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合同法》有關條款規定,結合我院工作實際,擬招聘5名辦案輔助人員(臨時書記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和資格
(一)年齡:35歲以下,男女不限。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熟悉電腦操作,有一定的打字基礎)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含大專)以上文化(法律專業者優先,本科學歷不限全日制)。
(四)身體健康。
(五)無違法犯罪記錄。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2018年7月16日至7月2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節假日接受報名。
(二)報名地點:隆回縣人民檢察院政工科。
(三)報名時需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均為原件,需提交複印件一份,近期彩色照片2張)、提供健康證明和無犯罪記錄證明。
(四)聯繫人:寧洋(18890169656)、陳瑞(15399756677)。
(五)測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1)回答有關問題(佔20%);(2)計算機中文錄入,按指定測試材料看打8分鐘(每分鐘60字,且準確率達85%以上,佔80%)。(3)按成績高低予以聘用。
三、組織考試
由政工科、紀檢監察、秘書行政科共同組織實施。
四、聘用方式
由勞務派遣公司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勞務合同,我院與勞務派遣公司就擬聘用人員簽訂相應的用工合同,聘期一年。
五、待遇及管理
(一)試用期:1個月。
(二)聘用人員為大專學歷的月工資2500元(含“五險”), 聘用人員為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月工資2800元(含“五險”),聘期滿一年且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月工資增加300元,並建立工作年限逐年加薪的薪酬制度,年底根據工作績效一次性發放適當數量的獎金。在本縣城無固定住房的安排住宿,免費就餐。
(三)聘用人員需自覺遵守我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管理規定,對不能勝任辦案輔助人員工作或有違反用工合同的情形,我院可以隨時給予解聘或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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