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在城裡,農村的房子倒了。國家要收回嗎?

陽光1977634


題主應該問的宅基地是不是要被收回吧,現在很多從農村出去的人都會關係這個問題。現在可以看到國家對於農村宅基地的管理也是越來越嚴格了。

我們要知道土地都是歸國家所有的,我們老百姓只是使用權的,農村宅基地也是一樣,宅基地是村集體所有的,由村組織免費發放給村民使用,要知道只能是本村的村民,外面的人是無權使用本村的宅基地的。

弄清了宅基地再說題主的情況,如果是自己的父母還在健在而且還是農村戶口的話,那麼即使農村的房屋倒了,你也可以以你父母的名義再去翻修房子,但是要記住只能是以本村的戶口,也就是你父母的名義去翻修的,你是城裡戶口是沒有任何權利去翻修,重建,或者改善房屋的。

如果你自己的父母不在了,而且你又是城裡戶口的話,對於農村的老房子你只有繼承的權利,沒有翻修,重建或者改善的權利的,就是說你現在的房屋倒了,你是沒有權利去修建的,宅基地要被村裡收回重新分給有需要的人。

所以說現在城市戶口的年輕人在農村修房子都是以自己父母的名義來修的,城市戶口除了繼承農村的老房子,別的沒有任何權利,即使你是農村的戶口如果要翻修,重建老房子都必須要辦理相關手續的。

現在城裡人在農村買宅基地修房子基本上是不可能了,但是現在也有一種情況可以修建,那就是投資農村,農村有權利根據相關政策,給城裡人在農村投資的,可以修建房屋,翻修農村老房子,但是必須要有相關的產業。所以這個也就給你了一些城裡人的空子,搞好關係,然後也是可以在農村修房子的。這個也算是國家故意放的一個口子,既能吸引城裡人來農村投資,又能從側面開一個口子給一些人走後門。後門,只要有人存在就會一直存在下去,這個也是國家無法避免的。所以說如果你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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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戶口沒有遷走,就不會收走,已經有這個政策規定,是鼓勵農村戶口人去城鎮買房的。

當然,如果在城鎮買了房後,也把戶口遷到新房中,則農村的地會被村委會收掉。當然村委就代表國家了!

除了房屋以外,這裡再給大家補充下,耕地的問題:

首先,耕地是看是否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了,地就不再續簽承包合同,所以有些孩子考大學去了城裡,家裡分地時就沒有了。

其次,已經分配的宅基地,上面有你的房子,所以地不會收回,因為房子在地上,不可能分開,只要房子在,地的使用權不變。但是不會給戶口遷移的人分配新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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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長期沒人居住,破敗後倒塌,村委是真的有權收回的哦,這個真的是有依據的,不是嚇唬人。現在很多人為了賺錢進了城,基本也不怎麼回老家了,但是地啊房子啊總想留著,雖然國家有那些有償退出的政策,但是大多數人還是覺得有個地有個房總比沒有好。但是空閒著沒人住,耕地閒置沒人種就放那撂荒,房子長期沒人住自然就破敗了。這樣也造成了農村大量的土地浪費,國家肯定是不允許這種,大量浪費土地資源的情況出現。於是就有了房屋破敗閒置兩年以上,村委有權收回的政策。

雖然很多人不能理解,覺得我自己建的房子,我自己愛住不住,怎麼能說收回的。但是宅基地是國家免費提供給農民的福利,所以土地歸根到底還是國家的,國家不會允許你長期佔著指標不用,土地資源就那麼多,等著分宅基地的人那麼多,怎麼能浪費土地資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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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種情況,要根據題主家裡的具體情況來判斷是否會被收回。

我們知道,要在農村建房,就必須有農村戶口,經過各個流程的審批,申請到宅基地之後,才能按照手續在宅基地上建房。宅基地遵循“一戶一宅”的原則,一個戶口上的家庭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且不能超過規定面積。宅基地歸農村集體所有,不能繼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及地面附著物等基本設施可以繼承給下一代。

所以,題主家的宅基地是否會被收回,就要看題主家的具體情況了。如果題主家仍有人是農村戶口,那麼就仍舊擁有這塊宅基地的使用權,房屋倒塌之後,還可以申請重建或者修繕。如果題主一家都已經轉入城鎮戶口,那麼房屋在倒塌之後,宅基地是會被收回的。具體的情況,要以題主的實際情況為準。

除此之外,如果有這幾種情況,宅基地也是會被收回的,題主可以多瞭解一些:1.非法買賣宅基地;2.一戶多宅或是宅基地面積超出標準的,超出的部分會被收回;3.違規使用宅基地,將其作為廠房或其他建設用地的;4.有農村戶口但不是本村集體的,佔用的宅基地也會被收回;5.房屋閒置或者倒塌超過兩年的;6.有爭議且沒有進行宅基地確權的。

總的來說,題主的情況還是要具體為準,如果還是不太清楚是否會被收回,就請到當地村委會或相關主管部門具體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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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在城裡,農村的房屋倒了,國家要收回嗎?


農村很多人對於宅基地的問題都不是很清楚,尤其是一些常年生活在外地,不在老家生活,或者戶口已經遷出。這些人往往對農村的一些土地使用權方面的問題不太清楚。

那麼戶口在城市,農村房屋倒塌,土地是否會被國家收回呢?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來分析一下,哪些情況下宅基地會被收回?

一、一戶多宅的。雖然我國對於農村宅基地一直秉承一戶一宅基地的政策,但是以前對於宅基地的使用,並沒有很嚴格。如今農村土地確權基本完成,那些曾經一戶多宅的家庭,房屋如果倒塌或者成危房,將無法維修和推倒重建,宅基地將被收歸集體所以。


二、戶口在城市。對於這種戶口遷出農村轉為非農業戶口的,在農村的房屋仍然是你的私有財產,但是一旦房屋破舊無法住人,或房屋倒塌,宅基地也將被收歸集體所有。

三、城市子女繼承農村父母的房屋。在農村很多年輕人考上大學之後,戶口遷出農村轉為非農業戶口,而父母為農業戶口。那麼當父母老去,房屋可以繼承到子女名下,但是宅基地是無法繼承的,所以當房屋倒塌之後,子女不能再原因基地建房,土地收歸集體。


因此對照以上幾種情況,你的情況是無法繼承宅基地使用權的,房屋一旦倒塌,宅基地將被集體經濟組織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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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三番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可以先來梳理下你們傢俱體是個什麼情況,然後來一一做出分析。

1.你們家裡是否還有成員的戶口在宅基地農房所在農村呢?

如果還有成員的戶口在原農村的話,只要滿足“一戶一宅”的要求,那麼在房子倒了之後是可以申請在原址上重新修建新農房的。

具體可以去你們當地的村委會打申請,審批下來還是比較快的。

而且有的地方對於這些危房重建還給給到一定的補貼。

如果你們家的成員戶口已經全部遷出來了,那麼按照宅基地的管理政策,該房屋倒塌了,村集體是要把宅基地收回去的。

2.部分地區可主動退出閒置凋敝宅基地

不過現在有的宅基地改革試點地區,已經展開了閒置凋敝宅基地有償退出,也就是會給主動退出宅基地的人一筆較為合理的補償費。

因此,你可以去你們村委會諮詢下你們當地是否有開展這項政策,因為與其等著被無償收回,不如趁著政策好主動退出去,還能拿到一小筆補償費,相對比較划算。


土地論壇


農村中有很多這種情況,出身農村,在農村有房屋,最後在城市買了房,為了孩子上學又把戶口遷到了城市。

這種情況下,農村的房子一旦倒塌了,是不是還能翻蓋,如果不能翻蓋,宅基地是否收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報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


(一)為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銷、遷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項規定收回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對土地使用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如果原村民已離家三十多年,原來房屋也已經倒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報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權。


原則上進城落戶農民的農房。除非你是自願放棄宅基地,否則還擁有農村房屋所有權。但不允許翻修,房屋一經倒塌後予以回收。

從上面我們可以看出,一是對於你的農村房屋來說,從你把戶口遷出村裡開始計算,直到不管什麼原因的倒塌,你擁有絕對的房屋所有權,一旦倒塌連宅基地也要收回,但是能給你一些補償。除非你的房屋夠結實,存活時間長。二是從你離開村開始,到房屋倒塌,中間不允許翻蓋。

因此像你說的那樣房屋一旦倒塌是不允許翻蓋的,宅基地也要收回。


張保華


戶口在城裡,農村的房子倒了。國家要收回嗎?


關於農村房子會不會要收回的問題,小幫手以前給大家說過這方面的事,首先要明確一點,房子是個人的私有財產,國家收回的只是宅基地,因為宅基地是屬於集體所有的,下面就按照宅基地來說這個事。

戶口在城裡,宅基地會不會被收回呢?要從2個方面考慮:

1、家裡面所有的戶口都遷到了城裡,家裡面的人沒有一個戶口在原籍,這種情況是要被收回宅基地的,因為農村宅基地,只分配給本村的居民使用,你既然不屬於本村的人口了,自然的就要被收回。

2、自己的戶口因為工作或者是其他原因遷到了城裡,但是家裡面其他人的戶口還在原戶籍所在地(至少一個),因為我們實行的是一戶一宅的政策,所以,這種情況下,宅基地是不會被收回的。

不過,這種情況也有例外,題目中說了,房子倒塌了,也要從下面2個方面分析:

1、自然災害導致的,房子本身有人居住,因為不可抗拒的一些外力因素,比如自然災害或者房子本身原因等,這樣的情況,是不會被收回的。

2、長時間無人居住,因家裡人長期在城裡生活,家裡面的房子無人居住,又多年沒有翻修整理,導致的房子倒塌,這種情況是有可能被收回的,因為集體分配給你的宅基地是讓你居住的,如果你長時間都不使用,那麼也沒有分配給你的必要了,可以收回。

以上說的這些內容,不知道大家能不能看的懂,如果你有不同的看法或者疑問,歡迎評論中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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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的小幫手


你問的是宅基地吧。

首先,不是國家收回,是村集體收回。國家把土地分發給村集體,村集體再分發給每個集體成員,成員就是得是在那落戶的人。國家規定,農村的宅基地屬於村集體,村集體的成員才有資格擁有,你把戶口搬到城裡,那就喪失了擁有宅基地使用權的權利。



之前你之所以可以在那塊宅基地上生活,擁有宅基地暫時的使用權,是因為那塊宅基地上的房子是你的,房產證上的名字是你,“地隨房走”。

現在房子倒了,如果你的房子是年久失修倒塌,屬於自然死亡,那麼宅基地是要被收回的,你也沒有翻修的權利。



但是如果是因為自然災害引起的房子,或者村集體規劃拆遷引起的非自然死亡,可以提出申請重修房子,並且還可以獲得一定的補償。



就這些,謝謝。如果還有什麼問題可以在下方評論,也可以私聊我關注我,謝謝大家。


鄉農筆錄


可能會被村集體收回吧。一般農村宅基地上如果出現空閒或房屋坍塌等原因,並且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話,就有可能會被收回村集體。

根據《國家土地管理局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五十二條明確規定:空閒或者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宅基地,不確定土地使用權。已經確定使用權的,由村集體報經縣級人民政府批准,註銷其土地登記,土地由村集體收回。

要知道,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是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以上也就是說,雖然你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但其所有權是屬於村集體的。如果你不再使用的話,村集體是有權收回的。

另外,國土部2008年的相關規定也有說,農村宅基地空閒兩年可由村集體收回,但目前這個規定似乎並沒有強制性。不過,隨著今年農村土地確權的全面落實,如果你對宅基地沒有獲得實際使用的話,不知道還能不能被確權。如果不能確權的話,以後村集體就可以有機會直接收回了。而且

確權後的農村宅基地,享有轉讓合法性,也可以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銀行貸款抵押,如果農民自願退出的話,也可以獲得相應更多的補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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