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法院到乌蒙乡开展庭审进校园暨“6.26”禁毒宣传工作

禄劝法院到乌蒙乡开展庭审进校园暨“6.26”禁毒宣传工作

庭审现场

摘要:6月26日,禄劝法院院长郑洪斌率刑庭、司法警察大队及技术科干警前往乌蒙乡公开审理王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及开展禁毒宣活动,并对该案的庭审过程进行了网络直播(http://tingshen.court.gov.cn/live/2448622)。县政协委员代表、乡人大代表,乌蒙乡党政班子部分成员,乌蒙乡派出所,乌蒙乡中心小学、第一小学及家长代表500余人参加了庭审观摩。

禄劝法院到乌蒙乡开展庭审进校园暨“6.26”禁毒宣传工作

全程网络直播

10时30分,随着刑庭庭长袁嘉鸿敲击的法槌声,宣布被告人王某某贩卖毒品一案现在开庭。经过控、辩双方的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王某某对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禄劝法院到乌蒙乡开展庭审进校园暨“6.26”禁毒宣传工作

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袁嘉鸿庭长作了以案说法,并结合审判实践中的案例作了青少年犯罪危害性的法律知识讲座,并印发了200余份近年来刑庭审结的案例,以《精选案例集》的形式,向参与活动的旁听人员宣传了毒品犯罪及农村地区高发的故意伤害罪、危险驾驶罪、盗窃罪及扫黑除恶举报等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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