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與自己喜歡的人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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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情不得已,如果不是看不到未來,如果不是傷透了心,大概沒有人願意和最愛的人分手。分開了那雙手就要忘記那個人,從此以後埋藏所有的付出和過去在愛中的自己,那滋味嘗過的人都知道,疼的像螞蟻咬邊全身,苦的想一頭撞死,卻還是無能為力。

佛說:人生不過是一場旅行,你路過他,他路過你,然後各自向前各自修行。在愛情中受傷最多的永遠是那個不願放手的人,回憶是無法忘記的,有些決定做了就不要再回頭,只能夠慢慢的將彼此埋在心底。決定放棄的那一刻我哭了,我的眼淚證明了我是真的很愛你。有一種愛,明明想放棄卻無法放棄。有一種愛明知是煎熬,卻又躲不開。還有一種愛明知無前路,但心卻早已收不回來。

也許是前世的因,也許是來世的緣,錯在今生相見,修了一段有緣無份的苦難。有時候捨不得也只是愛上回憶的美好,人與人之間的相遇就像是流星,瞬間迸發出令人羨慕的火花,卻註定只是匆匆而過。如果感情讓人失望透頂,痛不欲生那太累了,就只能放手。總有那麼一個人,心裡無數次的說要放棄,但終究還是捨不得。在現實太殘酷,不得已的轉身無奈的就是一生錯過。





跨洋時差五小時


如何與自己喜歡的人分手?

咋看這個問題,真的很是矛盾呢。

既然是喜歡的人,為什麼要分手?

其實,沒有體會過的人,看到這樣的問題時,會感覺這個問題問的很是矛盾。

我不知道題主的情況是否和我所想的一樣,是否有著和我一樣的經歷。

1、暗戀

有這樣的一句話:我愛你,與你無關。

暗戀一個人是苦澀的,也是欣喜的。儘管對方從來沒有將視線落在自己的身上,也從來沒有給過一絲溫柔與溫情。然而,暗戀這件事,從來都是個人的選擇,個人的事情。

所以,即使我愛你,但也與你無關。喜怒哀樂,悲傷痛苦只有自己默默地承受。

可以給自己一個機會,勇敢的表白,寧肯過錯也不能錯過。若是他依然對你沒有感覺,那麼離開吧。只有在看到那個你暗戀的人已經愛上另一個人時,看著他/她對著另一個人溫柔的笑,肆意的寵溺,如何不難過和傷悲?

那麼,就放過自己吧,給他人一個機會,找一個真心喜歡你愛你的人吧。那個不愛你的人是不會轉過身來看你的。

2、分手後的依然愛著

明明相愛的人,走到最後,會因為這樣或者那樣的原因走向陌路。

然而讓人更難過的是,儘管分開了,儘管他/她不愛你了,可你還是對他/她有著清晰的愛意。而這份愛意,卻是任由經過多長時間都是不能消失的。

然而,愛而不得,這樣的事有很多,唯有時間唯有找到更好的,才可抵消這深藏在內心的愛意。

3、愛上有婦之夫有夫之婦?

這個是我寫到後面突然想到的,現在第三者外遇出軌的事情層出不窮。所以,應該有這樣的情況,也不是不可能。

若是真的這樣的話,那就算了,我真的不能想象。

對於這樣的事情,我感覺太違背做人原則。太不道德太可恥了。

還是希望不要有這樣的情況吧。

萬一有,請立即終止吧。


怎麼看怎麼醜的徐小二


太矛盾了。

喜歡為什麼要分手

難道是因為父母不喜歡,但是如果你現在放棄了,找一個無感的父母喜歡的過一生,那你這輩子還有什麼可以為之幸福的事情。

喜歡這個人是一個寶貴的幸福,如果分開了,那就是與幸福說拜拜。

就說現在,明明兩個人互相喜歡,我愛你,你中意我,分開了,你迅速找一個大家都說可以的人訂婚,結婚。那你就會更喜歡這個嗎?

說一個例子:這個男的和這個女的因為一次相親,兩個人當時都無感,就沒有再聯繫,後來因為親戚又相互說和,兩人時隔兩年再次見面,互相覺得很好,談了半年多,男的很喜歡這個女的,見誰都給對方說這是我女朋友,雙方見了父母,都很滿意。只是女的在外地工作不想放棄自己現在的工作,男的在老家工作,想讓這個女的放棄現在工作跟他回家結婚生子,女的拒絕了,說在給她一些時間,然後年後半個月,男的提出分手,說了一大堆不合適,轉頭給另一個相親的女的訂婚了。女的還一直以為是自己做的不夠好。但是我想這個男的肯定受了家裡的父母已經左右,忘記了自己真正需要什麼,而不是一個快速訂婚結婚的人。作為一個旁觀者感覺這兩個人明明相愛,卻被父母卻被世俗打敗,男的被世俗牽絆太重,明明喜歡卻不得不向世俗低頭,轉而父母相中的另一個女的。

如果愛請不要放手,放棄一個愛的人如同把自己掏空,沒有了自我。


左拉不問歸期


為什麼要與自己喜歡的人分手?你們屬於需要分手的相戀嗎?那你們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如果你們兩人都知道自己是必須分手的戀情,就痛下決心,短痛不如長痛,快刀斬亂麻,相信自己這樣做是對的,不給雙方猶豫的機會。說分就分吧,可能你們的決定利人利己利大眾,或許會給雙方帶來無限的幸福與快樂!:如果就你個人而言必須分手,對方並不知情,那就是你對對方有所隱瞞。如果對方對你一往情深,正盼望著與你早結連李呢。你想要分手恐怕就要費番周折了!但是隻要是對的,你還是要堅持。否則,一直錯下去,損人不利已,事態越拖越嚴重誰來替你買單?解鈴還須繫鈴人,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你自己已經認識到必須分手,就拿出自己的擔當來,把你的所思所想坦誠的告訴對方,求得對方的理解與支持。雖然對方也有痛苦與不捨,但是,在你的堅持下,懂得權衡利弊的人會放手的。你也算是“懸崖勒馬”,功勞一件!





心如蓮花173349538


有時候,你會在一段關係中感到自己仍然愛著那個人,但卻不再想和他在一起了。這世上沒有某一個正確的分手方式,但你確實可以做些事情使分手對雙方來說更容易。還想問一句,既然喜歡何必放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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