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接班危機解除:民企接班破局?

6月底,福耀玻璃董事長曹德旺證實,其子曹暉已經被說服接班,未來將會成為福耀集團的董事長。至此,福耀集團的接替、傳承問題煩惱初步解除。

福耀玻璃接班危機解除:民企接班破局?

作為律師,我也常見一些客戶為接班問題而苦惱。其中一位,數十億的家產,擁有一家傳媒類上市公司,今年已逾70,身體不好,但是三個兒子無一願意接班。大兒子是醫生,二兒子喜歡作投資,而三兒子在他眼中是不務正業,一直熱心於公益,當年汶川地震的時候,他在四川待了一年整,而在泰國橡膠豐收的時候,他又會到泰國南部去幫助農民收割橡膠。至今天為止,他還沒有找到合適的接班人。這可能與創二代們往往更加鍾情於“虛擬經濟”,對於網絡、電子商務、VC(風投)、PE(私募)等投資方式興趣濃厚有關,而對創辦實業、成本控制、精細化管理等興趣不足。

在企業接班問題上,曹德旺的福耀集團並不是個例,而是懸在目前大部分民營企業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世界範圍內,子承父業一直是家族企業的主流傳承模式。但是,並不是所有的民營企業主的子女都樂於接班,接了班的也有把公司搞破產了的,如海鑫鋼鐵的接班人李兆會。

上海交通大學中國企業發展研究院餘明陽團隊於2014年對182家中國家庭企業進行了調研,調查顯示,18%的“第二代企業家”願意並主動接班,有多達82%的“接班人”不願意、非主動接班,其重要願意是它們看到太多父輩們的辛苦與無助。

就西方國家而言,子承父業也是家族企業代際傳承的必由之路,日本是最為典型的例子。只不過,國外現代企業制度發展的比較成熟,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企業的繼承人不一定插手企業的經營業務。而在中國,由於法律、職業經理人市場、現代企業制度等各方面都不成熟,子承父業後既繼承了所有權也繼承了經營權,這給了接班人極大的壓力。

也有例外,以學校為例,發達國家的名牌大學多為私立大學,但“私立”學校的創始人(或其繼承人)對學校的校產已不擁有財產權(當然校產也非國有),學校由其董事會(或理事會)進行決策管理,學校的辦學結餘、接受捐贈等積累均屬於學校,用於學校的永續發展,永續產生社會效益,為此我們還需對域外的相關制度和實踐經驗也需要進一步深入研究。

我們之所以關注民營企業接班人的事情,因為這是他們的家事,但也是我們的國事。

(作者繫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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