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大V「亂評」股票要付代價 廖英強被證監會罰沒1.29億

專家亂薦股也要付出代價了。

下面這位為此付出的代價是:被罰沒1.29億元人民幣。

知名大V“亂評”股票要付代價 廖英強被證監會罰沒1.29億

5月6日消息,證監會日前公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廖英強利用其知名證券節目主持人的影響力,在其微博、博客上公開評價、推薦股票,在推薦前使用其控制的賬戶組買入相關股票,並在薦股後的下午或次日集中賣出。決定對廖英強沒收違法所得43104773.84元,並處86209547.68元罰款。

公開資料顯示,廖英強在上海廣播電視臺第一財經頻道《談股論金》節目擔任嘉賓主持人,《談股論金》作為第一財經證券類品牌節目。

知名大V“亂評”股票要付代價 廖英強被證監會罰沒1.29億

據報道,對於上述違規事實,廖英強並未直接認罰,其提出申辯稱,“絕大部分股票的走勢,驗證了其技術分析和判斷,其薦股行為具有合理性和準確性。”

不過,上述申辯均被證監會駁回,不予採納。

控制13個證券賬戶

2012年2月至2016年4月,廖英強在上海廣播電視臺第一財經頻道《談股論金》節目擔任嘉賓主持人。《談股論金》作為第一財經證券類品牌節目,始終保持較高人氣,收視率表現穩定。廖英強還從2014年9月開始擔任第一財經頻道周播節目《談股論金之英強開講》的嘉賓主持。上述兩檔節目在上海地區的收視率均高於同時段所有頻道財經類節目在上海地區的平均收視率。

2015年3月至11月廖英強控制其本人及“張某萍”等13個證券賬戶

廖英強承認,“廖英強”賬戶由其本人控制使用。2015年3月至11月,“柴某玉”“王某妮”“張某”“張某萍”“韓某”“季某燕”“許某琴”“劉某鍾”“柴某美”“廖某傑”“金某”賬戶等11個證券賬戶交易廖英強推薦股票時委託使用的MAC地址與“廖英強”賬戶所使用的MAC地址高度重合。“路某”賬戶2015年以來進行股票交易使用最多的電腦MAC地址為廖英強辦公電腦MAC地址。

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張某”賬戶全部資金來源於廖英強,“路某”賬戶84.97%的資金來源於廖英強,“劉某鍾”賬戶84.73%的資金來源於並全部流出至廖英強配偶郭某琳;“季某燕”“許某琴”賬戶的半數收益經由張某轉至廖英強的銀行賬戶,“季某燕”“許某琴”賬戶經委託給廖英強代為操作。

廖英強為股軒文化、上海英琪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英琪文化)實際控制人,總經理。張某為英琪文化原股東;路某為股軒文化股東;韓某為股軒文化員工;股軒文化法定代表人柴某英是廖英強的表姐,柴某玉是柴某英的妹妹;柴某美是廖英強的母親;廖某傑是廖英強的哥哥;金某是廖某傑妻子的姐姐。上述人員與廖英強具有親屬關係或工作關係。

綜上,可以認定2015年3月至11月,廖英強控制“廖英強”“柴某玉”“王某妮”“張某”“張某萍”“韓某”“季某燕”“許某琴”“劉某鍾”“柴某美”“廖某傑”“金某”“路某”賬戶等13個證券賬戶。

操縱39只股票

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廖英強操縱"佳士科技"等39只股票。

知名大V“亂評”股票要付代價 廖英強被證監會罰沒1.29億

2015年3月至11月期間,廖英強利用其知名證券節目主持人的影響力,發佈了含有薦股內容的博客60篇,平均點擊次數為110399次,在其微博、博客“午間解盤”欄目視頻中公開評價、推薦“佳士科技(300193)”等39只股票共46次,在推薦前使用其控制的賬戶組買入相關股票,並在公開薦股下午開盤後或次日集中賣出相關股票,違法所得共計4310.48萬元。

以“佳士科技”為例,2015年8月27日、28日中午休市期間,廖英強在其新浪微博“午間解盤”欄目視頻中推薦了“佳士科技”,其控制的賬戶於薦股前買入“佳士科技”158.73萬股,買入金額2842.88萬元,薦股後賣出158.73萬股,賣出金額3052.10萬元,扣除交易稅費後盈利188.48萬元。

2015年3月20日中午休市期間,廖英強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間解盤”欄目視頻中推薦了“興發集團”(600141),其控制的賬戶於薦股前買入“興發集團”1,268,233股,買入金額21,327,300.56元,薦股後賣出1,224,734股,賣出金額21,800,324.98元,扣除交易稅費後盈利1,045,573.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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