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斗“老赖”的那些事儿

智斗“老赖”的那些事儿

2018年宝安法院“法治大讲堂”第三期,智斗失信被执行人的那些事,执行宝小秘书听法官杨继周讲述执行欠债“老赖”的故事,警示大家绕开生活中的失信“雷区”。

首先给大家普普法

1、什么是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又称为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法律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2、申请强制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

判决书、裁定书(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民事调解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仲裁裁决、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等。

3、应当具备的条件

(1) 权利、义务主体明确

(2) 给付内容明确

法律文书确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继续履行的具体内容。

4、强制执行的管辖法院

(1) 判决书、裁定书(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民事调解书: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 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裁定、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

(3) 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4) 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4、境外法院做出的判决,能否在国内申请强制执行?

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

5、大陆法院做出的判决,能否在国外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法院近些年强制执行的现状

  • 法院有不受限制的调查手段,随时获取所有信息。

现状:调查手段、范围、方式有限,向普通公民调查时,阻力更大。

  • 法院有很先进的技术手段,随时找到被执行人。

现状:寻人手段比较落后,通常依靠申请执行人、公安、边检等部门协助。

  • 法院有很强的威慑力,法官出马“老赖”俯首。

现状:很少被执行人在接到法院通知后履行义务的,很多人看待法官就躲。

  • 法院有可不受节制的处置财产,财产立马变现。

现状:财产拍卖变卖有多方参与,各种异议层出不穷。

  • 每个法官在每个案件上投入无限的时间。

现状: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每位法官投入到个案上的时间有限。

  • 法官电话必接,有约必见。

现状:执行法官不外出,执行难见成效;经常外出又沟通不畅。

  • 法院判决,法院保证兑现。

现状:有执行能,也有执行不能。

法院的主要执行措施

1、法院执行主要做两件事

一是想办法让被执行人拿出财产来偿还债务;二是采取直接执行措施,将财产处置后偿还债务。两个世界级难题:找人难、找财产难。

智斗“老赖”的那些事儿

2、法官的制胜法宝

(1) 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2) 查控财产

深圳中院:“鹰眼”查控平台

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查控平台

(3) 强制处置

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宝安法院全面实行网上拍卖,至今挂网拍卖、变卖397次,成交186次,成交额5.65亿元,溢价率74.89%。

优点:覆盖率广、拍卖成交率高、溢价率高、成本低、更公平公正公开。

(4) 信用惩戒

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评优评先,限制入党,贴身曝光等

(5) 执行转破产

(6) 罚款

(7) 拘留

(8) 边控

(9) 临控

(10) 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一十四条 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016年至今,宝安法院对16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告人判处刑法。

3、制胜还需智慧

多种手段、多种举措,多方联动,配合使用,形成合力,才能发挥很好的效果。

案例1:爸爸去哪儿

基本案情:被执行人徐征均拖欠私生女抚养费,从此人间蒸发。

执行要点:

  1. 十年坚持执行,徐征均消失无影;
  2. 网络查控,获得线索;
  3. 公安机关协助揭秘徐征均变换身份;
  4. 边控,耍赖父亲触网被勤。

执行结果:十年疑案,一朝得解。

典型意义:

  1. 执行手段、查控技术落后到进步发展。
  2. 公安、边检多部门协调联动。

案例2:“老赖”金蝉脱壳悄开网店,法官顺藤摸瓜揪出真身

基本案情:被执行人比尔思特公司拖欠申请执行人工资,有货物位于在福永街道桥头永和某厂房。

脱壳大法:

  1. 被执行人比尔思特公司迁离福永,更换公司高管。
  2. 案外人远辉公司迁入福永,更换公司高管。

造成假象:货物是案外人远辉公司所有。

破解大法:

  1. 查明被执行人比尔思特与案外人远辉公司是关联公司;
  2. 查明公司地址和高管变动异常;
  3. 查明1688网站开设网店认证的经营地址、现场照片等均相同。

查明真相:

比尔思特公司仍在福永经营,货物系该公司所有。

意外收获:比尔思特在1688经营网店业绩不错。

4、阻力不仅仅来自“老赖”

第一百一十四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智斗“老赖”的那些事儿

作为债权人应注意的要点

1、申请执行人应该知道的

A、如何配合法院执行

向法院提供哪些讯息,有可能的话帮忙找找被执行人、查查财产,有能力的话思考更有效的执行策略,有时间的话帮助法官选择财产处置优先性。

B、异地财产处置和委托执行

C、如何联系执行法官

公开渠道查询信息,时间恰当,表述准确简练,法官联络站。

D、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分类管理,定期复查,发现财产可申请恢复执行。

2、被执行人应当知道的

A、如何申报财产

可以无偿还能力,但要保持财产透明。

B、如何履行义务

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向法院履行。

C、申请再审和中止执行

必须要裁定再审并裁定中止执行,才能中止执行;裁定撤销原执行判决,应及时向执行法院报备。

D、拒执的具体体现及后果

转移财产,不申报财产,拒绝接受调查,阻挠执行等;失信光环不灭,寸步难行,越来越难。

3、普通公众应当知道的

A、选择信用度好的生意伙伴

无论是借钱还是合伙做生意,事先做好信用调查

B、参与司法拍卖须知

注意须知和公告,有租约和无租约,有人使用和无人使用,产权有无瑕疵。

C、合法主张自身权益

有租约及时报备,对被处置财产有所有权,及时提异议等。

智斗“老赖”的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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