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商家電話營銷擾民 誰來保護市民個人信息?

菏泽商家电话营销扰民 谁来保护市民个人信息?

騷擾電話各種各樣,滲透市民生活各個方面

菏泽商家电话营销扰民 谁来保护市民个人信息?

騷擾電話不分時間段地打進來

大眾網菏澤7月17日訊(記者蘇龍生 潘濤)近日,大眾網記者多次接到市民反映,時常接到房地產及裝修公司的營銷電話,對方對自己的詳細家庭住址等信息非常清楚,一方面讓人不勝其煩,一方面讓人沒有安全感。

大眾網記者通過深入調查,獲悉市民個人信息洩露大致渠道,既有電信運營商洩露,還有不同企業之間相互交換用戶信息,同時,售樓處、物業、快遞包裝、挪車電話等也是信息洩露源頭。律師方婷表示,公民信息被洩露涉及民事責任及刑事責任兩個層面,情節嚴重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菏澤公安及法院工作人員表示,在證據收集過程中,面臨重重困難。

市民信息全盤洩漏 電話“精準營銷”讓人沒有安全感

購房裝修是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但接連不斷的電話營銷讓很多人不勝其煩。這些電話營銷人員嘴甜行動快,但就像市民劉先生所說,他們有一個通病,“都很惹人煩,不管中午還是晚上,想起來就會給你打個電話。”

劉先生住在和平南路華僑城小區(一期),2015年老家拆遷後,在一街之隔的華僑城(二期)購買了一處房產,自此之後,就像“捅了馬蜂窩”,各種裝修買房買家電的電話都來了。劉先生說,最多的時候,他一天能接十幾個電話,有幾次午休的時候,電話突然就響了。起初以為有什麼急事,接通電話卻是一聲熱情的“喂,你好!”他聽到電話那頭一陣嘈雜的聲音,是一幫人在緊張地打電話,就知道又是電話營銷的“問候”。

“太可怕了!”提及此話題,家住中央公館的另一位劉先生氣不打一處來,“從接到的騷擾電話來看,對方不僅知道我的電話號碼,甚至知道我的戶型大小、購買時間、裝修意向,甚至知道我一家有幾口人,簡直像透明的一樣,沒有一點隱私可言。”劉先生先後到售樓處、物業等處詢問是否洩漏用戶信息,對方均否認。

近日,大眾網記者隨機採訪20餘位市民,至少14人表示曾遭遇不同程度的電話騷擾。市民王先生告訴大眾網記者,他家在華僑城二期買了一套房子,當時主要是妻子辦理,他並不知道要的是幾號樓,甚至不知道房屋面積和樓層。他只去過一次售樓部,留下了個人信息。最近兩月,他每週要接到十幾次推銷電話,推銷人員直接說出他家的房號,並告訴他交房的大概日期。王先生曾問對方:“你從哪裡得到我的信息?”對方只是平靜地說:這是信息共享時代。

更讓王先生無奈的是,他幾乎每天接到人民路上兩家裝修公司的營銷電話,他多次跟營銷人員說:“我的房子賣了,不需要裝修,請你們把我的號碼消掉,不要再打了。”但是第二天,他們的營銷電話仍然會打來,他會直接掛掉電話,並將對方號碼標記為騷擾電話,卻總是很影響心情。

個人信息洩露渠道多樣 企業結成“信息共享聯盟”

菏澤某房企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房地產行業獲取用戶信息的方式,大致有三類,一是移動、聯通、電信三大運營商提供不同區域的號碼段,開發商據此自行聯繫,前提是看兩個企業之間的合作及交流關係。

該工作人員介紹,同行業或者不同行業的企業之間,可能結成“信息共享聯盟”。舉例來說,某房企與某汽車4S店、某裝修公司與某保險公司或者多個房地產銷售公司之間,共享用戶信息,相關公司則可通過龐大的信息基數,篩選出精準客戶。

這種信息共享方式,也得到菏澤某汽車4S店及保險公司的證實。“你在汽車4S店購買車輛後,你的車牌號、身份證號、電話號碼,甚至家庭住址等所有信息都會上傳到一個平臺,各大保險公司都能夠看到。”菏澤一位保險業務人員對大眾網記者說。

第三種則是“笨辦法”,有償掃碼填寫個人信息和公司僱傭勞務人員,到街旁道邊或者停車場內,記錄挪車電話及車輛類型,公司則以此推斷用戶的消費能力。有時,受僱人員甚至會通過遺棄的快遞包裝,蒐集市民信息。

相較於房產公司,裝修公司獲取信息的途徑更為多樣。市民陳先生經營一家小型裝修公司,2017年6月,在黃河東路某小區購買一處房產,不久之後通過渠道拿到用戶信息,翻開一看,自己的電話、戶型等信息赫然在列。“原本是我搜集別人的信息,沒想到自己的信息也會洩露。”陳先生“嘿嘿”苦笑。

陳先生說,購買用戶的信息,貫穿公司經營的始終。“幾年前公司起步的時候,因為沒有客源,只能購買電話。這兩年公司慢慢穩定了,但是市場競爭也大了,還是得蒐集新用戶信息。”陳先生也說,這兩年電話推銷業務,不如前兩年好做了,“很多人接到電話,你一開口,對方就掛了。”至於每條信息的價格,陳先生則說“太敏感”。

除此之外,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倒賣、木馬病毒竊取、利用網站漏洞盜取、免費WIFI竊取、二維碼暗藏“黑手”竊取、登錄密碼簡單統一等,同樣是公民個人信息洩露的可能途徑。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涉嫌刑事犯罪 調查取證困難重重

山東君誠仁和律師事務所律師高群告訴大眾網記者,近些年公民個人信息洩露事件頻發,國家高度重視。2017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實施《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公民個人信息做出解釋,“公民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信通訊聯繫方式、住址、賬號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

山東邦治律師事務所律師方婷介紹,公民信息被洩露涉及兩個層面的法律問題,洩露者輕則構成民事法律關係中的侵權責任,例如侵犯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隱私權等,市民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要求侵權者停止侵權、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重則構成刑事犯罪,依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之一:“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菏澤市公安局反詐騙中心副主任陳永霖表示,公安機關調查公民信息洩露事項難度重重,“如何取證?從哪開始調查?再加上洩露公民信息的實施者往往具有隱蔽行為,調查起來很難有頭緒。之前,我們也只是在攻破傳銷案件時,會順藤摸瓜抓到一批批電話信息販子。”陳永霖對大眾網記者說。

基於取證、調查難等原因,當個人信息洩露之後,很少有人走法律途徑。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2017年,全市僅東明縣人民法院在審理過一起公民信息洩露事件,涉案十多人,前後歷時半年時間。

目前為止,菏澤市公安局極少接到舉報騷擾電話的相關案件,大多市民在接到騷擾電話後無可奈何。陳永霖建議,市民不要貪圖便宜,隨意在網絡平臺填寫個人信息。同時,在日常生活中要隨時注意保護隱私,一旦上了騷擾電話的套,很可能演變成為電信詐騙。

避免公民信息洩露,需要防患於未然。高群律師說,在大數據時代,只有在法律層面做工作,才能避免公民個人信息洩露事件頻發,他建議國家應及時加快推進出臺個人信息保護領域的相關法律法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