搶劫,並沒有其他如性侵等意圖,現在全都是鄧女士一家人誇大其詞,但對於這些錄音中的細節,他們並不回應。

疑點三:到底多少作案工具

按照黃某父母所生,黃某作案工具僅僅是剪刀,而警方最終公佈的信息也說明作案工具僅僅是剪刀,但琪琪一口咬定,並不是如此,她親眼看到黃某像變魔術一樣,從口袋拿出4種刀具,有剪刀,雙刃刀,水果刀,還有工具刀。

琪琪在派出所錄口供時提到,黃某持刀對著她的脖子某處說:這裡是動脈,割一下這裡,你就沒命了。口述中還提到,黃某稱應該偷一把手術刀,殺人痛快。

“我只想孩子有個公道”

事發3個多月,鄧女士幾乎每天以淚洗面。她說,現在所做的一切,包括髮微博公開這些信息,都是為了給女兒討回公道,“他們一家一開始避而不見,又說既然已經給了醫藥費(2萬多元),孩子也出院了,就不會再賠償,我的女兒看起來也沒事兒。但女兒精神受到多大創傷,他們一家人怎麼知道!”

鄧女士說,她現在一心想給女兒討個公道,不為別的,只為了女兒的未來,她說,到現在為止,女兒不敢回家,特別是對方家長出言不遜揚言報復。甚至女兒同學家長也委婉說,希望黃某一家人不要住在小區內,否則會覺得不安全。津雲新聞記者記者採訪中得知,黃某一家人在事發後已經離開該小區。

按照鄧女士的說法,起初,黃某一家人態度極為蠻橫,竟然認為事情發生後,他們一家人“在這裡住不下去了”,後來又聲稱還會報復。直到鄧女士在網路中公開此事後,對方才有所收斂。鄧女士向津雲記者提供的一份錄音證據顯示,6月29日,鄧女士一位同學受到黃某家人委託“私了”,黃某家人稱此事最多出6萬元,讓此事到此為止。

但鄧女士的訴求並非如此,她希望警方更加認真對待此事,就算不能立案,也把是否性侵、是否手持其他刀具的情況偵查明白;第二個訴求是希望黃某被收容管教;第三個訴求是黃某一家公開道歉。至於後續治療費用數額,遠不如上述三點重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