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读解:定了!重庆公安局对民宿网约房管理方式进行公开回复

昨日,淘民宿房东交流群里有一位房东发了张网络截图,图片是重庆市渝中区财信渝中城业主陈先生投递至重庆市公安局公开信箱的一封名为《请求依法取缔财信渝中城非法经营的“民宿”“日租房”》的公开信,及公安部门给出的公开回信。

该公开信一眼便知是最近在川渝地区频发的各热点小区发生的业主认为民宿扰民引起的小区堵门事件。7月13日,渝中区公安分局对市民陈先生的来信做了公开回信,回信共列出7条处理措施。

深度读解:定了!重庆公安局对民宿网约房管理方式进行公开回复

点击图片查看重庆市公安局政府公开回复

此前由于类似事件在全国各地均有发生,但各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均未给出明确的管理办法。而民宿经营者们在这样战战兢兢的环境中暗夜潜行,虽努力寻求与环境和平共处之道,却遭到观念冲突和不理解,频频和当地业主擦枪走火。

深度读解:定了!重庆公安局对民宿网约房管理方式进行公开回复

川蜀巴渝地区民宿主与小区业主间的矛盾此起彼伏,愈演愈烈,在乐天圣苑,锦江印象,还有财信渝中城等地都发生了激烈的冲突。而这次重庆渝中区公安分局的公开回信,不仅是对陈先生的明确回复。从回信抬头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等字眼可以看出,渝中分局对于此类事件的重视程度,同时也表明了其作为国家公权力机关和治安执法部门对民宿短租网约房的立场和态度。

1.在未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前,暂时将网约房纳入出租房屋管理,要求经营者与客人签订治安责任书,同时对客人一人一证,如实登记。

渝中分局将网约房(民宿)纳入了出租房屋管理范围,而出租房屋是指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同时,该举措对于网约房(民宿)运营者的称谓使用的是“经营者” ——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使用这个称谓几乎是默认了民宿的出租性质和可经营性质。根据我国法律,出租房是合法的,因此将网约法纳入出租房屋管理范畴,相当于承认了民宿短租网约房的的合法化和可管理依据。

接下来指出作为出租房屋管理规范的依据,是和客人签订治安责任书+身份证实名登记。在这样的前提下,网约房(民宿)房东们想要合法经营就有了明确的规定,积极和客人签订治安责任书,无论日期长短,按照公安局给出的规定严格执行,做好实名登记,是合法的寄出,也是为自己经营安全问题提供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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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整个渝中财信城小区的网约房开展进一步摸排,对新发现的网约房,采取多种形式采集入住人员信息。

渝中分局此条针对渝中财信城小区范围行动,就事论事并没有把行动范围扩大,对增量房进行摸底也是消除业主们的顾虑。对新增网约房(民宿)房源,处理措施也是“多种形式采集入住人员信息”,并没有取缔,强制关停之类的字眼。民宿经济为新晋网红城市重庆的旅游观光经济有巨大的拉动作用,执法单位尺度拿捏得很好。希望房东们开拓新房源时候积极配合执法机关,加强入住实名检查,和每位客人签订治安责任书,进行合法、规范运营。

3.要求所有网约房经营者一律不能打公寓、酒店的招牌。

国家法律规定公寓、酒店的经营必须取得特许经营许可证。渝中公安分局将网约房(民宿)和酒店公寓作了明确的界定,网约房(民宿)不是公寓、酒店,因此也不能在经营中出现此类字眼,既然公安机关已经划定了纳入出租房屋管理方式,房东经营中最好不要触碰红线,给自己挖坑。对于一些询问民宿网约房能不能办执照的问题,这条也给了指示方向,出租房不用营业执照,民宿自然也不用营业执照。如果某些有强迫症的房东一定要营业执照和特许经营许可,那么目前请走申办酒店旅馆这条路。公安机关已经说得不能再明了,再不能领会意图是什么问题就不再解释了。

4.对未如实登记的网约房一律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7条予以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对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网约房(民宿)经营者,按照规定予以处罚。所以说,按照现有法律规范,就可以对小区治安进行有效的管理,而不存在无法可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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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可以理解为如实登记是公安机关的执法底线,请问是麻烦一点登记好呢,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到时候被处罚而且会影响整个社区的经营环境信任好呢?我相信所有房东心里都有答案。因此,还是那句话,加强对客人的实名登记和治安责任书的签订,按照现行规定和举措严格执行,你好我好大家好。

5.进一步摸清涉事重点人员的身份信息,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涉事重点人员主要是指联合起来闹事的人员,其中大多是无业游民或者被煽动者。一般来说民宿经营者是求财,不会主动寻畔滋事。然而一些非法人员或者看因为经营者盈利而眼红的无业人员,往往是激化矛盾的焦点。而这些人所以会涉事,正是因为其对于网约房(民宿)的认知偏差和相关法律概念的模糊。而对业主和当地居民进行的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作为执法部门普法的一项重要举措,既可以对自我行为做出约束,同时也在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不要落入非法人员的煽动和圈套。

6.对煽动闹事的组织者、参与者一律严格依法处理。

对于任何矛盾冲突,私下不能和平解决时,寻求执法部门的介入才是理性正确的选择。而如果因为不能达成和解,就触碰法律红线,既不理智,也会使事态的发展进入不可控的状态。所以,同上条措施一样,煽动闹事的组织者、参与者无论是谁,只要触碰到法律,都会一律严格依法处理,无关乎何种身份。对于民宿短租网约房,业主和经营者各有立场,但法律是最后的底线,国家公权力已经做出了法律依据的解释,无论是业主还是经营者,谁违法,处理谁,这就是公安机关的执法依据。

7.安排足够警力开展出警处置工作。

随着之前共享经济风口的渐起,不少民宿在中国境内随风而起。在“网红城市”身份的加持下,重庆更是成为不少民宿房东的创业首选之地。不但体现渝中区公安分局对民宿短租网约房事件的重视,也体现了公安机关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分享经济和民宿最近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的同时,确实产生了不少问题。

以上是荞麦关于这封公开回信的个人浅见,如果有不同意见,欢迎留言拍砖。康德说,法律是道德标准的底线。我们既不能站在道德高地对每个人进行道德绑架,也不能触碰到道德标准的底线,介于这之间的是我们每个人的自律。重庆作为网红城市最近令人瞩目,不得不说重庆的公安系统关于民宿的管理理念也走在了全国的前面,可以作为一种新的尝试进行试点和推广,为社会产生互联网新经济进行保驾护航。

深度读解:定了!重庆公安局对民宿网约房管理方式进行公开回复

民宿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是大势所趋,而各方矛盾激化也是这个行业趋于成熟的道路上必须要面对的。重庆公安局的公开回复就像黎明前的曙光,在期待黎明到来之前的这段日子里,民宿运营者们要做的是学会自律,避免触碰各方红线——制定全面清晰的入住规则、实行严格的入住审查、建立并实施规范的卫生标准等等。在个性化发展的同时,确保优质化。去标准化但又立于标准化之上。

后记:针对和小区业主间此起彼伏的矛盾,民宿房东们仍应以和平共处为原则,以为小区居民带来益处的方式融入当地环境,在经营者的角度上做出一些利于小区和谐共生的举措。曾经有上海迪士尼的房东曾在小区发起一些公益活动(义卖捐书)、法租界的房东积极自费设计装修公区,营造了社区卫生环境,这些措施都得到了当地社区居民的好评。当我们主动向前迈进一步时,双方的关系自然也会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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