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女司機駕車心切「霸占」朋友車 剛開出20公里就出事了……

無證女司機駕車心切“霸佔”朋友車 剛開出20公里就出事了……

近日,麗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交警二大隊金安中隊民警接到報警稱:麗永線27公里處發生一起兩車相撞的交通事故。接到報警後,民警立即趕到現場進行勘察處置。經勘察,民警判定肇事車為一輛白色越野車,該車駕駛員在駕車進入彎道時,違規超車不慎與對向轎車相撞,所幸該起事故並未造成人員傷亡。

無證女司機駕車心切“霸佔”朋友車 剛開出20公里就出事了……

駕駛白色越野車的女子李某剛滿18週歲,車主系同車男子鄭某,經民警進一步詢問得知,當日,鄭某和李某一起駕乘白色越野車從永勝前往麗江,出發後一直由鄭某駕駛,行駛至金安橋附近時,李某吵著要開車,鄭某經不住李某的再三要求,便將車交給李某駕駛,結果李某剛開出20多公里就發生了交通事故……鄭某沮喪地告訴民警:“白色越野車是一個月前家裡花了13萬買來的,父親反覆告訴自己不要把車拿給別人開,但是自己就是沒聽進去,李某無證駕駛保險公司也不賠,現在修車就要2萬,但我卡里只有三千塊錢,李某也沒有錢,都不知道怎麼辦,腸子都悔青了”。

最終,民警認定無證駕駛人李某承擔本起事故的全部責任。李某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處以罰款1000元並處10日行政拘留,鄭某因把機動車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處以罰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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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黍挨你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規定: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民警提醒:

駕車上路千萬別為了面子,因小失大!把車交給沒有駕駛資質的行為人駕駛,既是犯錯也是違法,不僅自己辛辛苦苦考到的駕照不保,還要承擔一系列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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