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數錢再快樂,也不能把快樂嫁在別人的痛苦之上

近日崔永元的一張合同競揭露了范冰冰的自信,“不嫁豪門自已就是豪門”,四天能賺五千萬,真是讓國人眼界大開,“可惜我沒女兒,否則好好培養她做個明星,賺大錢發大財!”。

明星數錢再快樂,也不能把快樂嫁在別人的痛苦之上

在以前物質貧乏的年代,我們的精神生活很富足,有戲曲雜技和小品,草根演給草根看,有情節,有教育意義,也很快樂,在今天電視,電影發展的太好了,太快了,不知是人們的精神追求發生了變化,還是娛樂圈發展太先進了,所以說,戲子當道,百姓樂乎,有人買單,單價當然高了,所以今天的范冰冰,張冰冰,李冰冰都是盤滿缽滿,也就很自然。

人生中最快樂的事是什麼?就是“數錢數到腿抽筋”,會賺錢抽筋也不妨,關鍵是做人總得有底限,何必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這就不只是抽筋的問題了,所以說,一直來“實話實說”的小崔也不好欺侮了,“你們讓我和我的家庭都痛苦了十年,我放過了你們,但十年之後還沉迷於數錢的快樂,太過分了”。

明星數錢再快樂,也不能把快樂嫁在別人的痛苦之上

我們老百姓喜歡八卦,但不喜歡管閒事,也不懂法律,但從小就深知一點,違法會坐牢的,小崔說他有一抽屜的合同,什麼合同?“大小合同”,看了半天才明白,大小合同就是這個意思:明明收入是6000萬,在要交稅的合同上金額故意寫1000萬,這樣就可以少交稅,那5000萬萬一對方不給咋辦,所以再寫一張大合同5000萬,這個大合同就是見不得人的合同,要不然就成了偷稅了,就要象XX慶一樣會坐牢的。

總之名人也好,明星也好,做人總得有底限,不要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別人的痛苦之上,否則屁股不乾淨時就要付出代價了,金錢是好東西,有時也是害人的東西,古人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能見光的錢總不能象吃補品那樣多多益善。

明星數錢再快樂,也不能把快樂嫁在別人的痛苦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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