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爽、莫虎为什么在周立波撤案后发声?他们的动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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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说唐爽、莫虎有什么动机,还不如说说周立波的动机是什么?

如果唐、莫虎甚至包括某某有陷害周立波的动机,为何傻到等法院判周立波无罪后再发难?

一个世界顶尖名校的青年才俊,一个是成名多年的美国律师,我想他们的智商应该比普通人略高一点,可是他们犯了一个只有白痴才会犯的错误,我想这实在是不合理的。

本事的起因是周立波首先发难,原因是周需要重新建立正面的社会形象:洗白!

周案获胜的主要原因是法院接受了“搜查程序不合法”的说法,说白了就是周钻了美国法律的空子,并不是证明周真的与枪和毒无关。

周或许也知道,他必须在公众心里将枪和毒与他自己完全隔离,找个替死鬼(或者陷害者)就是他唯一的方式,而法院胜诉是他的第一制高点,他觉得自己胜券在握。

莫虎、某某不可怕,周犯的最致命错误:就是将唐拉下水

莫虎的身份是律师,律师行敲诈勒索之事,在国内也并不少见,所以周泄露莫虎对他进行敲诈,是比较容易获得国内公众的信任的。而且,我怀疑莫虎也确实做了相应的事情。

某某的身份是属于见不得光的,很神秘,不管真的是属于哪一种身份,在国内公众心目当中都是比较不太好的。所以周说他们干任何坏事,国内的公众都会选择相信,最关键的是某某还不能现身来辨。

周唯一犯的错误:就是唐。

唐的身份是美国顶尖大学的博士生,是美国终身制轨道的大学教授,这样的一种身份是能够轻易赢得国内公众的好感与信任的。 所以,当唐开始发声明的时候,才是周麻烦真正的开始。

唐不去法庭作证,给了周案获胜最大的帮助,可唐为何不去法庭作证?

我估计可能有两个方面的因素:

一方面,周家可能确实曾经帮助过唐。

二方面,唐是中国人,中国人重感情,所以也有偏袒周的潜意识。

如果唐去了法院,唐自己就会陷入被动:因为在美国做伪证的罪名是很严重的。

如果唐去了法院,就必须实话实说,甚至包括“周当时是同意搜查”的细节,那么警方的搜查程序违法就不成立。但是,如果不说实话,那么就让自己陷入“做伪证”的境地。

所以,唐不能去法院,而唐也应该是周此事的最大功臣,没有之一。


保道手记


周立波是不是有罪?美国法庭已经作出了裁定,并不是别人想要说什么就是什么的?所谓 钻了美国法律的空子,是站不住脚的。“辛普森案件”是个例,周立波案件是摸彷了“辛普森案件”的手法而已。

周立波能够被美国判决无罪,我们不应该去作更多的猜测,而周立波是不是有罪?已经不重要了,我们应该相信法庭的权威性。

现在的事情有许多都是我们说不清道不明,虽然,我们有许多人都认为周立波的过去垢病很多,但是,就因为这个这失去了自己的判断观点,而附和周立波一定有罪?恐怕不够明智吧?

周立波在赃物上面没有指纹,这个才是周立波能够摆脱罪名的最为主要原因,也是美国律师团能够改变法庭的指控最重要的依据。

现在有许多事情我们即使看到了,也不一定是真的?有许多事情即使拿到手里,也还同样的不一定会是真的?只是我们没有认真的去分析而已。

例如我们手里面的假钞让人头痛不已,我们买到的假物让人无言以对。试问,为什么周立波的案件就一定是他干的呢?所以,我认为周立波一定是被人陷害的。

原因很的简单,周立波是一个玩家,什么情况都想玩儿一玩儿,而其他的人是看中了这一点而异动而已。

他有自己的事业,胡洁有自己的固定资产投资,收入丰厚,而且,他们还是在不断的做慈善事业。这些都是他向好的一面。

周立波口无遮拦,敢为天下先。别人不说的他敢于说,别人不敢碰的他敢于碰,得罪人是一定的事情,这些一直都是周立波垢病,也是他的个性和魅力,也是极少有的敢说真话的人。因此,周立波有许多的忠实粉丝。

周立波的遭遇告诉我们,一个桀骜不驯的性格,会闯祸的,会给自己增添无限的烦恼,甚至是生命的代价。希望周立波也应该总结一下自己,为自己的行为规范进行一定的收敛,以免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律师!所谓的法律的“守护神”,其实,莫虎只是在守护着不懂法律人的钱包而已。

一个作为周立波的朋友,自己不能够成功地帮助自己的朋友摆脱困难,反而还要落井下石,这样的人算什么朋友呢?

既然自己已经没有继续为周立波辩护了,就应该去寻找自己下一个生意,而不应该继续参与到周立波能够案件中了。如果是自己没有这样的能力?哪么就应该认真的去学习,认真的去检查自己的水平不足点,争取在未来的案件中进行改进,以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

而在周立波案件已经终极了,还要对周立波不依不饶,声称还要继续的在美国起诉?这样的行为不是赖皮又是什么呢?一个吃完被告吃原告的人,难道这些真的就是律师们的天性吗?

莫虎,并不是真正的要起诉周立波,而是要起诉周立波的——钱袋子!也只有一个不道德的律师,才会这样没完没了纠缠下去!

唐爽,作为一个年青科学家,搭错了车,就应该想方设法地摆脱出来。你那么年轻,应该做自己的事情,这里不属于你的天地。纵然你和莫虎一样,与周立波有什么事情?完全可以选择断交嘛?为什么还要参与其中呢?这不是自作自受吗?

无论是莫虎,还是唐爽,其实都是在为别人做事情,也是在为毁灭周立波而动作。他们不厌其烦的行为,实际上已经是动力不足了,也只是一个别人的棋子而已。

不要忘了,他们以前还是好朋友?可是,人性呢?到了那里去了呢?





幸福地带2


依元芳之浅见,周立波太急于表白自己的清白了,太急于向世人证明自己的无辜,他千该万该不应该在回国后发表那份措辞严厉的声明,不但没有起到任何有利于自己的影响,反倒让自己再次陷入是非当中。

实事求是的讲,周立波的声明当中,不管莫虎所作所为是真是假,但对其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对其声誉是一个很大的破坏,起码在中国在美国的华人圈,他已经背上了黑心律师的名号,不管事情真假,或多或少都将严重影响到他的业务和公信力,这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讲恐都难以忍受,何况是一名律师呢?所以,莫虎要发声,要起诉周立波“诽谤罪”,这些都在情理之中。

而唐爽的发声就比较令人疑惑了,因为周立波的声明中自始至终都没有提到唐爽的过错,但在莫虎发表声明后唐爽紧接着也发表了一篇声明,虽然言语之间相当模糊,但明眼人都知道其矛头也是直指周立波夫妇。

特别是在近日他接受《局面》栏目采访时称,自己似乎成了整个事件的背锅侠,并因此也受到了巨大的声誉影响,特别是到国内应聘时都受到了拒绝,他很委屈,因为他认为自己自始至终都是无知的、被动的参与到了整个事件,成了周立波的替罪羊,所以他要发声要揭穿周立波。

但是,在真相还没浮出水面的时候,每个人都各说各理,都把自己标榜为受害者的可怜形象。其背后的动机到底如何,恐怕还需要某个大人物的现身吧。


元芳有看法


屁股决定大脑,同一件事,不同立场的人,会有不同的解读,我就来谈谈我的解读吧!

该事件是又周立波主动宣战,主动挑起来的。因此,毫无疑问,莫和唐只能算是应战,但莫是周的攻击对象,只能算是被动应战。而唐非此次周宣战的对象,应该算是主动应战。因此,虽然两个都站出来反击,目的和方式截然不同。

先说莫律师,周对其的攻击,绝非简单的吐槽,完全是从人格,声誉和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致命的攻击,毫无疑问,将对其人格评价,社会名誉以及谋生事业等全方位造成长期而致命伤害,甚至会造成其一蹶不振,可以说是致命一击。而很明显,这正是周想达到的目的,他想置之于死地,想毁了莫律师的未来。作为一个小有名气的公众人物,相信周立波对自己的的影响力很有信心。只是,这得有多大的恨啊?在这种情况下,莫律师能无动于衷、坐以待毙吗?能够承受这样的后果吗?所以,莫律师的动机很简单,为生存、为人格、为声誉、为事业,莫律师除了与周立波决一死战,别无出路。而且,与周立波不同,莫律师绝无可能与周立波打什么无关痛痒的口水战,注定会诉诸法律,现在莫律师已经起诉周立波,以莫律师的专业和背水一战的决心,周必败无疑,周立波势必会为自己的睚眦必报、狠毒好斗的性格和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周事先根本没想到他捅了多大的马蜂窝,估计现在肠子都悔青了。

再来说唐爽,作为一个并非周立波的攻击对象,却主动站出来,既在情理之中,也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是因为唐爽作为周立波事件的被牵连者、深度参与者、当事人,经历了整个过程,完全掌握来龙去脉,完全具有发言权。所以,他出来还原真相,完全是情理之中。意料之外,是完全出乎周俩口子的意料之外,他们心里想,我又没有向你宣战,平时待你不薄,为什么是你来反击?可以想象,这俩口子心里得有多恨啊。在我看来,唐爽的动机无外乎两者之一,或兼而有之。第一个可能,就是如唐爽自己说的那样,因为忍受不了周俩口子的无耻谎言,不愿真相被掩盖和扭曲。而第二个可能就是周立波俩口子所猜测和攻击的那样,就是当那个神秘的某某的替身,出面反击。虽然这不是反感周立波的人所乐于听的,但很遗憾,这种情况完全有可能存在,高度的合情合理,而这就要从周立波的主要攻击对象说起了,请听分析。作为此次周立波攻击的主要对象,那个神秘的某某所遭受的致命性,丝毫不亚于莫律师,并且有过之而无不及。在此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可能坐以待毙,任人宰割,某某势必会,也必须像莫一样予以反击。而与莫不同的是,也是周俩口子事先吃定的,因为不可言喻的原因,某某不能像莫那样亲自出面反击,思前想后,唐爽作为当事人,了解事情原委,拥有发言权。而且,唐已经与周闹掰。由他作为自己的代言人,是独一无二的最佳人选。于是找来唐爽,或许以重金,或晓以大义。唐本来就对周俩口子的无耻深恶痛绝,或许还没有到非要出头的地步,但经不住某某鼓动和利益诱惑,再加上曾欠过对方人情,总之就答应出头。所以,唐爽的动机就是路见不平和受人之托,或兼而有之。

光说莫唐的动机,不谈周俩口子主动发难的动机,在我看来,有点说不过去,只有了解各方的动机,才能厘清事情的原委。种种迹象表明,周俩口子的动机,也绝非他们口口声声所说的那样,只是因为被栽赃陷害,而要报仇,根本动机,是编造莫须有的栽赃陷害冤屈,利用自己公众人物的话语权,通过抹黑攻击别人,达到洗白自己的目的。按说周已脱罪,还有什么要洗白的呢?毒品!对就是毒品。周是借警察执法程序瑕疵而侥幸脱罪,而不是无罪。两大罪证:枪和毒品。枪某某认领了,可毒品没人认,而毒品事关演艺事业,周也决不能认,坐实吸毒艺人的事实。思前想后,一条毒计浮出水面,让那个无法反击的某某连枪带毒一起认,而且,不认也得认。既洗白自己,也遂了睚眦必报的愁怨,这就是周俩口子的动机。

其实,不管每个人的的动机如何,都丝毫不影响事情的真相,而真相是要靠证据说话,不管唐爽是路见不平,还是受人之托,是不是事实,同样得靠证据说话。周俩口子企图籍质疑唐爽的动机,通过种种对唐爽的人格抹黑和谋杀,来达到否定唐爽证词真实性的目的,不能得逞。从周俩口子的一系列行径和言论来看,不仅极度卑鄙无耻,而且手段出奇的狠毒致命,招招欲置人于死地。可以预料,周俩口子一系列的无耻行径,必将付出惨痛的代价。“No zuo no d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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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分析事件经过,只要推测几点就可以很清楚了。当然,对于几人说的均不全信。

一,某是否存在,某是否存在陷害?

疑点一,莫提前策划或唐作证周必定罪。

疑点二,某旅美华人,有权有势,穿个小鞋就好,何必直接陷害?某傻吗?等

疑点三,周说:有人举报。

如果美警接到有枪支和毒品的举报,必然会:逼停,举枪,搜查。更不可能出现搜查违法。

而某为了不牵连自己做功课合情理(那唐、周受过威胁或收过钱有可能)

结合周、唐所说,关于某得推测可如下:

周载唐去某家做客,参观了武器库,周载唐返回,蛇形被查。某为了不牵连自己或收买或威胁。但不存在陷害周。

既然不存在陷害,那毒只能是周的!

当然也有推测说某提供的毒,对周投其所好提供的。我到觉得可能性不大。周有什么能力让一个有权有势都不敢直呼其名的人投其所好?

二,唐为何在周案件期间消失?

1.唐去做伪证周无罪释放,但和周互有把柄绑一起了!

2.唐去指证周,那唐必然得罪周,起码他夫人胡会报复,唐只是一个科研人员而已。

3.唐去作证不知道,也同样得罪了周。

4.唐无辜的被牵连,本就很无奈。也许存在某为不牵连自己做过威胁或收买。

可以说:唐消失是最明智的,既不得罪周也不同流合污,还不牵连某。周的破事自己处理去。

三,唐、莫、周、某之间的关系。

1.唐周:按两人说的,交往很长有礼尚往来。

2.莫周:周认识的在美的中国人律师。

3.某周:相互认识,要么有利益往来,要么都对武器感兴趣一起玩。

4.唐某:可能认识,可能某威胁过或收买过不让作证免得牵连某。

5.莫某:同唐某关系差不多。

6.唐莫:可能认识也可能不认识,无关紧要。

四,案件分析

判决为:搜查不合法,撤销诉讼而无罪。并不是胜诉,本质性质不同。

1.并不是有人举报有枪或毒而出警,按照诉说是被举报存在酒驾而蛇形。

2.假设周被陷害,那案件不应该是查陷害人吗?哪怕被出钱给别人陷害周,那也一定能查到蛛丝马迹。除非没人陷害。

3.周自己的毒。他一定不能供上家,也不能承认,把自己扔进去。

综述,周只能走这一条撤诉的路。

还原事件:

1.周载唐去某家做客参观了武器库并去打猎。因此,在去之前周已经带上了自己的武器和毒,期间唐是否已经知情存疑,从唐所说知情可能性更大。

2.周载唐回去的路上由于蛇形被举报,并被查。

3.保释出来后,唐只能消失,保全自己也不得罪任何一方。且某对唐做了功课。

4.周找到莫,某也对莫做了功课。

可知,唐、莫觉知情,但为了不牵连某不能更清晰的用事实回怼。只能是:名誉受损。如果假设某做功课成功成立,那某确实有权有势。

5.判决撤诉下来,周气不过,回国为了洗白自己同时报复做了报道,同时确实请了很多水军。

6.莫、唐很气不过,都过去了还被牵连,并影响但了职业生涯,只能应战。

7.可能莫、唐并无证据指证毒是周的,也可能某做的不被牵连功课。用名誉受损来应战。

8.如果假设成立,那可以说:周说的基本都是假,而莫、唐未说假话但有隐瞒,根据唐的拜访也确实感觉有隐瞒。

9.莫、唐起诉周,周起码不敢去美国了,绿卡是泡汤了!但考虑他美国的财产和孩子,正在想对策而已。

就此,我觉得这个故事最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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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承认周立波是一个仗义执言、乐善好施、幽默诙谐的表演艺人,独立特行的性格却管不住一张嘴。回到祖国后,对莫虎的讼棍行为进行了怦击,基本上葬送了莫虎的律师生涯。对唐爽蜻蜓点水般的提示,彻底把唐爽推向了对立面。而王局恰如时机的介入,又重新点燃了‘’东风压倒西风,还是西风压倒东风‘’的论战。

唐爽是为了潎清利害关系,不惜出卖多年的友谊。在王局的采访中,和盘托出所有的枝枝蔓蔓,一个曾经想攀附权贵的学者瞬间变成了令人齿寒的阴险之人。两次发声,毫不留情,毫无保留的谴责过去的恩师。从一些自相矛盾的述说中,人性的险恶表现的淋漓尽致。说‘’戏子误国‘’,那为何乐此不疲与‘’戏子‘’打成一片。说报国无门,祖国会向一个对科学有贡献的学子关上大门(明显的托词)。为了悍卫自己的权益,残留的友情消失饴尽。

莫虎和周立波是好朋友,20万美元的友情价,却想把官司拖向陪审团程序,挖好的坑让朋友跳,闪着银光的屠刀和狰狞的贪婪,形容吸血不眨眼的刽子手一点也不为过。当周立波曝光这一切,无疑为自己树起了强大的敌人。莫虎在舆论的倒向时,适时向法院起诉周立波,为胜诉增加筹码。一个劣迹斑斑的讼棍,己无后退之路,并且提一千万美元的索赔,名誉侵权案又创下了一项吉尼斯世界记录。

一个为钱,一个为名,相互辉映,倘若唐爽胜诉了,他还能回到从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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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虎不发声是必须的,而且也不必要发声,作为周立波的第一任律师,绝对不能发表任何与周立波案有关的言论,这是美国律师公会严令禁止的,法律层面也不容许的,道德层面违背律师操守。

正因为周立波脱罪归国后本性回归,为洗白自身,口无遮拦大放厥词攻击第一任律师莫虎,周立波完全可在归国之前将莫虎诉之法庭,而不是在媒体上沷脏水攻击对方,继而又为涉毒这个不争的事实作铺垫,抛出“布局陷害者”某某论,将自身“洗白”在新闻娱乐界掀起一个小高潮,引发无数过气“明星”纷纷发文发贴站台为周立波唱红叫好。在力证自身“清白”的口水战中,周胡夫妇却没心没肺的忽略了一个关键涉案人唐爽的内心感受。诸不知,唐爽的沉默为周的脱罪起到居功至伟的作用。正如《局面》专访唐爽说过的一句话“我会尽量帮周先生的”,唐爽做到了。

2018年6月5月之前唐爽为周立波脱罪曾发文点赞,后被删除。但正因为周立波夫妇归国后几番歪曲事实、信口雌黄的说辞,让孰可忍士不可忍的唐爽带着满腔的怨气隔空叫板周立波,以专访对专访的形式,打了周胡夫妇一个措手不及,截止今日7月15日止,周胡夫妇在新闻媒体呈“失声、失联状态”。


萨娃滴咔


很明显,唐爽莫虎的动机,依然是阻止周立波胡洁进军美国的步伐!

他们在美国原来是准备融资合伙开学院的!周立波胡洁奸贼耍滑头了,想让某某白出钱算赞助,不给某某股份,某某当然不干了!某某想占股份,后来谈蹦了!

以往周立波在国内有争议的事,胡洁都没有公开表过态。可是这次周立波在美国出的事,胡洁却一反常态,回国后数次公开发表声明,表示与某某及唐爽一决胜负!他们到底是有多大的仇,何至于此呢?这是为什么呢?

这个事是这样的:周立波胡洁一起准备在美国弄个幽默学院挣大钱,找到唐爽做周立波的翻译,他们一起找到某某拉赞助搞融资。某某不想只是赞助白出钱,某某想着是能入股盈利后分成!

一开始这几个人还能苟合在一起,后来这几个人内讧了,应该是跟盈利后如何分配有关!由于各自都不让步,于是这几个人内讧后都翻脸不认人了,于是,互相揭短打脸!

后来某某后悔帮了周立波,于是,某某准备至周立波于死地,让周立波在美国站不住脚,干不成幽默学院!于是,某某就伙同唐爽莫虎治摆周立波!没想到,在美国胡洁也不是省油的灯!胡洁换个律师打赢官司后,翻过身咬住某某不撒嘴!周立波胡洁都不是软柿子!这夫妻两合计着一定要战胜某某和唐爽一伙,要在美国站稳!

周立波胡洁夫妇俩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一定要在美国站住脚继续干幽默学院挣大钱!所以,这次胡洁不闲着了,伙同周立波继续战斗!

说白了,这事起头是利益之争,后来发展到场地之争,最后发展到官司之争!

周立波胡洁不是轻易就认栽的人,于是,这两口子决定一定要打开美国的局面站稳美国的地盘!这就是为啥周立波胡洁最后使出了杀手锏,回国内揭露某某的真实身份!某某为了遮盖其真实面目,又买通唐爽做挡箭牌!于是,这场官司越演越烈!

周立波胡洁不可能休战!因为周立波胡洁还要继续计划着如何去美国开幽默学院挣钱呢! 如果在美国站不住脚,如何能拓展钱图呢?所以,周立波胡洁决定回国继续打仗,其最终目的是争美国的地盘!莫虎唐爽某某一伙,很明白周立波胡洁的意图,所以莫虎唐爽出头想方设法阻止障碍周立波胡洁!

胡洁不是个简单的女人!周立波不是个简单的男人!唐爽莫虎某某都不逊色周立波胡洁,这几个强悍的人互相混战,一定会打得头破血流!




妸姆叙事


周不是无罪释放,是检方撒销控罪,就好比当这案没发生过,这是两种概念。周想忽悠对美司法制度不清的国人把他看成是被人诬陷,他冤案得清的悲情英雄。故他要找替罪羊,故把莫唐两人拖下了水,而美律师有保护案件隐私义务,违规吊销执照,故莫也只能气的跳脚,不敢吐案件一丝一毫。而唐弄了国内教职,气的只骂戏子。

这里简单简述下美司法制度,美国司法不承认毒树之果,违规得来的证据法院一概不认,这和国内是不一样的。打个比方,警方知道甲杀了人,严讯逼供下,找到了尸体和凶器。那么在中国,警方立了大功,甲难逃杀人之罪。而在美国,甲要笑死,法庭根本不会认可这样的证据,检方只有撒销控罪,放这个杀人犯走,而当事警察却要坐牢。故美国警方对刑事科学及监听异常重视,代表人物有李博士,看过美剧《CSl》的都明白。

周就是借不懂英文,警方违规搜车为由而撤销控罪的,并不代表枪和毒品不是他的,但对案子来说,这己无关紧要了,因为这是毒树之果,不能追究了。但是这个小梗,唐爽是可以堵上的,只要他证明他翻译了美警命令并征求了周同意。从这点上讲,唐爽是讲了义气,啥也没说,而美宪法第五修正案,也确保证人有沉默的权力。

所以周什么诬陷纯属胡扯,某某真有这调动美警查车的能力(何况查车,是周蛇行,难道蛇行也是某某指使周本人干的吗?),又能指使唐爽,周绝无可能借司法程序不当这技术原因逃出生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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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今天当事各方都极尽所能为自己辩白,把其他各方置于最不利境地,旁观者清,很容易勾勒出核心事实:

1.唐爽是清白的,没有任何过错,只是遇人不淑,搭错车结果把自己人生给搭进去了。

2.枪和毒品都是周立波的,这非常符合他放荡不羁忘乎所以不作不死的性格。周立波无罪释放完全是因为美国法庭审判强调程序正义,疑罪从无,而利用警察(对法律理解水平最低的人群)处置程序瑕疵脱罪是美国律师的看家本领。著名的辛普森案件就是这类巅峰之作,当时几乎全国上下都认定辛普森杀人,结果眼睁睁看着律师利用程序瑕疵围棋脱罪。

3.莫虎如周立波控诉的那样,就是宰华人的律师,判断周立波两口子有钱,狮子大开口。他让案子险些进入大陪审团审判程序,除了想挣更多的钱外,主要还是他徒有其名,没有金刚钻揽不了瓷器活。

三个方面闹成今天这地步,线索也很清楚:

周立波在美国躲过一劫,本应知足恪守本分免生大乱,但是贪得无厌得他最惦记的是电视台签约和未来的财路不断,他很清楚美国法庭判决无罪不等于他宣告他清白,最多说明因为警察不专业法庭认倒霉。一回国周的忘乎所以不作死不会死的劲头又上来了,迫不及待编了一个某某陷害他的故事,并且因为被莫虎多诈了律师费愤愤不平。他这一到扫射让三个人中枪,某某隐姓埋名自己不好出来,但是保不住他会让唐爽代言。唐爽的反应让旁观者觉得激烈,估计跟有此撑腰有关系。唐爽必须反戈一击,因为搭错车已经丢了中国大学的offer ,如果些事安然度过,时间推移一切成烟,他回国还有机会,但是周立波嫁祸于人,虽然直接嫁祸的是某某,但是唐爽成了共犯,如果做实,万劫不复,所以必须奋起反击。而且唐爽当初早早保释估计得了某某的真传和支助,否则凭他一己之力困难重重。既然周立波撕破脸,那就决一死战。

周立波其实一开始就失去了洗白自己的可能,刚保释出来面对记者说了一句“枪是合法的”,他因为不懂美国法律,不知道带子弹的枪是重罪罪证,带毒倒是轻罪。急于减轻罪责慌不择路挑了一个重罪承担。

多行不义必自毙,聪明反被聪明误,不作死就不会死,这些都被这个海派清口诠释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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