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成立政法系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领导小组

南宁市成立政法系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要求,加强党内监督,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政法队伍,南宁市专门成立市、县(区)两级政法系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落实政法系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

根据《南宁市政法系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办法(试行)》,市政法系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委政法委分管领导和市政法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区)参照市里做法成立相应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贯彻落实本级领导小组的决议、决定,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向被督查巡查单位同级党委、纪委、组织部、政法委等部门通报情况;拟定督查巡查工作制度,拟定督查巡查工作年度和阶段性计划、方案以及综合报告;提出督查巡查组组成人员建议名单,组织开展对本地区的督查巡查工作,配合上级开展相关工作;审核督查巡查组提交的督查巡查报告和反馈意见,协助督查巡查组跟踪督促被督查巡查单位落实反馈意见情况;向政法督查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督查巡查工作情况,提出问题处理和整改意见建议;组织、协调、落实政法督查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批示、决议和决定的事项;收集、整理和保管督查巡查工作档案,总结、宣传督查巡查工作;做好有关督查巡查的综合协调、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加强对督查巡查人员管理和监督;办理政法督查巡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项。

督查巡查的内容

1

执行纪律条令情况。主要督查巡查政法干警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群众纪律等情况,查是否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存在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是否存在政法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政法干警家属插手、经营与政法干警职务行为相关的特种行业和场所行为;是否存在特权思想、衙门作风、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作风慵懒、推诿扯皮、服务意识淡漠等行为。

2

公正执法司法情况。主要督查巡查政法干警执法司法情况,查是否存在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规办案、越权管辖、刑讯逼供、超期羁押、滥用强制措施、消极执行、执法司法不公、冤假错案、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3

廉洁执法司法情况。主要督查巡查政法干警遵守廉洁纪律的情况,查是否存在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问题。

4

权力约束监督情况。主要督查巡查政法干警贯彻落实中央“三个规定”的情况,查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规规定过问案件、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交往等问题。

南宁市政法系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设立市民举报电话、通信地址和邮箱。

电话号码:0771-2614481

通信地址:南宁市嘉宾路2号市委政法委1708室

邮编:530028

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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