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交流会在海城举行

12日至13日,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金融支农体制机制创新调研交流会在海城举行。来自国家农业农村部,北京、河北、山西等21家农村改革试验区相关负责人及省、市农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交流会。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实地考察了海城市农村金融支农改革成果展、海城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海城市佳鑫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海城市三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在随后召开的试验区农村改革金融支农体制机制创新交流会上,各试验区负责人以及来自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委委员会等相关金融部门的专家进行了交流发言或点评。

据了解,2014年起,海城主动申报并被国家确定为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陆续承担了由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人民银行、保监会、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等部委办牵头的15项国家级农村改革试点任务。这些国家级农村改革试点,既独自成体,又相互联系,既相互衔接、又互为支撑,且各项改革措施环环相扣,同频共振。海城市按照“人、地、财、物、境、业”的要求,用三权分置放活经营权,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解决农村土地向谁流转的问题,破解和重构了“人”的要素;用土地制度改革解决集体建设用地转身入市、灵活供地、同权同价、增值共享的问题,破解和重构了“地”的要素;用新型金融保险改革拓展农村金融渠道,解决设施可抵押、权能可贷款的问题,破解和重构了“财”的要素;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唤醒农村沉睡资产,定边界、赋权能,破解和重构了“物”的要素;用“一核两翼”推动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改革,解决农村政治经济环境问题,破解和重构了“境”的要素;用“多规合一”牵动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形成村域布局、项目布局和产业布局,破解和重构了“业”的要素,形成了相互支撑而不孤立、内在联系而不脱节的改革系统集成,打出了啮合运转的海城模式改革“组合拳”,开启了全要素、全链条农村综合改革新局面,被辽宁省委深改组列入全省五大重点改革任务之一在全省推广。

与会专家表示,海城试验区的金融支农体制机制创新工作亮点纷呈,形成了很多值得推广的好经验。特别是在统筹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创新农业融资模式、重要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新型农业保险体系、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等改革试点方面,探索的“订单+保险+期货+金融机构+担保+降息+贴息”的复合金融模式,使农村产权要素能够进入市场,并且能在市场中优化配置;使农村产权由不能融资向能够融资,再向缓释融资风险转变,解决了农村资产融资难、融资贵、融资险的问题,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资金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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