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女子捐獻了卵子,而卵子幫助一個富翁生了一個孩子,富翁去世這個女子可以分得財產嗎?

翠舒翔


這個問題的答案需要分情況

1. 如果說富翁死前留下了有效的遺囑,明確表示將自己的部分或全部財產贈與給自己帶來了一個孩子的捐卵女子。這種情況下,女子可以通過遺贈取得富翁的財產。

2. 如果說富翁並沒有留下遺囑或者說是遺囑之中並沒有將任何財產送給這名女子,那麼這名女子就不能夠獲得這位富翁的任何財產。

有人認為富翁唯一的繼承人是這位女子所生,那麼這位女子可以得到財產。當然,事實情況是這筆錢的實際獲得和處分者很可能就是這位女子。畢竟孩子尚且年幼,這個孩子從富翁處所繼承的財產都將會由他的監護人,即他的母親為他進行監管和處分。

但是,從法理上來說,這筆錢並不屬於該女子。並且,即使該女子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如果說富翁指定了專門的律師為孩子利益進行遺產管理,該女子無從插手處分該財產的,也算不得她分到了財產。


劉輝律師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第一繼承人為,父母、子女、妻子,而妻子是要合法登記或者事實婚。這個捐獻了卵子的女子和這個富翁沒有任何關係,因此沒有繼承權。

但是如果這個孩子得到了財產,孩子死了,這個“母親”能否有繼承權是一個有挑戰性的問題。我個人傾向於不享有繼承權,女兒對其也不享有。即他們有血緣事實,但沒母子的關係。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法海一粟認為,“捐卵女”不能繼承富翁去世時所留下的遺產。

1、“捐卵女”與富翁之間沒有婚姻關係。這一點非常明確。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關係的確定,雙方必須依法進行婚姻登記。鑑於“捐卵女”只是捐贈了卵子,而未與富翁辦理婚姻登記,因此,雙方不存在婚姻關係,“捐卵女”不是富翁的配偶。

2、“捐卵女”不是富翁死亡時的法定繼承人。根據繼承法的規定,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分為兩個順序,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為:兄弟姐妹、祖母、外祖母。鑑於“捐卵女”不具有配偶的身份,因此,“捐卵女”不是富翁的法定繼承人,無權繼承富翁死亡時留下的財產。

3、“捐卵女”與富翁因受贈卵子而生育的孩子,不存在母子關係。母子關係的確立,通常是通過締結婚姻並生育子女而完成(法律抑制的除外)。因此,基於血緣而生產的母子關係,生育是一個重要的事實。就本案而言,“捐卵女”只是捐出一個卵子,但是,卻沒有孕育並生育行為,因此,“捐卵女”也不可能成為富翁因受贈卵子而生育的孩子的母親。換句話說,他們之間沒有母子關係,不存在撫養與贍養義務,也沒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這個問題,看似複雜,實則簡單,只要嚴格按照《繼承法》的有關規定去執行就可以了。

首先,繼承發生後,如果沒有遺囑,那麼就按照法定繼承來進行,而法定繼承是有先後順序的,第一順序沒有人繼承才輪到第二順序的人,由於此案中已經明確億萬富翁通過試管嬰兒有了孩子,所以就算億萬富翁沒有父母和配偶,那麼其孩子還是可以繼承遺產的。

而這個捐卵子的女性,跟富翁有法律上的關係嗎?顯然沒有,她既不是富翁的配偶,也不是他的其他法定繼承人,她只不過是富翁孩子生物學意義上的母親。

而且大家也考慮得太多了,對於億萬富翁來說,這麼多的財產,難道他不怕落入旁人之手嗎,所以他早就在考慮如何處理自己身後的相關事宜了,而且哪個億萬富翁沒有自己的法律顧問,無論是防範法律風險,還是遺產的保值增值,他都會考慮周全的。

比如國外一些富翁說把遺產全部捐出去,實際上也就是成了一個基金會,確實也做了一些公益事業,但是還有一部分考慮是規避鉅額的遺產稅,另外還有的子女不爭氣,害怕他們把父母辛苦掙來的錢給敗掉,通過信託基金每月給些生活費,保證其一生衣食無憂。香港歌手梅豔芳就是很好的例子,生前賺錢孝順母親,死後還要考慮其養老問題,怕她賭博輸個精光,所以設立信託,每月給其20萬生活費,真是一片孝心和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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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個問題,貌似有些複雜,但是其實仔細看一下還是比較簡單的,只要我們嚴格按照繼承法的相關規定去梳理一下這裡面的人物關係就可以得到答案了。

按照繼承法的相關規定,一個人要想獲得繼承權,要麼就是符合法定繼承的規定,要麼就是去世一方在生前有遺囑明確約定將遺產歸某一方所有,如果不符合這兩點,就不能享有繼承權。

法定繼承的順序是:第一順序繼承人為去世一方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序繼承人是去世一方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當第一順序繼承人存在的時候,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那麼通過題目的描述,我們可以得知女子是採用捐獻卵子的方式與富翁生育有一個孩子。這裡面一個關鍵的信息就是,女子捐獻卵子。而不是女子與富翁結婚生育孩子。

雖然孩子從血緣上來說是女子與富翁的親生子女,但是這並不代表女子與富翁之間就存在婚姻關係。既然你女子與富翁之間不存在婚姻關係,那麼女子就不能作為富翁的配偶享有法定的繼承權。

而從題目當中我們也沒有得知,富翁在生前立有遺囑,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女子應當是無法繼承富翁的遺產的,孩子可以作為富翁的子女來繼承富翁的財產。


任律師工作室


捐卵爭遺這個問題一般不會出現,且不說捐獻是保密的,配對亦是保密的,女子捐了卵子後都不知道會被拿去和什麼人的精子配對,乃至孩子是誰都不會知道。


有償捐卵是要籤協議書的,裡邊會約定女子拿到錢就OK了,其他孩子的一切都跟她沒有關係,她也不會知道孩子是誰以及孩子在哪裡生活,即便是她偶然間知道自己的卵子幫助一個富豪生了個孩子,富豪去世後孩子是唯一繼承人,那這個女子也分不到遺產。(因為她和富豪沒有關係,不是法定繼承人也不是遺囑繼承人)

那女子能從孩子那邊得錢嗎?

女子沒有撫養過孩子,孩子的法定家庭關係在富豪這邊,法定上與女子無任何關係。

根據《收養法》規定,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同時,養子女與親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的權利義務關係隨之取消。

即便將來女子老了,孩子也沒有義務去贍養她。


善言法務:您的隨行法律顧問


善言法務


大實話:從法律角度來說,只要沒有法律認定的婚姻關係,那麼該女子就無法分得財產。

首先,我們要明白一個人在什麼的情況下能夠獲得繼承權,一般來說,在被繼承人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子女、父母、配偶是屬於第一法定繼承人。

子女就不用說了,只要是DNA鑑定具有血緣關係的子女,無論是婚內所生還是婚外所生,那麼都是可以繼承遺產的。當然,如果是養子或者養女那麼同樣也是具有遺產繼承權力的。

同樣,對於父母來說也是如此,只要法律認為已經構成撫養關係,那麼無論是生父母還是養父母都是擁有遺產繼承權利的。

對於養子養女來說,在被繼承人收養他們時,其實已經表示默認他們是自己的孩子,不然,你幹嘛收養他?同樣,對於養父母也是如此。所以,這一點就不在過多解釋。

然後,可能有人會感覺非婚生子女不應該有繼承權,其實這是不對的。因為,從根本上來說,孩子來到這個世上是由父母決定的,而孩子是沒有選擇的,那麼這時候,既然他因為你的原因出生了,自然是需要做父母的負責到底的。所以,非婚生子女同樣享有繼承權。

但是,對於“小三”這個則是不具備遺產繼承權的,因為小三是屬於破壞別人婚姻家庭的存在。說難聽一點,小三就是情感的盜賊,難道對於這種人還需要可憐麼?

當然,可能有的人會說自己不知道對方結過婚了或者有家庭之類的。拜託,人生一輩子能結幾次婚,作為一個成年人來說,提前瞭解清楚將要結婚的對象,是一個結婚人士的責任。如果因為自己草率無知,那麼就要自行承擔這種後果。

因此,對於這種“捐獻卵子助富翁生子”的女人,其實就好比是小三,那指定是沒有遺產繼承權利的。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這個問題應該不存在爭議吧😄

如果說隨便捐獻一個卵子就能分得到別人的財產,那麼我想這個世界就又多了一個碰瓷新套路了!

捐卵需要簽定協議書的!合同的內容主要是,卵子取出後,歸準父母所有,未來孩子的所有權利,都屬於準父母,跟捐卵人無關。

所以還是安心工作賺錢吧!


如花他姐——夏花


對於這個問題,只要明確一個關鍵信息就可以了,就是女子是捐獻的卵子與富翁生的子女,而不是與富翁結婚所生的子女。

既然女子與富翁之間不存在婚姻關係,那麼,如果富翁在生前沒有訂立遺囑的情況下,富翁的遺產則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繼承。

按照法律規定,法定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是去世一方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序繼承人去世一方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當第一順序繼承人存在的時候,第二順序繼承人無權繼承。

那麼顯然,女子如果沒有與富翁結婚,就不屬於富翁的合法妻子,也不屬於配偶的範疇,因此,在富翁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女子沒有辦法按照法定繼承,以配偶的身份繼承遺產。


阮國盛律師


一,首先捐卵的女人是不會知道他的卵子捐給了誰,所以她不可能有和富翁見面的機會,財產就無從談起!

二,既然是捐,那這個卵子就和她沒關係了,那那個孩子也和她沒關係,所以法律上不可能!

三,即使她知道捐給了誰,也知道孩子在哪,孩子能不能接受她還是個問題。再說財產也是孩子的,除非孩子願意,和她一點關係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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