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後女友出走,爲「警告」點燃被褥

情侶之間吵架本是正常不過的事情,幾句簡單的交流往往就能化解矛盾,但年輕氣盛的高森卻將放火燒東西的視頻發給女友,想逼迫她回到自己身邊,結果釀成火災。8月2日,經重慶市奉節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放火罪判處高森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

高森是重慶市城口縣人,19歲的他跟著親戚來到奉節縣打工。在工作過程中,他認識了女友趙某。確定關係後,兩人合租了一個單間。

2017年4月11日,因為生活上的瑣事,高森和趙某發生了爭吵。一氣之下,趙某離家出走,直到晚上9點多都沒有回來。高森開始瘋狂尋找女友,但在她常去的幾個地方都沒有找到,撥出去的電話也沒有人接,他感到非常惱火。

當天晚上10點,高森覺得自己可能是被拋棄了。為了“警告”趙某,也為了發洩自己心中的怒火,他將兩人用過的枕頭、被子、床單、床墊拿出來,堆在門口靠牆的位置,一手拿著打火機將枕頭點燃,一手拿著手機開始拍攝視頻。將火點燃後,他繼續拍了一段枕頭燃燒的畫面,通過微信發送給女友趙某,並留言“我走了”。他想用這種方式逼女友快點回來。

然後他就把火撲滅了,坐在椅子上等趙某回覆,但過了半個多小時也沒收到任何消息。這時,高森的憤怒已經吞噬了理智,他又一次點燃了被子,拍下視頻之後就摔門而去,沒有再管牆角那堆還在燃燒的被褥。

晚上11點左右,住在朋友家的趙某接到房東電話,說房子失火了,讓她趕緊回來。此時她才注意到男友發給她的兩段放火視頻。原來,在高森離開後,火勢迅速蔓延,燒塌了房間的吊頂,燻黑了牆面,還差點燒到室外的天然氣管道。所幸小區保安和其他租戶及時發現,迅速撲滅了火焰。

趙某隨即找到高森,並和房東及另一個朋友一起,將高森送到派出所。到案後,高森對自己的放火行為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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