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5人被通报 两人被查

山西通报大操大办"暖房"事宜问题等5起典型案例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山西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晋中市扶贫办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敬忠大操大办女儿婚庆事宜问题。2015年8月,李敬忠在操办女儿婚庆事宜期间,以打电话和托人告知方式邀请其原籍和顺县部分干部及企业老板参加婚宴,违规收受礼金7万余元。此外,李敬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5月,李敬忠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霍州市住建局政务大厅负责人任绍辉大操大办乔迁新居事宜问题。2018年5月,任绍辉为庆祝乔迁新居,宴请非近亲属90人左右,违规收受礼金1.5万余元。2018年6月,任绍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吕梁市文水县凤城镇土堂村党支部原书记李立柱大操大办女儿婚庆事宜问题。2018年3月,李立柱未按规定履行婚丧嫁娶报备,为女儿举办结婚“回门”婚宴,宴请21桌。2018年5月,李立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长治市武乡县监漳镇南皋村党支部书记李俊杰违规大操大办“暖房”事宜问题。2018年6月1日,李俊杰在本村公共场所张贴办理“暖房”的告示,6月3日,违规组织暖房事宜,并邀请村“两委”部分人员参加。2018年6月,李俊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永济市城东街道郭李村村委会主任侯强强大操大办孙女满月宴事宜问题。2018年4月,侯强强在永济市郭李村家中为其孙女操办满月宴,宴请非近亲属120余人,违规收受礼金4800元。2018年5月,侯强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裴家庆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长治市纪委监委官网消息,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裴家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长治市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长治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裴家庆简历

裴家庆,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山西省阳城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3年10月参加工作,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10月至1995年10月,在长治市慈林山煤矿工作;

1995年10月至2002年8月,任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书记员、助审员;

2002年8月至2007年2月,任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科审判员;

2007年2月至2011年5月,任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2011年5月至2013年9月,任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3年9月至2016年4月,任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管理局局长;

2016年4月至今,任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晋中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孙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7月17日,据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晋中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孙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孙泉简历:

孙泉,男,汉族,1974年3月生,山西古交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92年12月参加工作,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年12月至2000年12月,历任太原第三监狱干事、省公安厅预审处科员;

2000年12月至2006年9月,历任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金融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负责人、支队长;

2006年9月至2006年11月,任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

2006年11月至2008年9月,任晋中市寿阳县公安局局长(副处级);

2008年9月至2009年2月,任晋中市寿阳县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局长;

2009年2月至2011年2月,任晋中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1年2月至2011年4月,任晋中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

2011年4月至今,任晋中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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