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戶口未遷出,有權繼承農村父母土地的承包權嗎?

堵慊ZatS4627


答案是肯定的!出嫁後的女兒只要戶口還在孃家,就有權利繼承農村父母土地的承包權!



這是由兩個法律條文決定的。

一是我國《土地管理法》。

相關條文規定,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在93年二輪延包時承包給作為村集體成員的農戶使用和經營,並明確土地承包關係三十年不變,期間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十九大又明確,繼續在此基礎上延長土地承包關係三十年不變!繼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而且農戶承包地確權以戶進行,一戶內的成員共同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權!

題主是出嫁女,戶口仍然在孃家未遷出。應該判斷你和父母以及家庭其他成員是土地承包的共有人!題主還提到了繼承二字,應該是父母已去世?!(不妥請擔待!)這樣的話,除了你自已的那份承包地外,你父母的那兩份你有繼承權,能分多少?應該取決於你們兄弟姐妹有幾個了!



二是我國《繼承法》有關規定。

題主重點提到一個關鍵詞“出嫁女”!不少農村有句老話在,即“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好象閨女出嫁以後就跟孃家沒關係了!但習俗歸習俗,法律歸法律!任何人不能剝奪出嫁女兒享有的正當權利!

對孃家父母來說,出嫁的女兒與沒出嫁時享有一樣的財產權,與兒子享有一樣平等的財產權!這是《繼承法》在男女平等方面最具體和最現實的規定!

而且,土地是農民生存之本,與別的諸如房產以及存款和實物方面的繼承習俗應該有很大不同!不少地方習慣上出嫁的閨女不回孃家爭財產,但土地承包權不同!一定不要覺得不好意思!其他財產可以認為是父母積攢的,而土地卻是你作為公民,作為村集體成員中的一員最根本的權利!體現的是你的生存權!


村姑說村事


你好,農村土地承包權不具備繼承關係,而是按戶享有。根據你的問題描述,我們可以這樣來做個分析:

1.按照土地承包法,戶口未遷出應該繼續享有土地承包權

你的戶口沒有遷出,就說明你還是享有該村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父母去世,你們家的土地可歸戶內其他家庭成員繼續使用。

不過法律上雖然是這樣說的,但具體到實際的農村情況又會複雜些,受傳統老舊思想的影響,很多農村人都認為外嫁女不能再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

若是涉及到徵地補償的,為了讓自身利益更大化,也有的人明知法律上外嫁女有權享有土地權益,卻故意忽視這一點,因為大家都知道法律維權成本大,一般農村婦女也不會選擇走法律途徑去解決土地糾紛問題。

2.在婆家是否有分到土地也有影響

如果你已經在婆家分到了土地,那麼你父母的這塊承包地在處理上通常不會繼續給你使用,因為農村不允許“雙份地”的存在,即使你的戶口還在村子裡,如果確權的話,通常會確權給家裡的其他成員,比如你的兄弟之類的。

如果戶上除了你就沒有其他成員了,多數地方會收回土地。


土地論壇


這個問題可以從兩個方面進行解答。

一、我國的土地承包是以戶為單位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根據《農村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在土地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收回或中斷承包人的承包經營權。也就是說,只要原來承包該塊土地的人員其戶口沒有遷出,不論她出嫁與否仍然是這個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一員,完全有權繼承同一個戶口本里父母還在承包經營期內的土地;

二、當初土地承包時,如果父母和出嫁女等子女不在同一個戶口本內,是以單獨的戶頭所承包的責任田,而且出嫁女和其他子女名下都分別擁有自己承包的責任田,那麼父母去世後,父母那個戶頭就成了土地承包消亡戶。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出嫁女的戶口仍然還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她和其他兄弟姐妹也巳經不能繼承父母所承包的責任田,該塊責任田依法應當由發包方收回,作為杌動地承包給其他沒有分配到土地的農戶承包經營。


葉公來幫忙


你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嚴格講,不是繼承的問題!因為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按戶承包的,你的戶口只要在這戶人家之內就是這戶的人,不管你結婚沒有結婚,即便是你沒有結婚就把戶口遷移出去了,那你就不是這個戶的人了!也就是說,戶口跟結婚出嫁無關。當你還是這個戶的人時,這個戶的個別人死亡了,也不影響這個戶的承包經營權。你只能繼承這個戶的死亡人的土地承包受益,就是說死亡人的土地上耕種且未收穫的莊稼能進行繼承。所以說,只要你的戶口在這個戶,就有權對戶承包經營的土地進行管理和受益,不存在繼承的問題,因為這個經營權不是專屬哪個自然人的。


貳強哥


如果你的戶口還和你父母在一起,那你就有權經營農村父母的土地承包權。因為土地確權共有人是按二輪實際人口添寫,新增人口一併添寫為共有人。包括新增人口沒有分得土地,沒有簽著二輪合同的人。只要一個戶口簿上的都會成為共有人,包括出嫁女。是共有人就有權經營父母的承包地。但你在婆家沒有分到承包地就可以。


知心媽媽9


承包土地以家庭為基礎,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在承包期未滿情況下,承包掛名人父母去世,與父母共為一家庭的子女不存在承包權中斷,也不存在繼承,但可確權更名,戶口外遷的在確權書上註明。出嫁女戶口仍在本村,既可以繼續承包也可以承包期滿續訂合同。但也有前提,一不能荒蕪兩年,二婆家未有本人名下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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