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检察机关开展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试点工作

渭南市检察机关开展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试点工作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杨天良 张宏涛)日前,渭南市检察院就做好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开展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根据高检院、省检察院贯彻落实2017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工作要求,渭南市检察院专门发出通知,要求积极开展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工作。

一是要求各县(市、区)检察院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法律规定,提高认识。对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核查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一项新的重要业务工作。深刻领会把握文件精神,增强做好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大胆实践,创新核查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操作规定,尽快落地实施。

二是要积极探索开展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召开公、检、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座谈会”,围绕核查的案件范围、启动方式、核查后处理等问题进行交流,形成共识,可以先搞几个案件,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修订完善有关制度。

三是开展核查试点工作,探索总结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的工作规范。市检察院根据县(市、区)院刑事执行部门办案人员和技术力量,经过研究,确定临渭区检察院、大荔县检察院、华阴市检察院作为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工作试点单位。各试点单位要以问题为导向,与公安机关研究制定重大刑事案件范围及核查程序节点、核查方式、核查的规范性用语,及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程序衔接等关键环节,研究制定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的启动程序,规范办案流程,全程留痕,实现核查工作由“办事”向“办案”的转变。各试点单位可以到外地学习兄弟单位的成功经验,结合实际,探索制定出可复制、可推广的规范性工作制度,为我市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全面开展提供实践经验。

四是加强指导,总结制定出可复制、可推广的规范性工作制度。市检察院诉讼监督部要加强指导,在10月中旬召开三个试点单位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试点工作座谈会,发挥大家聪明智慧,及时修改完善有关规范性工作规定,力争在12月上旬总结推广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试点工作经验,以推动全市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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