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租房屋有哪些法律風險?

轉租房屋有哪些法律風險?

面對居高不下的房價,越來越多的年輕上班族們選擇租房居住,一來可以離公司近一點,縮短交通時間,二來居住方便,即租即住。租房市場的火爆也促進了轉租市場的升溫,無論對於住宅的轉租還是商品房的轉租,需要注意以下兩點風險:

第一,轉租應當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若擅自轉租,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規定,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出租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但是,有例外情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說,在上述情形下,即便事前未取得出租人同意,房租租賃合同也不會因此終止。

第二,應注意轉租期限在剩餘租賃期限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餘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最後,對於店鋪轉租,由其需要特別注意,除了考慮一般的商業風險因素外,涉及改變經營範圍的,還要確定是否能夠變更。

轉租房屋有哪些法律風險?

專業: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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