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各种声音向法院质疑:
我都申请执行了这么久,为什么你们还要不回钱?
即便要回来也就那么一点点,让我怎么生活?
案子到你们法院执行局了,你们就要负责帮我把钱全要回来!
“父债子还,不是天经地义吗?”
“为什么不采取措施?”
“她怎么可能没有继承任何遗产?”
“是不是因为我是外地人?”
要不回来是你们法院不作为!
我要去上访,我要去投诉你们!
……
很多到法院申请执行的当事人
都认为
只要向法院申请了执行
就可以等着被拖欠的钱到账了
当法院穷尽各种执行措施
也无法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时
就会认为法院“打白条!”
之所以产生上述误解,
是因为很多人都没有真正理解何为
“执行不能”?
今天就跟大家说说
“执行不能”的那些事儿
法院执行的案件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二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经法院穷尽手段仍不能执行的案件。
执行不能
在司法实践中
典型的“执行不能”案件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部分被执行人无财产可执行,最终程序终结的案件。
另一大类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但由于财产已全部被抵押,在抵押财产无剩余价值的情况,这对于普通债权人也相当于无可供执行财产。
“执行不能”案件的数量在全部执行案件中是占有一定比例的,对于为数不少的这类案件,少量一部分可以终结执行,绝大部分“执行不能”案件,法院将采取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办法处理。
着重提醒各位“执行不能”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随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并且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造成案件“执行不能”,既有市场交易本身的风险,也有被执行人想方设法逃避履行法定义务的原因,同时也有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因素。
我们既呼吁被执行人讲诚信,积极履行债务,也希望申请执行人能理解客观现实。法院对此类案件也将定时进行查询,一旦发现有财产线索,将立即恢复执行,努力实现胜诉债权。
寻找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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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们
一直都在竭尽全力
东奔西走地查探
即使“执行不能”
也在全力破解!
希望大家理性认知 “执行不能”
理性看待执行工作
也恳请大家配合法院
为打造诚信社会献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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