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广告门事件,到底谁才是最大的受益方?

真像旁观者


李娟自首

广告门事件中最为关键的人物李娟自首,自首的原因是价值1200万的房产款来历不明。

1;比亚迪是广告受益方,也是整个事件的主线,三年11亿广告费未付。

2;20多家广告公司垫资11亿广告费,其中抛开设计.租场地,物料,人力,这些实际垫付资金外,还有向日高广告公司和国金比亚迪垫资的6830万和4930万。这是间接的垫资,跟广告成本无关。

李娟身份

1;不是比亚迪在职和离职员工,更不是高管和股东。(比亚迪官方声明,可信)

2;不是上海雨鸿文化传媒员工。

出入比亚迪并不能证明跟比亚迪有密切关系,认识比亚迪部分部门相关负责人也不是什么稀奇事,每天出入比亚迪的外部人员众多,供应商,渠道商,不稀奇。

谁才是受益方

1,;比亚迪。不管知情或者不知情,不管11个亿花的冤不冤,广告的受益方是比亚迪。


2;李娟。广告费未结算,但是垫资的6830万和4930万去向不明,猜测可能进了李娟和“陈振宇”的腰包,毕竟她自首的原因是1200万房产款来历不明。

3;广告公司。20多家广告公司愿意垫资11个亿,而且其中的1个多亿不是广告投入,而是垫资给其他的跟比亚迪无关的另一家日高广告,就算垫资是行业规则,但是考虑一方面涉及款项数额巨大,另一方面部分垫资款去向不明。不管情愿垫资的动机是什么,但其中的利益或者利润也绝对丰厚!

回顾整件事情经过,我们做一个假设

20多家广告公司中有一些是跟比亚迪正式合作的,有一些是李娟欺骗合作的,这20多家广告公司被李娟用假身份拉进一个圈子,有真有假,才能以假乱真,做了个11亿的局,耗时三年,骗了1.18亿。这样想,是不是就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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